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謀傳”出版社道歉 要還張藝謀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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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前天,張藝謀通過律師發表公開聲明,稱一本名為《印象中國——張藝謀傳》的自傳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並稱將通過法律手段向作者及出版方討說法。張藝謀代理律師佟潔昨透露,出版社已與她接觸,向張藝謀道歉.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20081203/Img260992378.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張藝謀:你不給我一個說法 我就給你一個說法(設計台詞)

  “自傳”涉及張導“感情”

  據悉,令張藝謀拍案而起的是一本名為《印象中國——張藝謀傳》的書。該書有“我的感情已經回不來了”、“好死不如‘賴活著’”、“情斷‘外婆橋’”、“章子怡是不是‘小鞏俐’”等11部分,分別講述張藝謀的成長曆程、藝術追求和感情經曆等等。


  書中部分描寫涉及了張藝謀的“感情”。據透露,書中有如下描寫:在認識鞏俐前,張藝謀和肖華已結婚。1987年年末,肖華在給丈夫洗衣服時發現了一封最不願看到的信,寫信人是鞏俐,信的第一句話便是:“你走了,把我的心也帶走了。”在《紅高粱》獲獎之後,張藝謀對妻子明確表示:“我的感情已經回不來了,我想和她在一起。”

  《聲明》要求”還我清白”

  張藝謀在通過律師發表的公開聲明(以下簡稱《聲明》)中指出:《印象中國——張藝謀傳》一書未經張藝謀授權許可便使用其個人肖像、偽造其簽名,書中大量內容係作者道聽途說、肆意捏造,嚴重侵犯了張藝謀的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嚴重損害了張藝謀的名譽;特別是在書的封麵上偽造張藝謀的簽名,欺騙了廣大讀者,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聲明》還稱將采取法律途徑解決此事,並要求該書的出版方及經銷商立即停止一切侵權行為,包括該書的再版印刷、發行和銷售,封存所有已經出版但尚未發出的書冊,收回已發出的書冊,並對正在銷售的書冊予以下架、封存,停止一切其他方式包括互聯網等對該書的刊登和轉載;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以消除因造假出書給張藝謀造成的名譽損害和不良影響。

  出版方已表示道歉


  之前,《印象中國—張藝謀傳》出版方華夏出版社相關負責媒體宣傳人員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坦言該書的出版並未得到張藝謀授權,但認為這並不代表侵權,因為按出版慣例,用不著張藝謀本人同意,也可以出書。北京一位自稱了解該事件的內部人士稱,不排除是張藝謀的新畫麵公司借這次事件炒作。

  不過,記者昨天聯係上張藝謀的代理律師佟潔。她透露,華夏出版社這周已派人與她做了溝通,態度也已有所改變,不僅請她代為向張藝謀導演道歉,還表示願意按照《聲明》上提出的要求對此事進行善後,希望能得到圓滿的解決。

  至於張藝謀會否打消起訴的念頭,佟律師表示,將視出版社具體行動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