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小姐”曾敏偷盜 被香港法院判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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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近日報道,2006年亞洲小姐選舉選出的“最上鏡小姐”曾敏,去年年底涉嫌在香港銅鑼灣中央圖書館偷取一本潮流雜誌。今年3月12日,香港東區法院對“曾敏涉嫌偷盜案”進行審理後裁定罪名成立,判處曾敏交罰金1000元。

選美後在亞視當藝人的曾敏被控偷竊罪,但她否認有罪。曾敏一方辯稱,曾敏從加拿大回香港後參選亞姐,其後獲聘為亞洲電視藝員,月入8000元,事件發生後已被暫停合約,涉案物品僅僅價值20多元,請求輕判。

事發當晚攔住曾敏的譚姓女保安員稱,去年12月15日晚8時許,她在中央圖書館地下南麵出口值班,曾敏穿過防盜裝置時警鍾響起,於是把曾敏攔住進行調查。女保安發現曾敏的公文袋穿過防盜裝置時防盜鈴聲大作,遂要求曾敏打開公文袋,搜出一本《Dolly》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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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敏

曾敏表示雜誌為自己所有。但女保安翻開雜誌,發現上麵蓋有“青少年圖書館”等印章,懷疑曾敏偷取圖書館的物品,於是把她帶往館長室處理。

曾敏自辯時說,當晚到達圖書館6樓,取了一本雜誌與一本書翻看,其間手機響起,她接聽時手上的公文袋、書與雜誌散落一地,忙亂中把所有東西放回袋中。剛開始沒有細看,故向女保安表示雜誌為自己所有。

但法官認為上述連串事件“未免太巧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