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綁架活埋女人大代表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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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述堅(左)與徐雄輝(右)在法庭上聽著法官宣判(法院供圖)。

  為了勒索錢財,羅述堅和徐雄輝兩人曾密謀注射農藥到飲料、自製炸彈炸公交。他們到處尋找綁架的“獵物”,最終盯上了南海區人大代表、企業家鄧女士,還因找不到安置的地方就決定將鄧女士活埋致死。昨日上午,這起轟動一時的南海區人大代表被殺案凶徒之一的徐雄輝與另外兩起搶劫案的主犯一起,被執行了死刑。據介紹,這是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核準權以來,佛山第一次執行死刑。

  失蹤人大代表被活埋千裏外

  鄧女士,是南海一皮革廠負責人,同時還是南海區人大代表,遇害時年僅44歲。

  2005年10月1日,丈夫顏某報警稱,鄧女士於9月30日7時許從其羅村鎮住處的樓下車庫駕駛小汽車外出至今未歸,手提電話也無法聯係。接報後,警方初步懷疑是綁架案,隨即趕到現場進行勘查,發現車庫門口一棵樹下遺留的一包物品,經鑒定是重1086.5克的炸藥。

  12天後,一個噩耗竟從千裏之外傳來。10月13日下午,在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縣白芝鎮,一名工人在架設電信線路的電杆時,竟在公路旁的地上掘出了一具腐敗女屍。經法醫檢查,死者頭部、背部、腰部等多個部位出現多處裂創,死者顱骨骨折腦挫裂傷,屬致命傷。法醫學DNA檢驗鑒定證實,該無名屍體與被害人鄧女士母親、女兒均符合親生關係,這具女屍正是鄧女士本人。

  女屍的發現加快了偵查的進程。警方很快確定廣東省連州市兩名無業人員羅述堅和徐雄輝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27日,警方在連州市清水灣酒吧將犯罪嫌疑人羅述堅抓獲;11月3日,在連山縣公安局的協助下,警方將潛逃至連山的犯罪嫌疑人徐雄輝抓獲。

  製造炸彈曾想過炸公交勒索

  經審訊,羅述堅(32歲,廣東省連州市人)與徐雄輝(26歲,廣東省連州市人)兩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05年8、9月的時候,羅述堅和徐雄輝曾密謀注射農藥到商場的飲料中進行勒索,甚至還想過將炸藥放在公共場所或公交車上,再打電話進行勒索。羅述堅稱,他從家裏父親處偷了一包炸藥,10個雷管,並用一紙皮箱裝好帶回張槎的出租屋,徐雄輝還拿了二根雷管在獅山的偏僻地方“試爆”。

  2005年9月27日,徐雄輝買回生日卡、鬧鍾等物研製定時炸彈,由他負責裝炸藥到瓶子、盒子裏麵,徐負責接線等工序,一共裝了5個炸彈。

  9月28日,羅述堅和徐雄輝來到羅村,在火車道旁邊的住宿樓,他們看見鄧女士獨自回家,車庫較偏僻,容易下手綁架和搶劫財物,經密謀後決定綁架鄧女士。次日,兩人竄到鄧女士的住處樓下觀察鄧的行蹤以及準備了自製炸藥、西瓜刀、封口膠、手銬等作案工具。

  為滅口將鄧女士暴打後活埋

  9月30日7時許,羅述堅、徐雄輝攜帶上述作案工具竄到鄧女士住處樓下。據羅述堅說,他所帶炸藥是用來防身和恐嚇的,一旦被人發現或抓獲就引爆。當天上午7時許,鄧女士剛拉開閘門的時候,徐就衝進去用西瓜刀刀柄將鄧女士打得頭破血流,之後還用手銬銬住其雙手,將其推到後排座位下的踏腳處後,便開車逃離現場。

  兩人將被害人鄧女士綁架,並駕駛鄧女士的小轎車途經三水、連州到湖南境內,途中二人搶走鄧的2萬元現金及一部手機、銀行卡等物品。由於一路上找不到安置被害人鄧女士的地點,兩人竟密謀將鄧女士殺害,並購買了鋤頭等工具。當汽車行至湖南省江華縣省道1861勾桂嶺路段時,兩人將鄧女士帶下車,一輪毒打後,兩人合力把鄧女士埋掉,埋的時候鄧女士還沒氣絕,兩人發現她還在動,就用鋤頭砸她。

  今年,該案開庭審理。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羅述堅、徐雄輝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和綁架罪,遂判處羅述堅、徐雄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人不服上訴,二審法院對羅述堅改判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而徐雄輝則維持死刑判決。

  佛山今年首度執行死刑

  昨天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佛山中院對罪犯徐雄輝,以及另兩件搶劫案中的主犯黃耀寶、成雲亮等人宣讀了死刑複核裁定和執行死刑令後,押赴刑場驗明正身執行死刑。

  佛山中院院長朱和慶稱,這次是今年1月1日最高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核準權以來,佛山第一次執行死刑。

  另兩宗死刑案

  搶劫手機遭反抗殺害事主

  2005年4月14日22時30分許,黃耀寶、李國鋒在南海區某河堤處,見一對情侶李某和王某坐在草地上玩手機。黃耀寶、李國鋒糾集劉賢業等人向情侶靠近。李某發覺後站起來就跑,被劉賢業追上砍了一刀,其後罪犯黃耀寶抽出一把單刃尖刀朝李某左大腿連刺兩刀。搶劫後,六名罪犯逃離現場。被害人李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認為,罪犯黃耀寶等六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罪犯趙運吉、李國鋒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罪犯黃日秋犯罪時不滿十六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遂以搶劫罪判處黃耀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罪犯趙運吉等五人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的刑罰。

  盜竊摩托被發現捅死事主

  2005年6月19日下午,成雲亮、曾德威、唐飛、何劍波及唐建平(在逃)駕駛摩托車尋找作案目標,17時許,四罪犯等人在佛山市禪城區垂虹路31座集體車房,采用撬鎖等手段盜竊曾某、陳某的兩輛摩托車。被事主發現後,成雲亮、曾德威一起毆打曾某,何劍波開著摩托車撞曾某,成雲亮還拿出一把刀,朝曾某的腹部捅了一刀,然後逃離現場。曾國明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審理後,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成雲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