李鵬日記《關鍵時刻》:六四決不允許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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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UPCAKE 發表評論於
這個人是一定會被釘在恥辱柱上並遺臭萬年的。死後估計大家會放鞭炮。
奧巴驢 發表評論於
在外國流氓支持下,亂搞。就像柴玲打胎一樣,沒啥正麵意義
奧巴驢 發表評論於
六四,中國近代史上的一個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小插曲,沒啥意義。
劫富濟貧 發表評論於
土匪在台上拿著槍,對台下的人群喊道:“從現在起,我們要改邪歸正,棄惡從善,歡迎大家監督。。。”,台下有人說:“你能不能先把槍放下再說話,萬一走火怎麽辦,怪嚇人的。”土匪朝天鳴槍,厲聲喝道:“沒槍?沒槍誰還聽我的!”
大刀隊 發表評論於
等江李死了一定會翻案。
Kurve 發表評論於
還有人想翻六四的案,腫麽這麽不長眼啊,毛澤東的共產黨用了22年發行了人民幣;你們在這25年的時間裏除了每年定期哭喪謾罵你們為中國民眾做了什麽?翻案?翻個屁啊,鄧小平的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走在美國喜歡的資本主義道路上,你們想翻案這是要阻撓中國資本主義進程嗎,沒問問美國利益同意麽,不看清美國的臉色就敢亂說,腦袋進水了。
北方風 發表評論於
支持香港,每年的追悼大會!!
mblbls_3 發表評論於
"六四決不允許翻案" --- 你怕下地獄?
嘟嘟囔囔大總裁 發表評論於
曆史不是一小撮人寫就的,當局者真是著迷啊。 隻是可惜25周年這麽好的機會就錯過了,華夏真無能人了嗎?
aol 發表評論於
我看土共是沒資格平反了,而是以後怎麽清算審判了。
Amercian 發表評論於
Great .
mme.potato 發表評論於
陳勝吳廣有毛用,地鐵裏麵喉一嗓子“砍人了”,就全部爭先恐後地四處逃散。人家美國人要聽到槍聲也全趴在地上了,這年頭全世界的小老百姓都貪生怕死。
肥肥乖乖 發表評論於
國內的白色恐怖更嚴重了。有朋友在微信上放了一張六四的照片,不一會微信就把照片刪掉了。
老農夫 發表評論於
為什麼每年六四隻有香港人舉辦追思晚會 今年更達到十八萬人參與。國內人民的GU丅S去那裏了?
LEIMONG 發表評論於
罪魁禍首。
mblbls_3 發表評論於
紀念六四. 文明戰勝野蠻.
@西風@ 發表評論於
嗯,明顯的,他害怕了!
還決不許翻案呢,色厲內荏吧!
悉尼老頭 發表評論於
平反六四,打倒李鵬。
mblbls_3 發表評論於
"已經嚴重脫離中國實情,看來不經常回國了吧?國內從富豪到平民,對共產黨的看法令你害怕。就差陳勝吳廣了" --- 語無倫次.
dc_pal 發表評論於
一看到李鵬這名字就惡心!
北京老鄉 發表評論於
六四當然,一定會被翻案. 遲早的事.
yanghong 發表評論於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共產黨利用手中的武裝特權,不顧國際輿論的譴責,非法悍然出動坦克部隊,對手無寸鐵的中國人民實施了史無前列,震驚中外的“六。四”大屠殺。依據本憲法,“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凡是參與血腥鎮壓人民的所有共產黨匪首,必將被押上人民的審判台。)

