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報警現金可能被盜
10月16日晚9:40左右,兩名穿著打扮時髦的中年男子慌慌張張跑到重慶機場候機樓派出所值班室報警:“不好了,我們托運了一大筆錢來重慶,下飛機後發現裝錢的紙箱上有條裂縫,我們懷疑有人偷走了裏麵部分現金。”據其中一名自稱叫尹偉(化名)的男子說,紙箱上麵可能還留有“歹徒”的指紋,請民警立即到現場勘驗。
隨後,民警趕到行李到達處,果然發現男子描述的紙箱封口處的透明膠脫落,出現了一條約小拇指粗、長10餘厘米長的裂縫。“麻煩你們看一下,是不是有人動了什麽手腳喲?”兩男子臉上滲出汗水來。“不要著急!”民警一邊安慰兩人,一邊當著兩人的麵將水果箱拆開,發現裏麵全是100元大鈔。
經過10多分鍾的清點,一共有30多紮(每紮4萬元),總計140萬元人民幣。“就是這個數,分文未少,太謝謝你們了!”兩男子趕緊向民警道謝。
嫌取錢麻煩選擇托運巨款
經調查詢問,尹偉稱自己是昆明市某公司的負責人,他們是乘當晚9時許的MU5829次航班從昆明飛抵重慶機場的。“由於臨時跟重慶一商家談好了一筆重要的業務,我們才急著趕來重慶,明天上午就要用這筆錢。因為異地取錢很麻煩,電匯或轉賬時間上又來不及,所以才想到托運這招。”尹偉說,帶這麽多錢要“闖”機場安檢,其實心裏也沒有底,於是就將這140萬元裝進水果箱“蒙”過了安檢。
“行李”丟失隻按重量賠償
據辦理此案的民警介紹,他們也遇到過行李中“夾帶”現金空運的情況,但像140萬這麽大一筆現金,還是頭回遇到。按照機場行李運輸的相關規定,像貨幣、匯票、證券、重要文件等貴重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專人看管的行李,原則上是不準辦理托運的。
“如果行李發生破損或丟失,航空公司也隻能以斤論價進行賠償。”據航空公司相關人士稱,旅客可對自己的托運行李進行聲明價值,但最高不能超過8000元。一旦因航空的原因發生丟失(被盜)或破損糾紛,不管托運的行李為何物,原則上以每公斤不超過50元進行賠償,就算旅客聲明了價值,最多也隻能獲賠8000元。如果按此計算,空運的140萬現金有40多公斤,就算全部丟失,按重量賠償的話他也隻能獲賠2000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