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強行拆除1241個報刊亭 市民無法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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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無錫市民擔心如此大規模地拆除報亭將對日常生活造成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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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亭原來是為民辦實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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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女士的便民亭貼上了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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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拆除由無錫市城管負責

無錫市政府作出了一個讓外界覺得匪夷所思的決定:關閉、拆除該市市區1241個報刊便民亭(棚、攤、點)。於是自本周一起,早起上班的無錫市民驚訝地發現,他們再無報紙可買。

負責實施這次行動的是無錫市城管局,他們的執法理由是“取締非法”。這讓很多報刊便民亭的業主哭笑不得,因為他們一直都在與城管發生關係——無論是當年買亭子,還是每年上交多達幾萬元的管理費。

但城管部門並不覺得這有什麽尷尬的,他們正將整治行動強硬推進,三天來已陸續有便民亭被強行拆除搬離。但記者調查了解到,如此大規模的拆除行動並沒有經過聽證程序,相關行政機關涉嫌程序違法。

對不起,無報可賣

“對不起,什麽報紙也沒有”,陳兵(化名)麵對路人的詢問一臉無奈,他無法向路人作過多解釋,因為這隻會讓他更加煩悶。

陳兵是無錫本地一家企業的下崗職工,自下崗後,他就開起了這家報亭。“我這個亭子是租無錫郵政局的,押金2萬,一年租金1萬3千塊錢,一月能賺兩千塊錢左右,這是我一家人吃飯的營生。”

而在本月22日,郵局發來的一份通知讓陳兵冒出了冷汗。通知說,自2月23日起,“停止對全市所有郵政報刊亭的供貨(即報刊)。”至於何時恢複供貨則不得而知,“但我估計是不可能了,因為通知裏要求我把個人物品搬離,城管將把報刊亭清除走。”

無錫市區的報刊亭主要分三種,除了像陳兵承租的郵政報刊亭,還有由無錫日報所辦的報刊亭,以及個人所設報刊亭。

無錫日報報業集團發行中心也在2月19日發出了通知:“報社所有亭子將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自行清理或拆除。”

據無錫城管局提供的數據,無錫市區共有各類亭棚攤點1889個,其中包括187個公安報警亭和461個公用電話亭,它們不在此次整治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共有1241個報刊便民亭將被整治,而它們的共同命運是:拆除搬離。

除了約500個左右的報刊亭,另外的700多個便民亭多為冷飲亭和雜貨亭,也包括少部分如修鎖、修車亭。值得關注的是,這些報刊便民亭的經營者多為當地的困難群眾。

馮默影就是其中之一,她在北塘區蓉湖路經營著一家修鎖便民亭。“一個月能掙兩千多塊錢,這是我們一家三口僅有的收入。”

馮默影告訴記者,自己的愛人是一名中風患者,兒子還在湖北的一個學校上學。“學費還要不要付?我老公的藥還要不要吃?”昨天上午10點20分左右,馮默影的修鎖亭被城管執法人員搬走,而當時她還在市政府就此事尋求幫助。

在聞訊趕回去後,她的亭子所在位置隻留下了一片空地,好像從來沒有存在過,這讓她萬念俱灰。而之後發生的事讓她哭笑不得:“我找到了城管,和他們說理,他們說你可以繼續到這兒擺露天攤,我們不查你。”

馮默影覺得無法接受,因為她的家離擺攤處有半個小時的車程,光是運送磨鑰匙的機器就不可能。

而更重要的是,被搬走的這個亭子是她2002年花4500塊錢從城管手裏買來的!

業主多年向城管交費

馮默影保留著當時的原始收據。記者看到,這張收據的開票日期是2002年11月4日,收費項目為“亭棚費”,金額4500元,而落章單位則是“無錫卓達廣告有限公司 財務專用章”。

見記者不解,馮默影再三確認,自己的錢就是交給了城管,至於為什麽是廣告公司落章,“估計是他們為了走賬好走。”

相比較而言,中山路上的便民亭業主趙愛英的情況則清晰很多。她告訴記者,自己在2007年剛從城管手中花了4萬塊錢買了一個亭子,經營才一年多,卻也難逃被拆搬的命運。

“除了買亭子花了4萬塊錢,每年的管理費也是4萬塊錢,也都是交給了城管,”趙愛英提供給了記者一組收據,落章均為“無錫市崇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項目則為多年的管理費。