(證人證詞回放,

這是我終生難忘的一幕: 時間:1989年6月4日淩晨.地點:北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大門口.人物:一群對共匪殘暴鎮壓人民運動的憤怒的群眾與共匪的武裝警察.事件:人民群眾在大鐵門外高呼口號,高舉雙手,象怒濤洶湧澎湃的大海,抗議共匪屠城的暴行.突然,從大門裏麵射出幾排子彈,門外多人應聲倒地!幸存者皆四散逃命.此時我看到,有一個穿白色短忖衣的青年男子,已逃出幾米遠,但當他回頭看到他的難友已經倒在地下時,他不顧個人生死,又跑回來去拉他的同伴.正在這時,大鐵門中的小鐵門開了,從小鐵門中衝出兩個共匪武警,一個把著門一個拿了根一米長的棍棒,惡狠狠地照著青年的頭上砸了下去,青年應聲到地.)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共產黨特權階級利用手中特權,大肆揮霍從中國人民所榨取的血汗錢,更令人發指的是他們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的財富,偷偷地搬運到海外,過著酒池肉林的奢華生活。)
愛城華僑 發表評論於
作惡是要遭報應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代報不了,還有下一代呢!
耿在喉 發表評論於
史上最低能總理.
老品閑 發表評論於
已經嚴重脫離中國實情,看來不經常回國了吧?國內從富豪到平民,對共產黨的看法令你害怕。就差陳勝吳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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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lbls_3 發表評論於 2014-06-07 19:27:00 "平反,全國人民答應嗎?法律答應嗎?" --- 你有點擔心平反吧 ?
柯林頓 發表評論於
六四之前的貪官小偷小摸搞的是遊擊戰,六四過後的貪官幹的是大兵團戰役,國庫猛搬,國產猛撈,二奶猛包。大有砍頭不要緊,隻要鈔票真,殺了我一個(豪貪的貪官幾乎免死),後麵跟一串。
mblbls_3 發表評論於
"平反,全國人民答應嗎?法律答應嗎?" --- 你有點擔心平反吧 ?
mblbls_3 發表評論於
"李鵬是一個不錯的領導人,務實、勤勉" --- 奴氣十足的語言.
初春時節 發表評論於
李鵬是一個不錯的領導人,務實、勤勉。另外,國家對六四暴亂不是早就定性,對有關暴亂分子不是早就宣判了嗎?這裏時不時地有人提出什麽平反,平什麽反?對嚴重犯罪地暴亂分子鎮壓難道不對嗎?平反,全國人民答應嗎?法律答應嗎?
wdcwr 發表評論於
李鵬家族,遭到億萬人民的唾罵,卻可以高高在上,這就是所謂民主。毛主席說得好:修正主義上台就是資產階級上台,鄧小平、李鵬搞腐敗、搞法西斯專政,是混進黨內的異己分子。
柯林頓 發表評論於
啥事都傻,此事特精。
wdcwr 發表評論於
李鵬家族在改革的旗號下,吸了多少人民的鮮血。中國大陸,貪官當道,所謂中國夢隻能是一場噩夢。獨裁必腐敗,腐敗必垮台,一切修正主義都挽救不了自己滅亡的命運。
好望角駱駝 發表評論於
萬歲!
竹林七賢 發表評論於
李鵬,還能活幾年?
溪流奔海 發表評論於
祝願李鵬萬壽無疆!
J2012 發表評論於
學生被利用 有腦子就該知道見好就收 可憐那些最後留在廣場上熱血學生 生生讓柴玲那粒老鼠屎騙了
不明覺厲 發表評論於
希望在月月鳥死前被懲罰。
woguoke 發表評論於
李鵬,鄧小平,都是64大屠殺的噲子手
肥肥乖乖 發表評論於
不翻案, 你想讓老毛的那堆臘肉一直在那臭下去嗎?想讓中共新的領導人一直為你背黑鍋嗎?想讓六四這把利劍永遠懸在中共的頭上,惶惶不可終日嗎?不翻案,你的子孫會有善終嗎?
aowang 發表評論於
遲早要翻案,就看月月鳥是死於翻案前還是後了
換一個 發表評論於
李鳥人唯一能做的事是在翻案前先死
fkkn 發表評論於
毛臨死的時候這麽幹,鄧臨死的時候也這麽幹,有用嗎?
嗬嗬,徒添笑柄
may_day 發表評論於
中央早已作出決定,文革決不允許翻案!等到毛祖一死,一個月不到,
四人幫被抓。真的就像毛夫人說的:“主席屍骨未寒,你們就對我這樣?!”
rougeriver 發表評論於
李鵬的觀點是對的。6、4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矛盾焦點和試金石,承認與不承認是改不改變統治關係的問題,也就是傳統中說的那種不可調和的敵對的矛盾。所以,平反一說是試圖尋求以人民內部矛盾方式來解決問題,這就看統治者的良心了。
俯臥撐 發表評論於
想不通一個連句子都念不成個的蠢貨居然成了總理...
四野2 發表評論於
要把李鵬比秦檜,可他又沒有秦檜的材氣.
^3.1415926^ 發表評論於
翻不翻案,李鵬說了不算阿...你想不翻案,可是,你還能活多久? 你要是能像王八的壽命,你就盯住了...
潛伏999 發表評論於
從“絕不允許翻案”這句話就可以看出始作俑者的心虛和罪惡感。他們用自己強權來決定事情的對錯,而不是用普適價值來衡量。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隨著權勢的消亡,真理就掩蓋不住了。大家還記得皇帝的鐵卷嗎?沒有用的。
DOC2006 發表評論於
還決不允許翻案呢!胡吹吧。

