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冤案真相大白 英警察誤殺巴西青年真相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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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英國倫敦中央刑事法庭,對倫敦警方誤殺巴西青年瓊•查爾斯•德梅內塞斯一案進行了裁決,認定倫敦警察局有罪,對其處以17.5萬英鎊的罰款,但沒有對任何個人處以刑罰。

裁決公布後,民眾要求倫敦警察局長伊恩•布萊爾辭職。日前,英國《衛報》詳細報道了案發當天,倫敦警方追蹤、槍殺德梅內塞斯的全過程,並指出,警方存在缺陷的追捕計劃及混亂的現場指揮,是導致這一悲劇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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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抓捕恐怖分子侯賽因

  2005年7月21日,英國倫敦的公共交通係統籠罩在恐怖襲擊的陰影下:3個地鐵站和一輛公交車,先後發生爆炸或未遂爆炸事件,但均未造成人員傷亡。就在兩周前,2005年7月7日,倫敦公交係統遭遇了自殺式炸彈襲擊,共造成52人死亡、750人受傷。因此,新的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倫敦警方再度感到了極大的壓力。

  位於倫敦西部的謝波茲布什地鐵站,是遭受未遂爆炸襲擊的3個地鐵站之一。在放置爆炸裝置的背包中,警方找到了有關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線索——一張某體育館的會員卡,上麵的名字是侯賽因•奧斯曼。警方的身份識別係統顯示,奧斯曼是一名來自非洲的移民,居住在倫敦南部的斯科舍路21號。

  2005年7月22日早5時零5分,倫敦警察局的約翰•邁克道爾警長下令,派遣由多名便衣警察組成的兩個監控小組前往斯科舍路21號。隨後,一個配備了全套武器裝備的火力小組出發,為兩個監控小組提供支援。這3個小組的任務是,製止恐怖襲擊並逮捕奧斯曼。抓捕行動必須在距離奧斯曼住所較遠的地點進行,以免驚動居住在同一社區的恐怖嫌疑人。時年45歲的女警長克雷茜達•迪克,在倫敦警察局總部指揮這次行動。

  2.巴西青年被當成北非恐怖分子

  2005年7月22日早6時整,第一個監控小組在斯科舍路21號外圍就位。他們監控的是一幢公寓樓,共有8套公寓,居民們都從一個大門進出,監控人員一時無法確定奧斯曼住在哪套公寓中。上午8時33分,第二個監控小組抵達,與先前到達的同事一同密切注視著出入公寓樓的每一個人。

  半小時後,巴西青年德梅內塞斯從公寓樓中走出,引起了監控人員的注意。德梅內塞斯時年27歲,是一名來自巴西的白人,已經在倫敦居住了3年。然而,在監控人員看來,德梅內塞斯卻像是一個北非人,這與抓捕對象奧斯曼的特征吻合。

  監控小組成員“弗蘭克”(代號)不動聲色地跟了上去,對德梅內塞斯實施近距離觀察。“弗蘭克”是英國精英特種部隊SAS(特種空勤團)的一名士兵,被臨時借調至倫敦警察局,協助執行反恐任務。仔細觀察之後,“弗蘭克”通過對講機向指揮部報告稱,可以肯定,對方是一名白人,且沒有隨身攜帶物品,但不能確定他是不是奧斯曼。“也許應該再讓其他人仔細觀察一下。”他向指揮部建議道。

  離開公寓樓後,德梅內塞斯步行了幾分鍾,然後乘坐開往布裏克斯頓地鐵站方向的2路公交車。數名監控人員也登上那輛車,繼續對德梅內塞斯進行觀察。9時36分,一名代號為“愛德華”的監控人員再次向指揮部報告,稱“蕁麻頭”(他們用來指稱德梅內塞斯的代號)看起來像北非人。

  由於剛剛遭受了恐怖襲擊的威脅,布裏克斯頓地鐵站仍處於關閉狀態,德梅內塞斯遂步行沿原路返回,然後登上了一輛開往斯托克韋爾地鐵站的公共汽車。他的這一舉動引起了警方的極大懷疑,因為這是具有反偵查經驗的人用以擺脫跟蹤監視的典型做法。

  “從監控人員向我描述的情況看,德梅內塞斯顯得緊張、激動,不停地打電話、發短信、上下公交車,這一切都與那些意欲發動爆炸襲擊的恐怖分子的特征相吻合。”抓捕行動的總指揮迪克警長後來分析道。

  3.總指揮下達“製止”命令

  當日上午10時零3分,監控人員報告說:“蕁麻頭”已經下了公共汽車,正向斯托克韋爾地鐵站走去。一分鍾後,迪克警長下令采取行動,“製止”德梅內塞斯走進地鐵站。

  按照約翰•邁克道爾警長在淩晨製訂的計劃,配備全部武器裝備的火力小組應該緊隨監控小組,以便隨時執行抓捕任務。但由於一係列延誤,在迪克警長下達“製止”命令的時候,火力小組並沒有就位,於是,臨時改由監控小組執行抓捕任務,盡管該小組的大部分警察都沒有受過正規的擒拿、格鬥訓練。

