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最貪處長瘋狂斂財3100萬 不敢告知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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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前不久,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張建輝涉嫌受賄2618萬元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527萬元案。南寧市檢察院指控他受賄150餘次,這中間,張建輝是有送必收,最多的一次收了560萬元。

  從廣西南寧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長張建輝特大職務犯罪案透視工程建設領域“潛規則”

  新華網7月7日報道 張建輝,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長。2000年,他第一次受賄就是15萬元的大手筆。到2007年初,他的囊中已經有3100餘萬元巨款,其中涉嫌受賄2618萬元、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527萬元。他也因此成為廣西處級幹部職務犯罪涉案金額最大的貪官。

  前不久,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張建輝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公訴人關於他受賄150餘次的指控、120冊4000份證據材料,將這個被譏為“饕餮者”的貪官的斂財秘密展現在世人麵前。

  其實,張建輝斂財的秘密很簡單,就是利用了工程建設領域的“行業潛規則”:包工頭們向張建輝行賄,一般要考慮工程的大小和施工的難易程度,然後按照工程資金總額的3%至5%確定賄賂數額。如果是初次與張建輝打交道,為了博取他的好感,這個點數還會上調。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還發現:向張建輝行賄的20多名包工頭並沒有施工資質,而是掛靠在大企業的名下,這也是工程建設領域的普遍現象。

  張建輝蛻變墮落的過程和教訓,為在國家工作人員中開展防腐拒變的廉政教育提供了一份生動的反麵教材;而認真研究這起案件背後的“行業潛規則”,也能使懲治和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更加有的放矢。

  第一次收下15萬元

  張建輝的蛻變始於他職務的升遷和價值觀的變異

  當送錢的包工頭告訴張建輝這是“行業例行規矩”時,他開始心安理得起來

  他有斯文含蓄的學者風度,畢業於廣西某大學土木工程專業,係研究生學曆。多年寒窗苦讀積累起來的豐富的工程建設知識使他逐漸成為廣西工程建設領域的行家。他也因此在20世紀90年代末由廣西武鳴縣水利局工程技術員被調入南寧市園林局擔任副局長。

  這個時期的南寧正處在為進一步凸顯“綠城”風格,打造國際最佳人居環境而進行的大規模經濟開發和城市園林景觀建設的熱潮中。張建輝的工程規劃技能適時地派上了用場,他的工作業績很快顯露出來,工作能力和態度也獲得領導及同事們的一致肯定。之後不到7年的時間裏,張建輝又先後升任南寧市水利局局長、南寧市邕江堤岸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南寧市市政管理局局長。

  在一係列的職務職位變動中,張建輝的專業學識和工作結合得越來越緊密,與之同步的是,他自律的警惕性卻在隨之而來的誘惑麵前不知不覺地變得越來越低。而他自己,對這種悄然發生的變化竟渾然不察,並最終在南寧市水利局局長的位子上收受了第一筆賄賂。

  南寧市水利局是南寧市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南寧市轄區的河道主管機關,主要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及水的長期供求計劃,並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和水利綜合經營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管理和水庫、水電站大壩及河道堤防的安全監管工作。因為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而與形形色色的包工頭打交道,便成了張建輝的一項日常工作。

  耳聞一個個包工頭常常因為一兩個工程暴富,目睹著燈紅酒綠間一個個小老板的紙醉金迷,張建輝的心開始躁動。從工程的招投標、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到工程款的審核撥付,哪個環節不是自己親力親為?自己手中的權力為什麽要成為包工頭們賺錢的工具?憑什麽工程做成後自己隻能享受有名無實的讚揚,卻把實惠和好處拱手讓給他人?一想到這些張建輝就憤憤不平。所以,2000年“五一”前,當一個姓顧的包工頭給他送來15萬元現金,感謝他在招投標過程中關照自己的時候,張建輝收下了,他覺得他的付出應該有這樣的回報。特別是聽了包工頭“這是行業例行規矩”的解釋後,他的最後一點罪惡感被摧毀了,他開始心安理得起來。

  15萬元受賄款,相較於張建輝後來聚斂的3100餘萬元微不足道,然而,它卻瞬間完成了對一名黨員幹部多年來構建的倫理價值取向的顛覆和摧毀。此後的事實證明,一個人抵禦誘惑的道德堤防一旦被金錢衝開缺口,便隻剩下無休無止的貪婪和欲望。

  2000年,張建輝共收下5名包工頭的工程賄賂款78萬元。短短半年多時間就聚斂了幾乎等於自己半生積蓄的黑錢,且神不知鬼不覺,張建輝品咂出了手中權力的威力,同時,無須考慮收支平衡的揮霍也令他品味出了金錢帶來的快感。此後,無論擔任什麽職務,趁工程招投標和工程款結算撥付的機會收受賄賂,就成為張建輝和一個個包工頭約定俗成的習慣,也可以說是他的一個嗜好。在雙方的默契配合中,張建輝的錢越積越多,膽子也越來越大。