一朝政府能堅持多少年? 還真想共產黨千秋萬代啊! 封建社會和奴隸社會裏麵一介王朝殺人可以如麻都不可能千秋萬代,現在信息這麽發達的時代還指望永遠不翻案? 不要癡心妄想了。
wxcsci 發表評論於
港獨台獨其實也不在乎你們大陸對64能不能翻案,因為這隻是某種行政定性,他們是惟恐天下不亂.
東川界 發表評論於
老毛當時的威權比鄧小平高一百倍不止,老鄧的威權比李鵬高一百倍不止。老毛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並由黨代會一致通過。但後來即使劉死後多年還是平反了。鳥之將死,其鳴亦哀。鳥鳥快去自盡吧。
botong 發表評論於
89案能翻, 中國就會有更大更多的動亂。 無論對還是錯,違法就要受罰。無論這法律是否好與壞
老李子 發表評論於
月月鳥的願望是美好的,但是現實是殘酷的。
轉帖司令 發表評論於
這是赤裸裸的在黑李鵬,很同情。
^3.1415926^ 發表評論於
2貨,這個也寫日記上了....將來翻案了,,你們李家就會被滿門抄斬.
jgbg 發表評論於

李鵬怎麽會同意翻案呢,這是要掉腦袋的!

家族的貪腐,本人雙手沾滿人民的鮮血,殺頭也不會同意翻案!


quzhiz 發表評論於
不是允不允許犯案的問題,中共已錯過了給六四平反的窗口期,人民現在不再像當年的右派,跪在地上等它平反,而是要對它進行曆史的審判!
hugh.williams 發表評論於
在人民心中早就翻案了。
展昭莫力隻 發表評論於
你可能逃脫懲罰。但你的女兒和兒子絕不會善終,以上帝的名義。
3722 發表評論於
64翻案是遲早的事,肯定有人會利用翻案這個事來籠絡人心,攫取權力。
灃滈居士 發表評論於
李月月鳥一家不得好死
MovingTarget 發表評論於
64是場失敗的啟蒙運動,在此之前,中國的當權者完全沒有主權在民的意識,他們把內戰勝利當成了永久的合法性。
hanshhq 發表評論於
李特別鳥是貪腐家族的頭兒。是凶殘的儈子手。
Interread 發表評論於
本人不會去貶一個人僅因為貶的人多。
scbean 發表評論於
李鵬家族是少數幾個六四屠殺最大受益家族之一. 李鵬的想法是:家族的這種受益至少要延續三代. 李鵬喝了學生的血,李小鵬和李小琳喝足了中國人民的血,他們的子女還準備吃中國人民的肉.
Interread 發表評論於
不喜歡把“擁槍”這個題目再三拿來說中國的事,這是美國政治的題目。而且美國很多人想法與擁槍組織的想法不同,像奧巴馬,希拉裏等等。
楓葉飄飄的季節 發表評論於
李科長說的算嗎?
Lotus2013 發表評論於
64不一定會翻案,但與這樣的吆喝無關。TG很多案都直接或間接地翻了,特別是文革,那可是一萬個不答應的。
ridicu 發表評論於
秦檜殺害嶽飛的時候,也肯定說,絕不能翻案。李鵬這廝也是這樣。問題是,這由得了他們嗎? 有一點是肯定的,李鵬注定被釘在曆史的恥辱樁上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六四"時,正在美國夏威易訪問的北大校長丁石孫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是這樣說的:

"這是一場偉大的民主愛國運動,是對我國幾千年封建專製製度的挑戰,其意義是深遠的,是循序漸進的"。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六四悲劇皆因人民手裏缺兩樣東西: "選票"和"擁槍"。 continued

說實在的,在一個有信心讓她的公民持槍的國家,你或許真的沒有必要去用槍來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為你有
那麽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討說法。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六四悲劇皆因人民手裏缺兩樣東西: "選票"和"擁槍"。 continued

美國前國務卿賴斯是這樣描述公民擁槍權的:

"當這個政府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自衛;當這個政府不但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權利威脅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反抗這個政府(RESIST IT)".

一個網友是這樣解讀賴斯的話的:”作為公民,當政府不能保護你的時候,你拿什麽自衛,當政府侵害你的利益的時候,你拿什麽抗議!這句話說的好,每個公民都應該擁有自衛的權利,美國公民有槍,那就是狼,而我們就是羊,因為我們沒有可以自衛的武器,一個政府對待狼和對待羊的態度是不會一個樣的".

