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受委派做家教遭強奸 稱算工傷向公司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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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員工受派出去為客戶做私人輔導,哪知竟被客戶強奸,該員工的男友也為此提出分手。女員工將公司告上法院,並索要高額精神損失賠償。   張麗麗(化名)今年23歲,去年初應聘到武漢一家培訓中心當教師。今年1月,張受派去一客戶家做輔導。沒想到,她竟被客戶強奸。   昨悉,強奸犯已被抓獲並定罪。但此事後,張麗麗的男友因心理障礙,最終提出分手。張麗麗認為,這種情況應該算是“工傷”的一種,公司應對此事負一定責任。   律師說法:湖北斯洋律師事務所律師薛瑩認為,培訓中心與張麗麗雖有勞動關係,但被強奸並不屬於工傷範圍之列,工傷賠償裏也無精神損害賠償這一項,所以這種情況無法作為工傷被進行認定。另外,法律上對於該案例也無明確的賠償依據,但張麗麗是在工作時間被單位派到指定地方而受害,且身體和心理都受到傷害,僅從個人觀點上認為公司應該對其作出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