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爭奪案開審 梅豔芳逾億遺產的分配首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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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後梅豔芳03年底去世後,遺下逾億元遺產;爭產案昨在高院開審,遺產的分配首次正式曝光。遺產管理人指梅豔芳為避免母親理財不善,兄長又未能從旁協助,臨終前1個月簽訂遺囑和信托基金,以信托基金方式管理。不過,梅媽卻質疑女兒成立基金時的精神狀態。

 原訟人為84歲的梅覃美金,首、次答辯人為匯豐銀行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第3答辯人為妙境佛學會有限公司,第4答辯人是劉培基。案件審理預計需時25日,昨日完成開案陳詞,答辯人在庭外表示,他們將有8名證人,今天將傳召梅的主診醫生、養和醫院腫瘤科主管醫生張文龍,原訟人將會傳召胡健維醫生。

 代表妙境佛學會有限公司的大律師首先讀出開案陳詞。他指,梅豔芳是香港著名藝人,她於03年10月透過向契媽何傅瑞娜詢問應如何處理遺產,透過契媽認識私人信托董事劉蔡秀蓮,並開始討論成立信托基金。大律師指梅豔芳決定成立基金,其中一個原因認為梅媽理財不善,兄長梅德明又未能協助,擔心母親花盡遺產後,生活無依,另一原因是要逃避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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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覃美金(中)及梅豔芳胞兄梅啟明(左)出庭。

妙境律師:阿梅怕母花盡遺產

 他又稱,經多次電話、電郵和會麵,梅決定成立基金。她自日本返港後,11月底便入院留醫。12月3日,在主診醫生張文龍和劉蔡秀蓮作見證人下,梅立下遺囑和成立信托基金,遺囑的受益人為信托基金,基金分配的方式如下:把梅名下的和跑馬地毓秀大廈頂樓連天台單位,及倫敦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預留170萬 (每年10萬元)予4名外甥及侄女(兄長梅德明的2名女兒和姐姐梅愛芳的2名兒子)作教育經費,每月給予梅媽7萬元(去年底獲法官批準增至每月12萬元),並聘請司機和傭工以維持母親的原本生活。餘下的資產撥歸妙境佛學會有限公司。

 梅當時已用1千元成立基金,但資產未及由遺囑注入基金,梅已去世。大律師指梅成立遺囑時隻是過渡性質;她成立基金時,資產時值3千萬至3千5百萬元,但現時已升值至1億元。

 妙境的代表大律師又指,梅成立基金時雖患有肝性腦痛,但神誌清醒,清晰明白信托基金內容,她最終於同年12月30日在養和醫院因子宮癌去世,享年40歲。然而,原訟卻質疑梅在成立基金時,神誌是否清醒,及是否具有足夠的法律知識明白信托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