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律師現場講述當時的情形 柏立誠 /攝影
澄江縣法院院長已向被銬律師道歉
昨天,玉溪市澄江縣人民法院發生一起怪事:一名律師因沒有順從法官的意願,法官竟叫法警用手銬把律師銬在法院籃球架上曬太陽40分鍾左右。事發後,雲南省律師協會有關人員隨即趕到澄江了解情況。澄江縣法院副院長洪家敬對省律協工作人員說:“事件主要責任在法官,法官對律師采取強製措施沒有按法律程序辦,法院也覺得事件發生得意外。”
事件起因
庭後簽字引發糾紛
昨天,昆明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先生到澄江縣法院代理一起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澄江縣法院民事一庭庭長洪猛單獨負責審理此案。
上午8點40分,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到齊後,法官宣布開庭。被告方律師何先生當庭提出:“審判長,本案原告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把原告的媳婦追加進入本案參加訴訟,我們15天前向法庭申請要求追加訴訟當事人,法庭的意見是什麽?”審判法官說:“不用追加了,我現在口頭告訴你。”
事後,何律師轉述了他與法官的對話。何律師說:“審判長,不同意追加原告媳婦為當事人,是不是遺漏了當事人,程序上存在問題。”隨即,洪法官說:“你的意見可以在法庭辯論時闡述觀點,現在不用說了。”上午10點40分左右,庭審結束後,法官叫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我拿過筆錄,首先在筆錄第一頁上簽了字,翻開筆錄第二頁,筆錄上遺漏了我的辯論觀點。”何律師說,辯論觀點遺漏了,把“法官口頭不同意追加當事人的觀點補在筆錄。 ”此時,法官說:“不準動筆錄,有什麽意見可以另外提交書麵意見。”何律師說:“筆錄是記載整個庭審過程,如果不加上,我就不簽字。” “隨便你簽不簽字,你愛簽不簽。”法官當即回答。隨即,何律師把自己簽在第一頁上的名字劃掉,並在第二頁筆錄上補充:“我要求對庭審筆錄進行補正,但未獲準許,被告代理人拒絕簽字,並寫下自己的名字。”
法官拿過筆錄一看,大聲說:“你有哪樣權利在上麵隨意寫字。” 何律師回答:“這是庭審筆錄,代理人有權在上麵簽字,代理意見不完整的,我有權利在上麵寫上自己的意見。”
事件經過
法官叫法警把律師銬起來
法官說:“我之前就告訴過你,這個事不要扯了。書記員,去把法警叫來,把他(何律師)拘留起來。” 書記員走出法庭去叫法警。何律師說:“拘留可以,必須有完備的拘留手續,比如要法院院長簽字同意才可以。”
此時,法庭旁聽席上坐有15名旁聽群眾,目擊了何律師和法官的對話。法官坐在審判席上沉默了3分鍾左右,又向何律師提出:“給你(何律師)3個選擇:一是拘留,二是罰款,三是寫檢查。”何律師回答:“在筆錄上寫拒簽筆錄的原因是我的權利,所以,檢查我是絕對不會寫的。”很快,書記員帶著兩名法警走進法庭。法官說:“把他(何律師)銬起來帶走。”法警掏出手銬,把何律師銬了起來帶出法庭,帶到法院籃球架上銬起來。何律師回憶:“我被銬時,還特別看了一下手機,應該是上午10點50分左右。”
上午11點半,澄江縣法院副院長洪家敬得知情況後,來到法院法警大隊了解情況,隨即叫法警把何律師的手銬打開,並把何律師叫到辦公室了解實情經過。此時,何律師被銬在籃球架上曬太陽已有40分鍾左右。
據何律師轉述:當洪副院長了解情況後,對何律師說:“這個法官性子急,案子多,壓力大,他(審判法官)拘留你沒有按程序辦理手續,對不起你了,請你理解。”
何律師離開法庭時,眼角都濕潤了。尤其是被告方當事人再次開車到法院接何律師時,他麵部通紅,不知說什麽好。何律師心想:“我一個律師幫人打官司,竟然會遭遇如此非法待遇。”
初步結果
院長出麵向被銬律師道歉
下午,澄江縣法院院長潘萬江打電話給何律師,請他再次到法院辦公室向他了解情況。據何律師轉述:“潘院長當場給他道歉,並說要整頓法官隊伍,他(潘院長)對這件事表示遺憾,說用手銬銬律師肯定是不對的,請你(何律師)諒解,你(何律師)有什麽請求,可以提出來。”
何律師說:“我相信被非法戴手銬,不是院長的意思,如果法院隊伍中有這樣的法官,我建議把這樣的法官清理出法官隊伍。” 潘萬江思索一番後,表示一定會處理法官的,會給何律師一個說法。
何律師說:“事情發生了6個小時,當事法官一直沒有出麵把事情的經過說清楚,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下午4點,記者來到澄江縣法院,潘萬江不在辦公室,副院長洪家敬也離開法院。記者打電話給潘萬江,他說:“我在玉溪,在電話裏說不清楚事情的經過。”記者一直向潘萬江求證法官非法拘留律師的事實,對方一直強調電話裏說不清楚,隨即掛斷電話。記者來到何律師被銬的籃球場,何律師說:“我就是在這個籃球架下被非法拘留了40分鍾。我曾經在法院當過10年的刑事法官,2005年離開法院轉行當律師,這種事情還是頭一次遇到。”
據了解,省律協相關人員已趕到澄江縣法院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