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多名富翁涉黑細節:控製澳門賭場斂財數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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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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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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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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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萍

糾集刑釋解教、社會閑散人員,以創辦經濟實體為掩護,通過開設夜總會(組織、介紹、容留賣淫)、洗碼公司、放高利貸等非法手段瘋狂斂財高達數億元人民幣。為了爭奪勢力範圍,采用報複殺人、故意傷害等暴力手段為組織造勢致兩人死亡、兩人重傷、1人輕傷。日前,陳明亮涉黑團夥23人被南川檢察院批捕。

  管理製度嚴格組織特征明顯

  陳明亮、馬當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由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於2009年6月5日在查處發生在渝中區大世界酒店的聚眾賭博案中發現。2009年6月18日,市公安局指定該案由南川區公安局管轄,該局於2009年6月21日立案進行偵查。日前,該案已偵查終結,由南川區公安局向南川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

  據南川檢察院查明,今年52歲的陳明亮,是本市渝中區人,渝中區人大代表,高中文化。2001年,陳明亮、馬當、雷德明等人在渝中區大世界酒店開設雲夢閣夜總會,2004年,王小軍、雷德明等人在渝中區海逸酒店開設豪城夜總會,2006年在澳門賭場開設洗碼公司以來,先後將社會閑散人員曾學建、周明、周勇(小)、鍾立彬、唐炳生、汪斌(在逃)、劉維(又名劉勇,在逃)、黃全德、魏玉濱、張濤、周海燕等人和刑釋解教人員黎中明、江捷、沈亮(已被該組織殺害)、明德偉(另案服刑在押)、以及在渝企業業主賀倫江、祝榮等共計近40餘人發展為組織成員。逐步形成了以陳明亮、馬當、雷德明為組織領導者,黎中明、江捷、周勇(小)、周勇(大)、沈亮、李家斌、王勇、王小軍等人為骨幹成員,唐炳生、王兵、鄧作剛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為對組織成員實施管理和控製,以渝中區大世界酒店為活動據點,集中進行議事、工作安排和吃喝玩樂等,分工相對明確。

  馬當以51%的股份控股大世界雲夢閣夜總會,並親自掌管財務;陳明亮負責該夜總會的經營管理。陳明亮、雷德明、黎忠明、曾學建、周明、沈亮、江捷等人,每月在馬當的主持下按股分紅。陳明亮又先後安排黃全德、魏玉濱、張濤、周海燕、蔣冬、楊惠、何雲、李偉等人對該夜總會進行具體的分工管理。

  同時,陳明亮對澳門洗碼公司具有絕對控製權,組織成員聯係到澳門賭博的賭客必須經過陳明亮的同意才能拿到籌碼,陳明亮專門安排鍾立彬、陳曉兵在澳門負責接待賭客,並隨時報告賭客輸贏情況,規定誰聯係的賭客就由誰負責將賭客所欠賭債收回。

  非法獲取資金支持組織活動

  從審查的材料顯示,該涉黑組織已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特征。該團夥涉黑組織為了斂取錢財,通過開夜總會(組織賣淫、容留他人吸毒)、開洗碼公司(組織企業老總到澳門賭博,獲取洗碼費,然後采取暴力手段強索賭債)、發放高利貸等形式,非法斂財共計數億元人民幣。

  該組織將非法聚斂的不義之財,部分用於組織成員生活、娛樂所需以及支付組織成員“工資、福利”、對犯案獲刑的組織成員及其家屬的“安撫費”、對受害者的“封口”費等開支。如:曾經因幫組織“做事”入獄的王勇供述,2008年春節,李家斌代陳明亮向他家人發放5萬元、2008年國慶節雷德明發8萬元、 2009年春節陳明亮發20萬元等;王勇出獄後,李家斌在2005年4月—2006年12月間,向王勇提供生活費5—6萬元;2005年7月,王勇等人傷害何琳後,李家斌提供3萬元生活費供王勇等人躲藏,並拿10萬元讓王勇給付何琳作為“封口”費。

  王小軍等人定期為服刑人員龍翔、唐璽(因沈亮被殺案服刑)給生活費13582元,每月向其父母發放生活費5000元;雷德明為團夥成員李家斌還賬120萬元等等。

  該組織通過這些手段,牢牢控製著組織成員,使這團夥成員心甘情願為組織做事。

  團夥內部黑吃黑殘殺組織成員

  檢察院已查明該涉黑團夥的具體暴力犯罪案件,其中一起為團夥內部黑吃黑,致一團夥成員被同組織成員殺害。

  2002年5月4日淩晨,團夥成員黎忠明夥同明德偉、鄭繼全(另案服刑)、單單、卡子、王瑞紅(三人在逃)攜帶刀、槍等凶器在渝中區彩虹酒廊消費,後與王旗等人因“操社會”的事發生口角在該酒廊將王旗殺死。

