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和兒子不惜在街頭抗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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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與兒子麵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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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戴兩條水晶手鏈和一條金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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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曾為爭遺產病倒
據梅豔芳生前摯友透露,阿梅的遺產管理信托基金,隻剩現金390萬元、一幢位於壽山村道的故居,一幢梅媽現居的跑馬地物業、一幢送給劉培基的毓秀大廈單位及Mui Music的歌曲版權。該摯友說:“跑馬地的物業梅媽在居住,不可以賣,毓秀大廈本來送給劉培基,但因為梅媽正和他打爭產官司,所以暫由遺產基金管理,日後一旦劉培基勝訴,可能連同之前出售倫敦物業的500多萬也要全數還給他,所以現在可賣的就隻有壽山村道的故居(仍有官司),之後就真的賣無可賣,遺產基金入不敷支,現金可能變零。”根據基金現時的支出,相信年底已經會用盡基金所有的現金,可能需要解散該遺產基金,屆時梅媽便不能再享有每月付12萬元的生活費,正式斷糧了。
5年花掉數千萬
當日梅豔芳號稱逾億元的遺產基金,竟然瀕臨破產?該摯友解釋,遺產本來由銀行管理,由於梅媽興訟,為免利益衝突,銀行聘請了一家名為勤業眾信 (Deloitte)公司作為中介人管理遺產,該公司和銀行每月各收取10多萬元的行政費,加上梅媽每月12萬元的生活費支出,5年間已用去幾千萬元。此外,梅媽多次訴訟,有關機構和劉培基等被告人的律師費均由基金支付,這又花了數百萬元,阿梅的遺產愈來愈少,上年底已試過為支付梅媽生活費,被逼變賣倫敦的物業才得到500多萬以維持開支,這次梅媽申請80萬豪遊世界,基金拒絕負擔。對此,阿梅歌迷會會長王敏慧回應道:“可能老人家真的想去旅行散心,但法庭這樣宣判亦有法官的道理和依據,其他的我不想多講了。”
對於高院的裁定,梅媽和梅啟明都相當勞氣,他們同樣清楚遺產所剩無幾,“這幾十萬給阿媽有什麽問題?不給阿媽最後一樣會無,個官不是說不希望缺錢供阿媽生活費的曆史重演嗎?現在不給難道就不會曆史重演嗎?完全在講廢話。現在還要在生活費裏扣除訟費,為何他們(有關機構和劉培基)每次都在遺產扣訟費,我們卻不可以?簡直90度偏幫!”梅啟明愈說愈動氣。
倒是梅媽心平氣和,“這事其實有商量,何必完全否決?你說付不起80萬,給我10萬8萬,叫我勉勉強強去散散心,都無問題。”梅啟明插口道:“最嬲是阿媽話阿梅在生都有叫她出去走走,個官竟然說沒有證明,怎證明?個官都有阿媽生,難道他和阿媽談話也要發通告?”
月付10萬律師費
說來說去,爭來爭去,不過一個錢字!這些年來,梅媽為了阿梅遺產,多次興訟,上訴再上訴,律師費花費過百萬,問她不怕有天爭得遺產,那遺產卻已剩下零,到時賠了夫人又折兵?
“就算到時遺產剩下一毛錢,我們都要打下去,起碼順番條氣。人家龔如心的官司都是這樣,又不見被人指她外家貪,雖說數目牛頭不對馬嘴,但性質一樣,都是不想外人謀產,一個保險佬、一個空殼佛會,憑什麽謀產?”
梅媽和梅啟明都清楚外間對她的評價,“自從80萬官司一出,狗仔隊又開始日日跟,我3點多出來飲特價下午茶,6點多去街市買平價菜他們不登,去買南北杏就登出來,說我去買參茸海味。”一個80多歲的老人家,穿戴不算太奢華,手上隻有兩條水晶手鏈和一條金手鏈,竟然每月生活費12萬元,難怪為人側目。
“一個人月花12萬元當然是大花筒好過分,但我的生活費中要付10萬元還律師費,我欠杜偉強律師事務所、範家碧律師行、JSM孖士打律師行、齊伯禮律師行同趙司徒鄭律師事務所合共350萬元,每月攤還,你可以去查。”梅媽歎道,法庭都是給律師賺錢的地方,“看一份文件就收20萬,我前前後後花了 200多萬元,賣了一層樓都不夠付。”
洗濕了頭騎虎難下
奇怪既然撐得如此辛苦,又惹來負麵形象,何不收手?梅啟明答道:“正是已用那麽多錢,洗濕個頭,現在可以怎樣?難道一頭肥皂泡跑出來?所以我奉勸大家,非逼不得已不要找律師,一找就死定,有錢都變無錢,有一點點錢的就變負債,我們正身受其害。你不要以為我們撩事鬥非,其實是被逼出手。”誰咬著誰不放,真的費解,要歎倒黴的,可能不止梅啟明與梅媽。
問一直待在梅媽身邊的梅啟明為何不自力生產,為何不負起養育母親的責任?他答道:“你話我遊手好閑,我其實經常要上律師樓處理事情,阿媽80幾歲,我不理誰理?你說她現在有副身家放在眼前等我拿嗎?”
就算是放在眼前的遺產,也所剩無幾。告訴梅媽,阿梅的遺產隻剩390萬現金,她生活費岌岌可危,梅媽心水清道:“還有壽山村道豪宅。以前新鴻基收樓叫價7,000萬他們不賣,後來有人夠膽死話賣4,000萬,我當然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