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社主任強迫女員工裸聊 東窗事發辯解是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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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12月30日,《舟山日報》廣告部主任袁鬆華強迫女員工做愛和裸聊一事被曝光。當日晚,該報一名內部人士證實,袁鬆華“裸聊門”事件確實存在,但女員工並非被迫,雙方其實是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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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新湘報》發表了《舟山日報》廣告部主任袁鬆華強迫女員工做愛和裸聊的報道,一時間,《舟山日報》陷入無比尷尬的局麵。

而此前,有消息內士稱,此事件早已經在報社內部傳開,隻是沒有外散而已。該消息人士表示,報社已經對此事進行過了處分,而當事者女主角則不滿處理結果,索要更高的賠償無果,為泄私憤將照片上傳,從而導致了現在的後果。

為進一步核實情況,12月30日晚上,《新湘報》記者電話采訪《舟山日報》的一名內部人士,該內部人士向記者證實,袁鬆華“裸聊門”事件確實存在,但事實並不是向女主角所反應的那樣,存在一定出入。

他透露,雙方其實是通奸,後奸情被女方丈夫所知,鬧至單位。為嚴肅單位紀律,《舟山日報》已經對雙方都做出了處分。當記者追問是何處分時,該內部人士表現出了沉默,經再三追問,則告知記者是警告處分和嚴重記大過,但該人士聲稱,目前暫時沒有具體的文件下來,所以暫時為口頭處分。

當記者提及針對此事報社會進行如何進一步處理時,該人士表示,整個報社已經連夜對此事召開了常委擴大會議,在進一步商討此事的詳細處理辦法中。希望記者不要把此事進一步擴大化報道,爭取將影響減至最小。並直言,大家都是媒體人士,都清楚這個事情處理不完善的後果是什麽,最晚這個事情將於12月31日上午會給社會各界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