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襲胸”引發天橋血案 男子酒後亂性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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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的偶然,讓那起發生在呂嶺路蔡塘天橋下的命案幾乎成了“無頭案”。八天八夜,刑警一遍遍地在監控錄像裏的茫茫人海中尋找,終於成功找出犯罪嫌疑人曲折複雜的逃逸路線……

  一塊橫在馬路中央的臘肉,一個在血泊裏停止呼吸的男人。2月16日下午發生在蔡塘天橋下的那起血案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麽樣的恩怨情仇,在過去的半個月間始終是一個謎。昨日湖裏警方通報說,他們已將殺人嫌犯從四川帶回;命案源頭與一隻“鹹豬手”有關。據悉,去年湖裏警方命案打擊成效在全市位列第一。

  案發:鬧市驚變

  2月16日下午1時40分,蔡塘鬧市區出了凶案。人們事後回憶說,隻見3名男子手持大掃把將一輛公交車攔下,狠命敲打車門;隨後,一名男子不得不下車。沒想到,形勢突然逆轉——被逼下車的男子瘋狂地舞動手中的水果刀,狠狠地朝著對方的一人撲過去,刀刀朝著致命的部位刺。很快,對方身中5刀,倒在了血泊中。“每一刀都深深捅進身體,特別是心髒上那一刀,直接斃命。”法醫的鑒定如是說。接到報案後,由市刑偵支隊、湖裏刑偵大隊和金山派出所聯手成立的專案組,對案件展開了調查。

  疑惑:凶手是誰

  凶手是誰?死者是誰?他們有什麽樣的深仇大恨?和死者同行的兩個人為什麽悄悄離去?一個個謎團擺在了警方麵前。“根據調查,凶手根本不住島內,死者也不住在蔡塘。他們之所以出現在案發現場,完全是意外;能夠產生交集,更是純屬偶然。”湖裏刑偵一中隊中隊長吳世勇昨日說,在當時,除了一塊臘肉和一具屍體外,現場幾乎沒有任何線索;沒有人知道,當事的雙方究竟是誰。

  這時,一名目擊者無意中的一句話,讓民警看到了一線曙光——他說,凶手似乎也受了傷,頭上還在流血。嫌疑人會不會到就近的醫院醫治?抱著一線希望,警方找遍了附近的醫院。果然,在江頭中醫院,民警發現了線索——案發後不久,一名頭部受傷的男子曾在這裏縫了7針,連錢都沒付就偷偷溜走。醫院的監控清晰地留下了這名男子的影像。經過目擊者的辨認,嫌疑人的麵貌終於徹底曝光。“此人反偵查能力極強,在醫院裏留下的是假名字;而且,傷口一縫好就馬上逃走。”警方說。

  挫折:線索中斷

  專案組立即兵分兩路,一路拿著嫌疑人的照片,在蔡塘一帶挨家挨戶詢問;一路調取中醫院周邊的監控錄像,試圖找出嫌疑人的身影。這是大海撈針式的排查。“從中醫院出來,他可能往左,也可能往右;可能坐公交,也可能打的,甚至可能坐摩的或步行;而單是公交車就有一二十條線路,好幾個班次。”警方事後說。

  八天八夜,民警走訪了公交師傅、的士司機、摩的載客工,調取了沿途近百個探頭的影像資料,每天對著電腦,在茫茫人海中進行著艱難搜索。畫麵進速被調高到4倍、8倍,看花了眼,看出了眼淚,才找出嫌疑人的逃亡路線——從中醫院打的到嶽陽小區,再換乘89路公交車到海滄新垵。從嶽陽小區到新垵,同樣經過對數十條路線、上百種可能的甄別。然而,到了新垵,線索突然又中斷了。

  曙光:鎖定真凶

  “我們事後查出,嫌疑人在新垵待了幾十分鍾。”一般來說,這意味著他很可能住在那裏;可是,在走訪了當地的居民後,民警得到的回複卻是沒有人認識照片上的男子。

  這時,村口的一家醫院給了民警啟發——凶手在中醫院沒有拿藥,會不會是在這裏買了再離開?果然,又經過一番排查,嫌疑人的身影再次出現——監控中,他乘坐814路公交車,一路到了日月穀。專案組隨即以日月穀為中心展開調查。終於,在不遠處的湯岸村,一名房東認出了照片上的人;可惜的是,嫌疑人已經離開廈門,不過,他的哥哥阿發還在。