  正當監控小組的成員準備向德梅內塞斯衝過去的時候,他們收到了迪克警長的第二道命令:火力小組已經在地鐵站就位,抓捕任務仍由該小組實施。按照迪克警長及指揮部其他成員的想法,嫌疑人應該在地鐵站外被抓獲。但是,就在命令更改的這段時間裏,德梅內塞斯踏上了一部電動扶梯,進入地鐵站。他取了一份免費報紙、驗過車票,然後走進地鐵列車的一節車廂,找了個座位坐了下來。

  數名監控小組的成員也緊跟著上了那節車廂,裝成一般乘客,站在德梅內塞斯周圍。一名監控小組的成員悄悄將腳放在車門處,導致車門無法關閉,列車也就不能啟動。此時,火力小組的數名警察從地鐵站的電動扶梯上飛奔而下,衝進了德梅內塞斯所在的車廂。

  4.沒有警告便直接擊斃?

  接下來的相關細節,至今仍存在爭議。在監控小組的成員指認德梅內塞斯之後,這名一頭霧水的巴西青年從座位上站了起來。當時在場的火力小組的警察稱,他們立即向德梅內塞斯發出了口頭警告,要求他站在那裏不要動。但是,警方的這個說法後來並沒有得到任何證明,因此,他們是否發出了口頭警告,還是一個疑問。

  監控小組中的“艾弗”(代號)警官後來在法庭上表示,他當時看到德梅內塞斯的雙手在向腰間移動,與試圖引爆“腰帶炸彈”的動作十分相像。於是,他“本能地”撲了上去,用雙臂牢牢抱住德梅內塞斯的身體,將他壓倒在座位上。

  接下來,“艾弗”警官聽到了槍聲。“我聽到了一聲槍響,距離我的左耳非常近,我甚至感到了射擊產生的衝擊波。”“艾弗”警官回憶說。事實上,火力小組的警察一共開了7槍,其中的5顆子彈擊中了德梅內塞斯的頭部,一顆子彈擊中了他的肩膀。

  德梅內塞斯當場斃命。此時,地鐵車廂中一片混亂。“現場顯得極端暴力,極端嘈雜,也令人感到非常痛苦,”“艾弗”警官說,“車廂中的乘客驚恐萬分地逃離,車廂裏充滿了射擊產生的硝煙。”由於身著便衣且有“反常”舉動,“艾弗”警官被火力小組的警察當成了恐怖嫌疑人的同夥,直到對方看到他的警察徽章,才將他釋放。

  當日上午10時零8分,倫敦警察局總部的迪克警長接到了來自前方的報告,稱恐怖嫌疑人已被擊斃。15分鍾後,她意識到,自己的手下可能錯殺了一個無辜的人——警方的炸彈專家確定,“蕁麻頭”沒有攜帶任何爆炸裝置;在他身上找到的證件表明,這個年輕人是來自巴西的瓊•查爾斯•德梅內塞斯,而不是警方要抓捕的侯賽因•奧斯曼。後來的調查進一步證明,德梅內塞斯在英國有合法居留權,與恐怖主義沒有任何聯係。

  5.反恐任務危及公眾安全

  在“反恐”的濃重氛圍下,無辜者遭執法機構槍殺的事件震驚了英國社會,許多民眾要求倫敦警察局對此完全負責。德梅內塞斯的國籍國巴西更是反應強烈,派出外交官前往英國倫敦,要求英國有關方麵對此事展開調查。

  今年11月1日,倫敦中央刑事法庭就倫敦警方在此案中的責任進行裁決。法庭認為,由於倫敦警方的行動計劃存在缺陷,以及現場指揮的混亂,導致警方在執行反恐任務過程中危及公眾安全,誤殺了巴西青年德梅內塞斯。倫敦警方因此被判處17.5萬英鎊的罰款,並承擔全部訴訟費用38.5萬英鎊。

  在起訴過程中,檢察官指控倫敦警方在追捕德梅內塞斯的過程中有19項違規操作,當時的總指揮迪克警長未能控製下屬,應該負相應的責任。已被提升為倫敦警察局助理副局長的迪克在法庭上表示,她當時下令“製止”德梅內塞斯,是要阻擋和拘捕他,德梅內塞斯最終遭槍殺,實在是個意外。法庭最終裁定迪克“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法庭的裁決公布後,許多英國民眾要求倫敦警察局局長伊恩•布萊爾引咎辭職。但布萊爾表示他不會辭職,稱德梅內塞斯的悲劇隻是失誤而不是犯罪。“重要的是,所有警察都試圖在倫敦麵臨恐怖威脅時做好自己的工作,沒有任何一名警察‘預謀’槍殺無辜者,這次死亡事件是很多因素造成的。”布萊爾說。

  一直守候在法庭外的德梅內塞斯的家人表示,這是英國政府首次承認倫敦警方應該為這一悲劇負責,他們將請求檢察官對具體負責此案的警察提起“謀殺”訴訟,並表示,在全部真相公布之前,他們不會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