  前不久,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張建輝涉嫌受賄2618萬元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527萬元案。南寧市檢察院指控他受賄150餘次,證據材料達120冊4000份:2002年,張建輝收受10名包工頭賄賂款365萬元;2003年收受10名包工頭賄賂款284萬元;2004年收受15名包工頭賄賂款887萬元;2005年收受14名包工頭賄賂款864萬元;2006年收受6名包工頭賄賂107萬元。這中間,張建輝是有送必收,最多的一次收了560萬元。

  貪婪和不計後果,讓張建輝最終獲得了一頂“饕餮者”的帽子,並成為廣西被查處的處級領導幹部中涉案金額最大的貪官。

  給工程就返點工程

  張建輝與23名行賄的包工頭結成利益聯盟

  建設行業之所以成為職務犯罪的高發領域,根本原因在於這個行業利潤高,競爭激烈,諸多環節“潛規則”盛行,賄賂手段名目繁多,紅包、紅利、信息谘詢費等成為權錢交易的主要方式。張建輝案再次證明了這一點。如果說有什麽特別的話,那就是交易的形式更直接、更具體。

  檢察機關查明,在7年的時間裏,向張建輝行賄的包工頭共有23名,行賄款超過100萬元的達到7人,其中近半數的包工頭行賄次數超過5次,最多的達到15次。在一次次行受賄的往來中,張建輝和包工頭結成了利益聯盟,各取所需。維護這種關係和維係這種聯盟的,正是工程建設領域中普遍存在的“潛規則”。

  行賄的包工頭們交代,他們向張建輝行賄,一般要考慮工程大小和施工的難易程度,然後按照工程資金總額的3%至5%確定賄賂額。如果是初次和張建輝打交道,為了博取他的好感,這個點數還會上調。這就是工程建設行業“潛規則”的基本內容。

  “潛規則”的違法性決定了交易的隱蔽性。張建輝和多名包工頭之間的超過150次的行受賄行為,除了最初為數不多的幾次是在一些高檔飯店的包廂內,於酒足飯飽之後進行的外,大部分賄賂款都是直接在人少的停車場或無人的偏僻地點交接的。

  權錢之間的直接交換,省卻了繁文縟節的程式,也摒棄了掩飾尷尬的客套,赤裸裸地反映了市場交易法則和原始的交換形式。交易講究對等,“潛規則”也不例外。所以,張建輝受賄後,如果因為某些原因不能完全滿足包工頭的請求時,就會酌情退回一部分。如2000年和2003年,在包工頭廖某、陳某沒有如願中標後,張建輝從事先收受他們倆的賄賂款中分別拿出10萬元退給他們。在這種“潛規則”下,由金錢黏合起來的利益聯盟,猶如壘立在沙灘上的積木,經不起任何風浪。

  2007年,曾經向張建輝行賄的一個包工頭,因為在外地涉嫌其他違法犯罪,在檢察機關依法對他進行審查時,為了立功,他供出了曾向張建輝行賄的事實。

  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平素和張建輝稱兄道弟的朋友最終卻成了把他送進法網的對頭。歸案後的張建輝怎麽也想不明白,幾十萬元、幾百萬元鈔票結成的利益聯盟怎麽會一朝倒塌?金錢鑄就的鏈條怎麽會瞬間斷裂?

  掛羊頭賣狗肉

  檢察機關發現向張建輝行賄的無施工資質包工頭常掛靠在大企業名下

  “他在單位是個比較獨斷專行的人。”這是南寧市市政管理局的一些幹部職工給張建輝的評價。

  “他對我們好凶,施工過程中哪點不滿意就會對我們大喊大叫。”這是幾乎所有攬過市政工程的包工頭對張建輝的印象。

  初聞此言,記者不解,一個書卷氣甚濃的學者型領導,怎麽會有如此辱沒斯文的粗魯表現?隨著對案情的深入了解,記者似乎捕捉到了張建輝掩飾在“獨斷”和“凶態”表象背後的內心動機。

  張建輝有著紮實的工程建設專業知識,又有多年在基層積累起來的施工經驗。張建輝先後在幾個單位擔任主要負責人期間,適逢南寧市大規模、強力度的城市改造和建設,各項工程同時上馬,工程建設的多環節多層次要求有一個具備專業權威的組織指揮者來統籌工作。在這樣的背景下,已經占有了天時、地利、人和三要素中前兩項的張建輝已經無暇顧及後者,“獨斷專行”也就成了他的一個習慣作風。

  如果說,獨斷專行多少還屬於領導藝術和工作方法問題的話,那麽,張建輝對包工頭們的“凶”又是基於什麽樣的原因呢?他與這些人的關係,有哪一個不是建立在權錢交易基礎之上的呢?行受賄行為的對等性和違法性應該讓他們之間“和平共處”才符合邏輯呀?

