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13歲中二女生在友人家中“索K”(吸毒),之後被相識一個多月的男友人強奸,結果因奸成孕。女生一直隱瞞事件,直至在家中產子後因不知所措,將兒子從24樓扔下街。原被控謀殺的女童,因控方未能確定男嬰出生後是否生存,19日獲不提證供起訴,無罪釋放。
現年15歲的事主,原被控於2007年12月11日在元朗朗平村耀平樓單位謀殺男嬰,女童否認控罪。控方19日指案件是悲劇,被告於案發當日將男嬰扔下街,案件本排期去年7月於高院審理,當時特區政府法證科醫生報告指男嬰的肺曾膨脹,也有流血,顯示男嬰出生後曾有心跳,有生存跡象。
但辯方根據另一醫生的報告,對男嬰當時是否生存成疑,該名醫生跟特區政府法證科醫生交換意見後,控方也同意有關說法。由於控方隻能控告被告謀殺一個仍生存的人,考慮過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據被告事後向警方透露,在生下兒子後半小時,兒子沒有任何反應。
控方指出,考慮到被告在這兩年的經曆,也是強奸案的事主,基於公義及被告的心理報告及其利益,決定不會向被告提出如非法處理屍體等其它控罪。法官同意控方做法,指考慮到被告的年齡及特殊情況,認為這是最適當的做法。
數據顯示,被告於2007年3月,與女友人到天水圍天逸村男友人的寓所齊開“索K”派對,在場6人包括被告剛相識的18歲青年楊賀延在內。其間被告不適到床上休息,楊上前要求性交,被告拒絕卻被強奸,在場友人也未能阻止。被告一個多月後發現懷孕,案發當日生下男嬰後將之扔下街,警方追查下揭發強奸案。楊去年在高院承認強奸罪,被判入獄5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