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國寶級鋼琴大師劉詩昆被指打第二任妻子蓋燕,遭起訴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5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庭提堂時,控方突指考慮案中的證據後,決定撤銷控罪。劉詩昆指蓋燕控製自己的財產,他隻想取回屬於自己的東西。他又強調,不會因事件怕了女性,不排除再婚。
在早前提堂時不發一言便離開的劉詩昆(69歲,報稱商人),獲撤罪後,在法院外接受提問。“我認為香港的法律是公平的,我是被人誣告的,我從未有打人,相反我是被人打的,但是打我的人先報警。”他特別用廣東話再強調“誣告”兩字,但拒絕明言“打他的人”是誰。他又指,從未擔心案件會影響他的聲譽,相信法律會還他一個清白。
劉詩昆及後接受該報電話訪問時表示:“現在我隻想盡快辦理離婚手續,我一直希望與分居兩年多的妻子和平解決兩人之間的關係,繼續以朋友身份往來,可惜她始終不肯麵對,所以我早前已委托律師處理,稍後將透過法庭解決離婚事宜。”
5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庭提堂時劉詩昆接受采訪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cnews/2009/3/6/20090306112703a0ad1.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劉詩昆(資料圖片)
一向對金錢概念薄弱的劉詩昆表明,“我絕不是要和分居妻子分家財,事實上她控製了很多很多,我隻想取回屬於我的東西。”
被問及經過這次事件,會否不敢再結識內地女子,甚至再婚,劉詩昆表明不會因此而怕了女人,並強調“內地女人很多,不是個個都這樣的。”
劉詩昆原被指於本年1月8日,在北角英皇道振華大廈一個單位內襲擊蓋燕(49歲),對她造成身體傷害。案件5日第三度提堂,控方表示考慮案中各人的口供,尤其是被告的口供後,決定撤銷控罪。署任主任裁判官特別詢問控方,決定是否基於證據,控方回應指是。
代表劉詩昆、有“金牙大狀”之稱的資深大律師清洪,繼上次提堂時批評警方倉卒提出起訴,5日再次指警方在落案起訴前,沒有清楚調查案件,令劉受害,聲名也因此受損,但對劉獲撤罪感到高興,認為是適合的決定。清洪在庭外也指:“滿意這個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