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梅豔芳遺產現金隻剩下8.5萬元,不足以支付其母每月12萬元的生活費,早前被法庭頒令停批生活費。梅媽打算找阿梅生前好友包括劉德華、張學友、譚詠麟和成龍幫忙解決近數月的生活費,或申請在街頭擺檔賣藝。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已故歌星梅豔芳之母覃美金,因愛女遺產現金不足以支付其12萬元生活費,早前被法庭頒令停批生活費。
即將麵臨“無飯開”的梅媽,坦言不會按照法官建議申請綜援,並指“3000多元沒有用”,加上她“有手有腳”,打算與長子梅啟明街頭賣藝,籌措生活費,並繼續他們“打不完”的官司。
自梅豔芳2003年去世後,現年85歲的梅媽多次為愛女遺產提出法律訴訟,早前被判敗訴,須支付巨額律師費,又因欠下範家碧律師行20萬元費用,隨時被對方以“第三債權人命令”凍結梅豔芳遺產現金用作還債,加上上周法庭揭露遺產現金隻剩下8.5萬元,連支付梅媽每月生活費12萬元都不夠,難怪法官勸梅媽接受現實,到社署求助。
梅媽打算找阿梅生前好友包括劉德華、張學友、譚詠麟和成龍幫忙解決近數月的生活費,逼不得已便要向財務公司賒借度日。梅媽稱,近年因打官司已支付過千萬元律師費,現階段仍欠範家碧律師行20萬元。
梅啟明透露,打算申請在銅鑼灣時代廣場或崇光百貨對開行人專用區擺檔賣藝,並以“麻包袋充乞衣裝”,由梅媽在街頭主唱“萬惡淫為首”的名曲,他就在旁打鑼、彈結他伴樂,並播放阿梅的歌曲和擺放其舊雜誌,吸引途人注意。對於有機會被市民“拆台”,梅啟明表明“沒辦法”,又多番強調“針不紮到肉不知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