  2005年7月18日前的一天,王勇因與胡躍有矛盾找到李家斌,要其找槍對胡躍雲報複。李家斌隨即安排周鬆全(彭娃)將兩支仿“六四式”手槍、一支單管獵槍及子彈交給王勇。王勇於2005年7月18日下午,夥同尹強、趙俊濤(另案服刑)、鄧利平、杜勇、王正利(三人在逃)持刀、槍在大渡口區茗仁居茶樓下,將與胡躍雲一起的何琳、肖雲打傷,並將胡躍雲劫持到中梁山一山坡上,讓其打5萬元的欠條後放其離去。王勇等人作案後,李家斌就安排王勇、杜勇到自貢小殷(在逃)處躲藏。同時叫周鬆全安排趙俊濤、尹強、鄧利平(小小平)、王正利(王三)在江北等地躲藏。後來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李家斌出資10萬元,賠償何琳對其“封口”。經鑒定何琳的損傷程度為重傷,肖雲的損傷程度為輕傷。

  2006年1月14日晚,王勇、杜勇在九龍坡楊家坪至尚國際發現鄭洪,因之前王勇和鄭洪有矛盾(因“操社會”引起),遂打電話邀約犯罪嫌疑人李家斌過去。李家斌又打電話通知周鬆全帶上槍,並叫上鄧作剛(剛子)、易高攀(老易)(在逃)、曾成(綽號“陳娃”,在逃)、林偉(小二娃)、林誌強(白毛)同去。後李家斌、周鬆全等人,帶上兩支雙筒獵槍及砍刀開兩輛車趕到至尚國際與王勇等人匯合。後由易高攀、周鬆全持槍,林誌強、曾成、林偉持刀將鄭洪打傷後駕車逃離現場。經鑒定鄭洪的損傷程度為重傷。

  2008年1月5日,在團夥成員程強的指使和具體安排下,唐璽邀約龍翔、蔡少奇、曹紅、謝勇、宣豪(在逃)等人,為王小軍到渝北區愛丁堡找沈亮 (該團夥骨幹成員之一)收賬時,由宣豪、謝勇望風,唐璽、龍翔、蔡少奇、曹紅等人持刀將沈亮殺死。後經王小軍的授意,在王兵的安排下,讓唐璽、龍翔二人頂罪獲刑,並安排犯罪嫌疑人林玉鵬每月在海逸豪城會所領取1萬元現金給唐璽、龍翔家裏送去,由成員宋良明(在逃)負責接送唐璽、龍翔父母到監獄探監。

  控製澳門賭場 聯係有錢人賭博

  2006年,陳明亮、雷德明、李家斌、江捷、黎忠明、劉勇、汪斌等人合資1200萬元到澳門洗碼。2007年劉勇、汪斌等人退出後,陳明亮叫周勇(大)、王勇、周勇(小)加入占幹股。陳明亮就安排大家各自聯係有錢人到澳門賭博。

  後該組織成員相繼組織多人到澳門賭博,涉賭金額達數億元人民幣,獲得洗碼費上億元人民幣。其間,陳明亮、雷德明等人采取威脅手段追收趙某某所欠 600萬元賭債,趙被迫賣車(成渝線9輛客車的經營權)、抵房貸款還債;雷德明帶領手下陳斌、鍾立彬等人兩次到雲南瑞麗采取威脅手段催收董某某所欠 2000萬餘元的賭債,收回來1000多萬。

  2001年開設大世界雲夢閣夜總會以及2004年組織成員開設海逸豪城夜總會以來,陳明亮、雷德明、江捷、黎忠明、曾學建、周明人,長期進行組織、容留婦女賣淫及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

  該團夥組織在經營雲夢閣夜總會期間的全部憑證,唐炳生口頭請示馬當、陳明亮後,指使胡群堯、張偉英等人將憑證銷毀。重慶大正商場集團有限公司52本賬外賬憑證,唐炳生於2008年1月29日向馬當請示,馬當同意並指使他人將憑證銷毀。