趙愛英解釋說,買亭子時交的費用也被以“管理費”名義開了收據。

更有甚者,一名朱姓業主和時為崇安區環境管理局(該區城管局的前身)簽訂了合同。這份合同上寫著:“租賃財產為不鏽鋼便民亭”,雖然這份合同有效期至2002年底,但她告訴記者,自己一直以來都在此地經營,用的亭子也還是在原來的地方。

她告訴記者說,自己也交了3萬5千塊錢在2007年從城管處購買了新的亭子。

2007年的更換報刊便民亭在當時是一件大事。當地報紙當時對此作了報道:“崇安區城管局專門聘請了法國設計公司,對中山路上的報刊亭和便民亭進行了設計。”

記者還發現,在無錫的一些報刊亭門頭上,印著“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這些報刊亭的設置背景不難想見。

合法與非法之爭

業主們反複向記者提供這些資料,隻是想說明一個問題:自己經營報刊便民亭一直是在城管的“管理、收費和許可下的合法行為”——而此次無錫市城管局整治行動“師出有名”:取締非法。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合法審批,嚴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場地擅自設置報刊亭、冷飲亭……”這是無錫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出的《告知書》上的內容,而無錫市政府發出的針對此輪整治的通告,也明確指出“取締未經依法審批的各類亭棚攤點。”

這兩項內容在各類通知書,告知書中被廣泛引用,也成了業主們爭論、為自己辯護的焦點所在。

“什麽叫合法?什麽叫非法?”業主陳先生說,“我有工商營業執照,還有城管發出來的《便民行業定點許可證》,每年都要交管理費給城管,又買他們賣的亭子,算不算合法?”

被稱為“占位證”的《便民行業定點許可證》在業主手中幾乎人手一份,陳先生的這份“占位證”的批準日期一直到今年底。“作為我們的主管部門,城管一直也是執法者,我們理所當然認為他們許可了就是合法的,可是現在卻一口咬定我們是非法的,誰能接受得了?”

這些問題在無錫市城管局看來,都不是問題。

無錫城管局市容處副處長華建平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們隻認一個證:臨時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華副處長告訴記者,據他們統計,這些報刊便民亭要麽沒有這個證,要麽就是“沒有按每年一次續批的要求進行續批,原來合法,現在也變成了不合法。”他稱,全市的這1241個報刊便民亭統統因為出了這個問題而“不合法”,因此將全部被認定為非法而將被取締。

但記者在發稿前得到了一份業主的臨時規劃許可證,這份證每年都得到了續批,最近的一次是在去年底得到了續批:“同意延期至2009年12月31日”,但這名業主也接到了限期自行拆除的通知。

而其他的業主在麵對這個問題時,則覺得有“欲加之罪”的感覺。“我們經營這麽多年,從來沒有被要求辦理這個證,現在一夜之間就因此說我們非法,隻是找個理由而已,”業主陳先生說。

記者昨天以市民身份致電無錫市規劃局,該局工作人員在回複此問題時表示:“報刊亭想要拿到臨時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針對業主們稱多年來在城管的許可下經營的問題,華副處長認為,這些問題的出現,隻是區一級的相關部門把關不嚴。“可能是各個具體機構,各個(政府的)條塊沒有很好地溝通,他們甚至不具備審批條件,再有就是有的街道予以了默許,在市委市政府看來,業主通過這些渠道獲得的審批都是不合法的。”

華副處長更強調,“隻有經過市一級主管部門許可的,才是合法的。不排除一些區級單位亂作為的可能。”

他的意思很明確,即使業主們從區級城管處拿到了“占位證”,甚至亭子本身就是從區級城管處買得的,也每年上交數目不菲的管理費,因為沒有得到市級主管部門的許可,也通通是不合法,都將被取締。

對此,經營業主陳先生認為:“一個區級政府部門的行為都是非法的,那我們還能相信誰?”


