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庭,蒙繼陽就開始了自我宣傳和炒作,他說:“我當初之所以砸《蘇乞兒》這個劇組的攝像機,隻是為了炒作出名,當導演,從而實現自己的人生夢想,我請求,大家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放我出去,為中國電影奉獻我自己的力量。”
蒙繼陽庭上說出不少“雷人”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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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砸壞的鏡頭
北京晨報2月26日報道因想博得導演袁和平的注意,電影《蘇乞兒》劇組拍攝現場的群眾演員蒙繼陽竟然操起一塊大石頭,將劇組價值數十萬元的進口攝影機鏡頭砸爛(本報此前做過報道)。蒙繼陽稱,自己是一位人才,實在“不甘於埋沒在眾多群眾演員當中”,無奈出此下策。昨日,懷柔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蒙繼陽有期徒刑4年。
2008年10月,袁和平導演帶領的《蘇乞兒》劇組正在中影基地拍攝。當月30日上午,蒙繼陽身揣一塊準備已久的大石頭,瞄上了劇組中一個“看上去很貴”的攝影機鏡頭,將鏡頭當場砸爛了。經證實,被蒙繼陽砸壞的鏡頭名稱為安琴ANG24MM—290MM,係從法國購買,購買時價格為45500歐元。該鏡頭修複價值為人民幣17.6萬餘元。
昨日10點,懷柔區人民法院對蒙繼陽故意砸鏡頭一案開庭審理。蒙繼陽身穿橘黃色囚服出庭時,他的親戚朋友沒有一人到庭旁聽。當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後,蒙繼陽表示對其內容沒有任何異議,完全認罪,並同意以簡便方式審理。辯論環節當中,蒙繼陽不做任何辯論,隻是在最後陳述當中表示,自己沒有傷害任何他人的意願,“雖然我不是天才,但起碼是個人才,祖國是需要人才的。”
11點,懷柔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判處蒙繼陽有期徒刑4年。對此判決結果,蒙繼陽表示“很公正,能接受”。宣判之後,他雙手高舉一條衛生紙,請求法院工作人員能給他一支筆和墨水,“我想寫兩幅標語掛在身上:‘我是一流導演蒙將軍(藝名)’,‘我愛周星馳’!”
案外揭秘
幻想能在劇組長期工作
蒙繼陽剛滿23歲,家住貴州省獨山縣。初中畢業後,他不再讀書,而是在家種田。他說,從小自己就夢想當大老板賺錢。但自從2005年看了周星馳的幾部電影後,他樹立了新的人生目標,“想當導演”。2008年6月,他來到北京懷柔區楊宋鎮的中影基地,當起了群眾演員。他每月要交給“頭兒”300元夥食費和120元水電管理費,周一到周五,他就在拍攝現場等待上鏡機會,周六、周日他又要到餐館端盤子洗碗,“一個月如果賺不到420元就是賠錢。”
數個月的群眾演員生活讓蒙繼陽覺得自己“漸漸被埋沒”。袁和平導演帶領的《蘇乞兒》劇組在中影基地拍攝期間,蒙繼陽想給自己創造一次機會。據事發現場的一位目擊者回憶,當天在眾多群眾演員當中“突然衝出一個矮小的身影,手拿一塊石頭衝著鏡頭猛砸,鏡頭當場被砸爛了。”蒙繼陽說,他砸完後把石頭扔在地上,站在原地不動,“耳邊立刻嘈雜起來”,他提高嗓門喊道“我要見導演。”幾分鍾後,袁和平果真出現在他麵前,“他問我‘你想要做什麽’,我回答‘想要和您單獨談談’。”蒙繼陽說,他早已經盤算好了,“我知道那個鏡頭很貴,自己賠不起,所以導演會和我簽個賠償合同,要求我長期在劇組工作來還債。”可還沒來得及和導演進行下一句對話,他就被迅速趕來的警方帶走。
據拍攝現場一位群眾演員負責人稱:“平時跟他接觸比較多,他性格很正常,沒感覺他有砸鏡頭的傾向。可能是袁和平導演來了,他一時衝動吧。”該負責人說自己已經帶群眾演員兩年多,“還沒聽說有人用這種方式出名的”。
對話
出獄後要考電影學院
庭審結束後,記者與蒙繼陽短暫交流。其間,蒙繼陽多次強調自己是一個人才,“是金子總要發光”。
記:你的人生夢想是什麽?
蒙:當一名優秀的導演。
記:你覺得自己具備當導演的條件嗎?
蒙:我本人在電影方麵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我曾經寫過劇本,還寫過歌曲。
記:寫過什麽樣的歌曲?
蒙:我曾經寫過一首歌叫《鯉魚跳龍門》,(現場演唱)“忍耐了太多,沉默了太久,該是時候出去顯一顯身手……”
記:當演員,是否有自卑心理,比如身高?(蒙身高1.41米)
蒙:剛開始有,後來想開了,想成功首先要學會接受和欣賞自己。
記:你的心中有沒有這方麵的榜樣?
蒙:有,王寶強。
記:你對自己的創作能力很自信啊?
蒙:對,我的劇本,拍出來一定很賣座。
記:你到北京當群眾演員,家人知道嗎?
蒙:不知道,我從沒和他們說過,和他們有代溝,沒法交流。
記:你用4年監獄生涯換來和袁和平導演說一兩句話,覺得值嗎?
蒙:值!但我下回不會這樣做了。
記:牢獄生涯會對你有怎樣的影響?
蒙:我很期待,就當是去體驗生活,為我日後的創作積累素材。
記:出獄之後最想做的事情是什麽?
蒙:賺錢,然後考北京電影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