我並不是說一夜之間就讓我們的人民每人一槍,我隻是說應該在一個更大的CONTEXT下來全麵地看"公民持槍權"問題。我欣賞的是在其背後的那樣一種理念: 限製政府濫用權力, 保護公民權利. 對槍應加強管理以減少槍殺案件,但不能剝奪公民的持槍權。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黴素的使用一樣。

說實在的,在一個有信心讓她的公民持槍的國家,你或許真的沒有必要去用槍來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為你有那麽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討說法。
lantian-yun 發表評論於
六四悲劇皆因人民手裏缺兩樣東西: "選票"和"擁槍"。

如果人民手裏有真正的"選票",那麽人民對政府的不滿則會通過民主的渠道得到及時有效的表達,問題得到解決,也就沒必要去天安門絕食受罪了,就不會有六四悲劇。

即使手裏沒有"選票",但如果人民手裏有"槍,那麽,鄧小平在動武之前會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軌道上解決問題的主張將會成為當時解決問題的共識,從而避免流血,也就不會有六四悲劇了。

六四悲劇令人思考美國政治生活中的"票和槍"的相輔助相成的辯證關係,及其對美國的政治穩定長治久安所起的重要作用。

美國前國務卿賴斯在她的回憶錄裏是這樣描述公民擁槍權的:

"當這個政府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自衛;當這個政府不但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權利威脅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反抗這個政府(RESIST IT)".

這正是美國憲法賦予公民持槍權的真正意義:"威懾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選舉三權製衡新聞監督外保衛公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

一個網友是這樣解讀賴斯的話的:”作為公民,當政府不能保護你的時候,你拿什麽自衛,當政府侵害你的利益的時候,你拿什麽抗議!這句話說的好,每個公民都應該擁有自衛的權利,美國公民有槍,那就是狼,而我們就是羊,因為我們沒有可以自衛的武器,一個政府對待狼和對待羊的態度是不會一個樣的".

我並不是說一夜之間就讓我們的人民每人一槍,我隻是說應該在一個更大的CONTEXT下來全麵地看"公民持槍權"問題。我欣賞的是在其背後的那樣一種理念: 限製政府濫用權力, 保護公民權利.

對槍應加強管理以減少槍殺案件,但不能剝奪公民的持槍權。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黴素的使用一樣。

說實在的,在一個有信心讓她的公民持槍的國家,你或許真的沒有必要去用槍來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為你有那麽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討說法。
37201G 發表評論於
看了李鵬的“關鍵時刻”, 基本沒有什麽新意。 但是在繼續重複共產黨版本的六四過程中, 增加了幾句我李鵬不是鎮壓的決策者的話, 就是要把大部分責任推給鄧小平! 李鵬當然不希望給六四平反, 因為他怕平反, 平反了他和他的家人都沒有好下場! 所以他才出這本書, 希望減少一點自己對64鎮壓的責任! 但諷刺的是此書在中國不能發行!
panda6 發表評論於
曆史的罪人,還想給中國人洗腦?你說不翻案就不翻案?總有一天把你們連根拔起,一網打盡。他們家掠奪的國有資產也應該全部沒收充公--從人民中偷來,歸還到人民中去。
CHUNTIANEAST 發表評論於
李鵬子女貪汙會得到清算。但六四翻案是另一回事,這夢就別做了。想辦法從別的生意上賺錢吧,你們從六四事件得到的好處夠多了,別老糾纏著大家厭惡的事。你們的嘮叨隻會引起更多人反感。言多必有失,你們說多了,就把當時你們勾結西方反華勢力,拿學生性命換取你們綠卡的真相說出來了。大家反貪,更反對漢奸。公眾對六四的評價越來越差,就是民運頭子們透露當時真相的結果。而且很多人討厭被騷擾,你們惡心大家25年了,再繼續騷然,隻會引起更多反感和孤立。
天金四幸 發表評論於
曆史是不為人的意誌轉移的,六四必翻案,曆史將證明李鵬輩必定受到曆史的審判
晴天好啊 發表評論於
別因人廢言,李鵬描述的六四過程,與其他資料對比並沒有明顯的出入。
紅旗插遍華爾街 發表評論於
感謝黨感謝解放軍,力挽狂瀾,平息這場反黨反社會主義運動,讓國家得以生存發展。要翻案,那是萬萬不可能的,我們人民堅決不答應。
LaBrisa 發表評論於
貪腐的李家決沒有好下場。
京華人 發表評論於
對李鵬來說,六四當然決不允許翻案。否則,他們家族怎麽能肆無忌憚地斂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