拆除沒有任何補償計劃

華副處長解釋此次執法整治的背景:一是為了迎接無錫即將舉辦的某論壇,二是市民對違法占道經營的反感。對於造成全城無報紙可買的尷尬局麵,華副處長認為,“市委市政府一定會盡快出台相關政策完善。”

這也是報刊便民亭業主們最關心的問題——亭子拆了,要不要重新建設?什麽時候重建?怎麽分配?華副處長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他稱,自己並沒有接到這樣的文件。

重建的計劃還沒有出台,但強行拆除搬離已經在進行了。

馮默影的報刊亭在昨天上午被數十名執法人員強行搬離,她身患中風的丈夫在現場給她打來電話,焦急萬分卻無計可施。馮女士隻有把手機上的來電時間作為自己的證據保留:2009年2月24日上午10點20分。

便民亭業主高蘭英的亭子則在前晚九時許被多名執法人員強行搬離路麵,亭子的玻璃在推倒時全部碎裂。而陳兵的報刊亭已經被停止送報兩天,距離最後的期限隻有一天了,他看著滿亭子的雜誌一籌莫展。

和其它的整治不同,無錫市此次連補償的計劃都沒有,所有的經營業主都隻被要求清除個人物品,自拆或等著被拆,其它一切免談。

“城管隊員說,你自拆還能把亭子當廢鐵賣掉,被我們拆了,你連個亭子都沒了,”業主陳先生說,實際上很多業主已經預交了2009年的費用,現在連退管理費都沒人出麵。

對此,華副處長解釋,按照市裏的規定要求是“誰批準、誰負責;誰收費,誰負責;誰設置,誰負責”。也就是說,如果是區城管收費設置的,相關的補償或賠償責任,均在區城管,與市城管無涉。

業主們看著最後期限越來越近,找到了無錫市有關部門,得到的建議是“去打官司”。

無聽證涉嫌程序違法

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耿延律師認為,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他認為,讓數以千計的報刊便民亭的業主關停,符合“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決定,應當告知報刊便民亭的經營者們有聽證權。

但經營業主告訴記者,他們所獲得的隻有《告知書》,這份並不規範的行政處罰決定上,既沒有對當事人的身份進行確認,也沒有告知自己有這個權利。

而聖典律師事務所的張世亮律師則表示,如果經營業主們提出申辯和聽證的要求,城管執法部門就不得作出處罰,更勿論強拆了。

耿延認為,如果城管部門明知國家和地方政府有硬性規定,即這些報刊便民亭的設置是不合法的,而他們仍然收取管理費用,需要承擔因此給經營業主造成損失的行政責任。張世亮的意見是,無錫市城管局的行為至少在程序上違法。

而記者發稿前獲悉,無錫城管部門的拆搬行動仍在繼續。快報記者 言科 文/攝

■網友說法

李曉敏敏:太過分了。現在無錫整治市容,要把一城七區所有的報刊亭,修車亭,早點車,彩票亭等所有亭棚處理幹淨,這會給老百姓帶來很多不方便,為什麽領導們就不想想,當初是為老百姓做實事而辦的,現在說不要就不要了?

魚寶寶:……好可憐,開個報刊亭養家糊口容易麽?

芝麻湯團:哪個領導想要清理的啊?現在早飯已經難買了,再一清理的話還怎麽吃早飯啊?

ad991 :江大這邊報亭還砸了玻璃,上麵貼了張紙,說是違章占道經營。

jingwei0525 :當年說惠民工程、為民辦實事工程,好大的字貼在上麵,媒體上到處說新增了多少報亭,多少早餐車,支持了多少人再創業,解決了多少人就業。得,這回貼張紅紙頭,說你違法占道經營,限期拆除。到底聽誰的好?科學發展觀?執政能力?或者有關方麵給個明確的解釋也好, 群眾參與決策嘛。

chaoxu1979 :可能是想拆掉重來吧?

快樂工程 :當初還以為隻有這一處是這樣。後來發現很多地方路邊的閱報欄都沒有了。好好的東西,為什麽要拆除呢?不影響市容,又能給百姓提供方便,卻被拍腦袋拍沒了。折騰也有個節製吧。怎麽說現在也是經濟危機,到處都需要花錢。

大奔:一打聽才說是市容清理,郵局報亭都要清理。這個我就要抗議了,郵局報亭影響市容了嗎?好像很多城市市容很好,也沒說要取締啊!不方便老百姓就市容好?怎麽不為我們著想。“非誠勿擾”裏,葛優說“老是要改進服務質量,其實就是一個細節”,改細節不至於讓我們想買個報紙雜誌什麽的,跑各家郵局去吧?或者去南京上海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