  又是一卷卷案件調查材料揭開了其中的奧秘。

  南寧市堤路園一、二、三期工程,其外禦洪患、內疏內澇的功能決定了它是一項惠及數十萬百姓生活的民心工程。作為水利工程方麵專家的張建輝深知其中意義。平心而論,他並不敢因為收受了賄賂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包工頭們率性為之,甚至搞出“豆腐渣”工程來。他對包工頭們的“凶”,正是出於對工程質量的要求,緣自工程建設領域的另一個怪現象。

  原來,向張建輝行賄的20多名包工頭多為個體承建商,他們並不具備工程所要求的施工資質。如果不設法掛靠在某一個具備國家要求的施工資質、技術力量也雄厚的工程單位旗下,他們往往連工程招投標的門檻都進不了。這個時候,即便是“潛規則”也無可奈何。於是,包工頭們便不斷地用另外一筆筆巨款敲門,以尋找改換門庭,願意接納自己寄人籬下的“東家”。

  南寧市檢察院查明,向張建輝行賄560萬元的包工頭朱某就先後掛靠在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等多家單位名下,他中標承建了堤路園江北西堤和江南東堤及南寧市民族大道延長線路基工程;行賄480萬元的包工頭顧某也先後掛靠在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等單位名下,他中標承建了南寧市江北東堤和中興大橋至亭江路的泵站和路基、排水等工程;行賄420萬元的個體包工頭張某同樣先後掛靠在幾家大單位名下,他中標承建了南寧市江北西堤堤防擴建、民生廣場景觀、江北西堤園林景觀等工程。

  張建輝案發生後,針對這種嚴重違反國家關於工程建設不許掛靠規定的行為,南寧市檢察院對違規出租出讓工程建設資質的多家單位進行了調查,竟然發現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

  熟悉工程建設行業各種或明或暗規矩的張建輝,完全了解這種內幕。他也擔心,那些“掛羊頭賣狗肉”的包工頭們一不留神就會捅出什麽大婁子來,所以,在收了他們的錢後,為了能達到“魚和熊掌兼得”的目的,他仍然要以“凶”的麵目出現在包工頭們麵前,通過這種方式來威懾包工頭,監督工程進度和質量,讓他們對自己心生敬畏,在施工過程中不敢造次。

  就工程質量而言,我們不好評說張建輝對包工頭這種“凶態”的好壞。然而,對當下工程建設領域裏這種張冠李戴、魚目混珠的怪現象,我們的評說又根本改變不了什麽。

  唯願,永遠不要再出現“豆腐渣”。

  學者型官員之恥

  張建輝甚至不敢將他與包工頭的肮髒交易告訴妻子

  自2007年4月30日被立案以來,一年多的時間裏,身份角色的轉變和心理落差已經將白發悄悄地遣上了剛剛50歲的張建輝的鬢角。知天命的年齡,本是從容應對世間炎涼悲喜、感知事物基本規律的人生成熟階段,所以不能說張建輝對今天的結局沒有一點思想準備。一名受黨教育培養多年,有著相當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識的領導幹部,在整整7年瘋狂收受賄賂的時間裏,不會沒有想過裝在自己腰包裏的天文數字般的贓款意味著什麽。

  正因為如此,張建輝對受賄所得,多年前就開始以假名分散存入多家銀行,他與那些包工頭間蠅營狗苟的往來也從不敢向妻子透露。7年的時間裏,形形色色的大大小小的貪官落馬的新聞也曾一次次令他心驚肉跳,可是短暫的惶惑不安很快就被收受賄賂的快感撫平了。財迷心竅、利令智昏、傍在巨額贓款旁的張建輝,似乎早將黨紀國法置於腦後,昏昏然不辨東西南北了。

  歸案後的張建輝突然覺察到了巨大的驚恐。在法律麵前,他甚至把奢望定在“保住腦袋”這個最低的標準線上。為此,他積極主動地退出贓款,認真交代受賄事實。當然,他也期望能夠通過無罪或罪輕的辯解,減少一些罪責。比如,在訊問中他曾提出,他收受的4名包工頭共約83萬元人民幣現金的行為屬私人間的友情贈與,其既未接受送錢人的請托,也未為他們謀取利益,主張不應認定為受賄;比如,在檢察官和他核對受賄數額時,他會為一二十萬元贓款的數字差異陡然神態激動……

  情緒的變幻無常,反映了張建輝內心的矛盾、焦灼和掙紮。這種從未體驗過的心理折磨每經曆一次,他對自己犯罪的認識也就提高一步。接受訊問之餘,張建輝常常向看守人員提出看書的要求,而且指明要借閱有關曆史和人物傳記方麵的書籍,這是他這個知識分子和其他身陷囹圄者明顯的不同之處。他想通過讀書來調整自己,更期望通過對比傳記中名人的經曆,來檢討自己人生坐標迷失的軌跡。

  前情往事成舊憶,幾多蹉跎,思也悠悠,悔也悠悠。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張建輝百感交集,他知道,往昔那個在一個個宏偉的城建工程前指揮千軍萬馬的他已經成為曆史的恥辱。眼前他能夠做的,隻能是等待法律的裁決。

  從一名專家學者型的領導幹部蛻變為一個肆意收受巨額賄賂的饕餮者,張建輝知識分子傲骨的萎縮和黨性修養淪喪的教訓,值得我們每一個手中握有實權的人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