  多次暴力綁架敲詐企業老總

  2008年10月的一天,劉某某去澳門太陽城賭場賭博欠賬後被扣押,陳明亮帶周勇(小)、周勇(大)到達澳門,安排大小周勇將劉某某押回重慶,逼其還錢。回到重慶後,周勇(小)安排“小波”(在逃)等人將劉某某看押在五洲大酒店達4天之久(其間,李家斌到房間叫其還賭債。)後雷德明電話安排小周勇將劉某某放出,讓其找錢還債。後陳明亮安排大小周勇、王勇繼續威逼其還錢,劉無奈先後支付所欠賭債三個月的利息150萬元。

  同年4月14日,塗某某向陳明亮借高利貸250萬元,約定每月20萬元的利息(8%)。後因塗未按時付息,陳明亮先安排王勇、大小周勇和朱武斌去收賬。今年2月,陳明亮指定王勇負責收賬。王勇又帶領其手下多次到塗某某的公司收賬,派人24小時把跟隨塗某某,並將其軟禁在辦公室近一個月之久,並對其毆打。後塗某某連本帶息先後支付給陳明亮440萬元,還欠135萬元(250萬元的本金,利息支付了300多萬元)。

  2006年初,陳明亮、祝榮、賀倫江、雷德明等人安排王勇帶領一群社會閑雜人員,以季某某欠其債務為由,擾亂其經營的重慶某集團公司正常辦公秩序,該公司隻好先期支付1300萬元並以寸灘的一塊地皮作價2700萬元抵押給賀倫江等人。

  2008年國慶節開始,周勇(小)不斷約彭某某到澳門賭博,吃住行都是小周勇安排,後彭某某在澳門老葡京黃金21號賭場賭“百家樂”,由陳明亮拿碼,陸續欠下陳明亮賭債1700多萬港幣。彭某某輸錢後,小周勇和另外一個人讓其打了一張1700萬元的欠條。後周勇(小)就通過威脅手段強行索取賭債,彭某某被迫通過陳明亮“擔保”,向龔剛模借800萬元(6%息),先還了800萬給陳明亮。周勇(小)繼續通過威脅手段追彭某某還錢並強行索取高額利息,彭無奈隻好以房產作抵押,在典當行借了600萬元高利貸,通過周勇(小)付了400萬本金及192萬元的利息給陳明亮。

  團夥首腦供述 尚有3億賭債未收

  在訊問時,團夥主犯雷德明供述了強收賭債以及陳明亮在澳門賭場的生意收支情況:兩三年前,賀倫江與王興強打牌賭博,欠9700萬元,賀找到陳明亮幫忙出麵解決,後來陳明亮安排雷德明、李家斌、肖鴻飛、江捷、黎中明等人去擺平此事,後上述人員去找王興強“協調”,黎中明帶幾個小弟占場子,後賀給王興強 2000萬元了事。並給雷德明等人1500萬元。陳明亮沒有分錢,李家斌、肖鴻飛、江捷、黎中明(雙份)各分得250萬元。

  澳門洗碼陳明亮絕對控製權。通過浙江寧波潘哥支路子,出資1200萬元。成都方麵600萬,重慶方麵600萬元(其中,陳明亮300萬、李家斌 50萬,雷德明、黎中明各100萬,江捷50萬)。通過地下錢莊轉到澳門賭場。運行後就安排“兵兵”在澳門負責。成都方麵後來退出後,陳就派陳小兵在澳門負責。

  洗碼開始後,陳就安排手下分別聯係有錢人到澳門賭博。由誰介紹就由誰負責收賭債,收賬一般是語言威脅(“軟說”),一個月還不上就收高利息。

  陳明亮組織包多人去過澳門賭博,還組織一個姓曾的老板去輸了錢,現在還欠我們4500萬港幣。另外,潘哥欠5700萬元。小龍通過陳明亮拿籌碼輸了一個億。

  洗碼總計可能有1個多億,自己分得現金150萬,李家斌、江捷、陳明亮也是分得150萬元,大小周勇、王勇各分得有60萬的,欠賭場1.7個億,打牌的人欠3個億左右。

  相關新聞:23名團夥成員涉嫌罪名

  犯罪嫌疑人陳明亮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94條、第303條、第361條之規定,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組織賣淫罪;犯罪嫌疑人馬當、雷德明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犯罪嫌疑人周勇(大、小)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李家斌、王勇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王小軍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謝勇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祝榮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尹強、鄧作剛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唐炳生涉嫌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鍾立彬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陳斌、林達、林玉鵬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羅強涉嫌綁架罪;黃全德、魏玉濱、張濤、周海燕、李偉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組織賣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