  經過對阿發的審訊,嫌疑人的身份浮出水麵——阿勇,31歲,四川射洪縣人。原來,狡猾的嫌疑人在新垵碰巧遇到兩個熟人,自己不敢進醫院,便借口身上沒錢,讓對方幫他買藥。而恰恰就是這個偶然事件,讓民警在新垵兜了好大一個圈子。逃回湯岸村後,在阿發幫他湊了1200元路費後,嫌疑人帶著已有7個月身孕的女友匆匆上了開往四川瀘州的大巴。隨即,阿發因為涉嫌包庇被警方刑事拘留。

  緝捕:千裏追凶

  考慮到嫌疑人帶著大肚子的女友,勢必要找個落腳之處,專案組決定趕往他的老家射洪。2月25日淩晨,民警剛抵達射洪,便連夜展開了伏擊;然而,經過兩天三夜的守候,嫌疑人卻始終沒有出現。

  “依照他反偵查能力極強的特點,或許不敢回家。”民警很快將目標轉移到阿勇人在廣元的姐姐身上。果然,在廣元,又經過一天一夜的等候,民警發現了阿勇的藏身之處——一個居民小區的地下停車庫。3月1日,正在鄰居家裏看電視的阿勇被民警逮個了正著。此時,留守廈門的民警也傳來了好消息——死者兩名朋友中的一個在打鬥中也受了傷,在前埔醫院醫治過;民警順藤摸瓜,將二人找了出來。雙方互相印證,漸漸還原了事情本來麵目……

  真相:酒後亂性

  原來,死者盧某和友人程某在一個工地上班。當日上午,二人很早就完工,程某想到老婆剛從老家帶來一些臘肉,便邀請盧某和老鄉塗某一起到位於石村的暫住處喝酒吃肉。很快,三人都喝高了,盧某更是醉得不輕。程、塗二人便扶著他到蔡塘,想送他坐車回家。就在這時,他們遇見了正在等車的阿勇和17歲的女友小白,以及16歲的幹妹妹阿芳。

  借著酒勁,盧某色心頓起,伸出“鹹豬手”在阿芳的胸部摸了一把;阿芳趕緊躲開,卻被盧某一夥緊緊抱住,兩次壓倒在地。阿勇見狀上前拉開色狼,帶著阿芳和小白趕緊跑上一輛公交車;沒想到,盧某一夥不依不饒,把公交車攔住。阿勇終於忍無可忍,抽出平日帶在身上給女友削水果的折疊刀,撲向了對方……

  “我是2月14日帶著女朋友進島過情人節的。那天剛要回海滄,碰巧和幹妹妹遇上。沒想到會變成這樣……”阿勇後悔莫及。(黃聖達 劉海燕)

  律師說法:是故意傷害 還是防衛過當

  盧某調戲女子在先,向阿勇尋釁滋事在後,固然是案發的主要原因。但是,阿勇刀刀朝著盧某致命處捅,而且連捅5刀,似乎也太狠了些。究竟是故意傷害,還是防衛過當?本報就此采訪了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的黃小琴律師。

  黃小琴認為,二者的差別主要在主觀意識和法律處罰上。防衛過當的主觀意識是對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進行防範和阻止,但是在客觀上實施防衛的措施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損害,對傷害後果隻能是過失;而故意傷害是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以傷害對方身體、侵害對方健康權為目的的故意侵權行為,傷害的結果,可能是輕傷、重傷,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防衛過當行為的處罰,應當根據事發時現場條件、具體過當行為的性質,以及行為人的罪過形式,並依據刑法分則有關條款予以確定,並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而故意傷害的處罰則要重得多,根據後果嚴重性、主觀惡意程度不同,量刑範圍很大,嚴重的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黃聖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