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判現場 群眾失控揮拳痛打人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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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2月23日,成都青羊區法院在蘇坡街道廣場對拐賣8名男童的3被告人宣判,數百名群眾旁聽。法院當眾判3被告人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半至8 年不等。自2005年來,青羊區蘇坡街道一帶便有兒童接連走失。去年8月,一名被拐賣的4歲男童小坤意外回家。通過他的帶領,警方查出了拐賣兒童的幕後黑手——— 卿光緒,並將他的兩名同夥也捉拿歸案。他們共在當地拐騙了8名4歲~6歲的男童,賣到福建省安溪縣。

自2005年來,青羊區蘇坡街道一帶便有兒童接連走失。去年8月,一名被拐賣的4歲男童小坤意外回家。通過他的帶領,警方查出了拐賣兒童的幕後黑手———卿光緒,並將他的兩名同夥也捉拿歸案。他們共在當地拐騙了8名4歲~6歲的男童,賣到福建省安溪縣。

拐賣兒童 人販子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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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3日,成都青羊區法院在蘇坡街道廣場對拐賣8名男童的3被告人宣判,數百名群眾旁聽。法院當眾判3被告人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半至8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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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3日,成都青羊區法院在蘇坡街道廣場對拐賣8名男童的3被告人宣判,數百名群眾旁聽。法院當眾判3被告人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半至8年不等。

昨日上午,蘇坡街道廣場上早就被數百名群眾擠得滿滿當當。“就是要來看看,這些人販子受到什麽懲罰。”居民楊大姐說。派出所還專門派出大批民警,維護現場秩序。整個過程中,3名被告人始終深深埋著腦袋。

“法院認為,卿光緒、黃丙丁、吳光戶等人以出賣兒童為目的,其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審判長隨後宣布,判處卿光緒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黃丙丁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3萬元;吳光戶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2萬元。

卿光緒等人被法警帶離時,還有情緒激動的被拐兒童家長,衝上去對著他們掄起了拳頭、巴掌,但很快就被警方製止了。“你們的情緒可以理解,但也要尊重被告人。”民警向群眾解釋道。

“ 召開公判大會,除了震懾犯罪活動、安撫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心理外,還能增強法製宣傳教育。”青羊區法院刑庭庭長朱傳明表示,近期拐賣婦女、兒童的案件時有抬頭,而且手段也很新奇多樣化。進行公判,也可增強民眾的防範意識。朱庭長表示,今後該院刑庭將多進行此類公判大會。但是,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都不會召開公判大會。

朱傳明表示,召開公判大會不會將被告人“遊街示眾”,隻是在公開的場合聽法院判決,“對被告人,法院會給予充分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