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韓國少年在上海飛車搶劫 毆打過路女青年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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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尋求刺激,5名韓國少年駕駛摩托車,在上海長寧、閔行、徐匯等區製造了多起飛車搶劫案,一周內劫得財物5000元。

  日前,上海一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5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至2年,並且均被宣告緩刑。

  尋求刺激

  同學結伴打人搶車搶錢

  這5名韓國少年就讀於上海市的韓國學校和本市某中學國際部,去年7月5日晚上9點左右,小勳向小赫提議去打人搶東西,以尋求刺激。

  於是,兩人駕駛摩托車來到本市長寧區龍溪路、虹橋路附近,尋找對象動手。

  隨後,王先生駕駛一輛電瓶車途經此地,兩人立即追上去猛踢車尾,致王先生摔倒後,上前毆打,並伺機搶得王先生隨著攜帶的背包,包內有現金800元。

  當月7日淩晨,小勳、小赫夥同小希、小秀4人在漕寶路近龍茗路處,攔截駕駛摩托車的陳先生,上前拳打腳踢毆打陳先生致其摔倒在地,小赫乘機還開走了陳先生的摩托車,其他同夥隨後一起逃離現場。事後,他們將得手的價值2000餘元的摩托車,噴漆後自行使用。

  糾集同夥

  毆打過路女子搶劫財物

  11日晚9、10點左右,小勳再次糾集同夥打人劫財,小赫、小希、小秀、小金5人,駕駛兩輛摩托車先後在本市長寧區的龍溪路近劍河路、徐匯區的欽州南路、浦北路附近,分別對3名過路女青年實施拳打腳踢,從她們隨身攜帶的手提包內,劫得現金800餘元和價值千餘元的手機等物。

  由於女青年及時報案,當晚小希、小秀被趕來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次日,小赫、小金投案自首。兩天後,已回韓國的小勳也返滬自首。

  到案認罪

  被判6個月至2年並緩刑

  上海一中院少年審判庭經審理後認為,5名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均已構成搶劫罪,小勳、小赫係多次搶劫,為主犯,其餘3人則是從犯。由於5名被告犯罪時已滿16歲,未滿18歲,而且小勳、小赫、小金為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院同時認為,由於5名被告在家屬的幫助下已對涉案被害人作了賠償,且5人到案後均能認罪,有悔罪表現,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具備適用緩刑的條件。

  據此,一中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