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將農藥塗在丈夫內褲上毒死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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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在情夫的授意下,結發12年的妻子趁丈夫洗澡時,將劇毒農藥倒在丈夫的內褲上,後致親夫中毒身亡。   日前,這起今年1月中旬發生在贛州尋烏縣的毒殺親夫案,在當地法院開庭公開審理。受害人的3個子女及生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女子情夫索賠人身損害及精神損害合計51萬餘元。法庭未作當庭宣判。   法律專家和社會學者呼籲,此案雖為個案,但折射出的農村群眾情感問題,亟需引起社會關注。   範紅南的最後24小時   範紅東和弟弟範紅南同住於尋烏縣長寧鎮一棟2層磚樓,範紅東住樓上。但是從2007年1月17日開始,這棟樓的主人就隻剩下範紅東一人。   1月14日,範紅南曾與大哥發生過一次小摩擦,但次日範紅南自知理虧,中午便請範紅東到家喝酒吃飯。“那天有七八個人,其間喝了2瓶1斤裝的白酒。”範紅東回憶。可範紅東不曾想到,這竟是與二弟最後一次喝酒。   1月16日上午11點,範紅東接到弟媳曹金蘭打來的電話,“大哥你快點回來,紅南說他昨天喝了酒,一直惡心嘔吐,大小便還失禁了。”   很快,範紅東回到家中看見範紅南躺在床上,表情痛苦,便和曹金蘭一起將範紅南送到一家私人診所,醫生檢查後發現事態嚴重,建議送醫院治療。很快,範紅南被送至尋烏縣中醫院。   院方和範紅南家屬均證實,範紅南送至醫院時“反應已顯遲鈍,行走需要人扶”。下午4時,範紅南病情惡化,院方下達病危通知書。下午6時,範紅南被急轉尋烏縣人民醫院搶救。   晚7時許,36歲的範紅南被醫生宣布死亡。   “二弟身強體壯,從未見其生病,怎會突然說去就去?”範紅南的突然離去,令家屬措手不及,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令家屬意想不到。   妻子毒死丈夫後自首   “我丈夫是被我用農藥毒死的。”1月16日深夜11時,32歲的曹金蘭從醫院回家後,收拾幹淨衣物,徑直來到尋烏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範紅東是次日到公安局報案時,才知道曹金蘭自首的消息。對於曹金蘭自首的原因,範紅東猜測,這可能與他堅持要為二弟做屍檢有關,“她怕屍檢查出結果。”這一說法,記者從尋烏縣中醫院院長鍾傑處得到證實,範紅南死後,曹金蘭曾詢問鍾傑,屍檢是不是什麽病因都能查出,當得到肯定答複後,曹金蘭拒絕解剖屍體,她的理由看似很簡單,“丈夫生前沒過一天好日子,死後就不要讓他挨這一刀吧。”   據範紅南的母親嚴美玉回憶,1995年,範紅南與曹金蘭經人介紹說媒,相識並結婚,“他們感情很好。”   婚後夫妻二人曾南下廣東打工,幾年前,二人陸續回家,範紅南以開“摩的”為生,曹金蘭則做點零工,一家生活並不富裕。   據曹金蘭供述,1月15日上午,她買下1瓶300毫升裝劇毒農藥。當日下午6時,曹金蘭為丈夫燒好洗澡水,並將近三分之一的毒藥倒在範紅南要換洗的內褲上,然後掛在衛生間內。範紅南洗完澡後,穿上倒有農藥的短褲。隨後,範紅南在家裏和2個朋友一直喝酒到晚上10點,範紅南以下身非常不舒服為由謝客上床睡覺。16日淩晨2時,範紅南出現嘔吐、腹瀉症狀,並出現大小便失禁。   2007年4月,尋烏縣公安局法醫鑒定結果顯示:“死者範紅南係有機磷農藥中毒死亡”。   家庭暴力催生殺夫念頭?   而據曹金蘭最初的供述,毒殺丈夫的原因,是不堪長期遭範紅南的家庭暴力。   曹金蘭稱範紅南非常好酒,幾乎每天都喝醉,“他一喝醉就折磨我,我實在不能忍受,就有了毒死範紅南的想法。”至於投毒的方式,曹金蘭則稱是在外打工時,從報紙上看到的。   曹金蘭說,1月15日上午,她聽到範紅南和大哥在外麵吵架,再想到前晚範紅南一直折磨自己到晚上12點,越想越恨,“隻有結束範紅南的生命,我才能解脫。”   一心想“擺脫折磨”的曹金蘭,便在當天早上9點買回劇毒農藥,等待機會下手。   被害人兒子丁丁卻告訴記者,範紅南平時雖喜歡喝酒,但並非經常打小孩或妻子。“爸爸很少打我,都是因為我不聽話才打的。”丁丁說。   隨著尋烏警方的深入調查,因家庭暴力催生殺夫念頭的說法不攻自破,真相浮出水麵:毒殺親夫,是因為婚外情所致。   婚外情引發離奇投毒案   2006年年初經人介紹,曹金蘭到長寧鎮人劉獻福承包的果山上幹活。曹金蘭說,這個比他大7歲的男人一開始就對她很好,“我和他比較談得來”。兩人的關係發展日漸密切。2006年7月的一天,劉獻福騎摩托車載曹金蘭來到尋烏縣招待所附近的天地旅館開房。從那以後,天地旅館成了曹、劉二人幽會的地方。   2006年8月,曹金蘭和丈夫範紅南因為子女學費問題發生矛盾,一氣之下,曹金蘭賭氣離家,在天地旅館一住就是4天,劉獻福每天都在一旁陪伴。曹金蘭說,“劉獻福當時就勸我離婚,並說我離婚後願意娶我”。   回家後,曹金蘭提出離婚,卻招來範紅南一頓拳腳。被打後,曹金蘭找到劉獻福,劉獻福就說“既然他不願意離婚,那就幹掉他”。據曹金蘭供述,二人曾想到製造車禍、用汽油燒等5種方案,後來均被否定。   2006年11月份,劉獻福告訴曹金蘭,他去診所打點滴,看報紙時,發現一種可以殺人於無形的方法,就是用某農藥先倒在短褲上,人穿上第二天,就會慢慢中毒死亡。曹金蘭說,因為範紅南非常愛喝酒,這樣就容易給別人造成酒精中毒死亡的假象,曹金蘭遲遲不敢動手。   轉眼到了2007年1月14日,這天,曹、劉二人再次來到天地旅館,又一次提起毒殺範紅南一事。曹金蘭擔心會被發現破綻,但劉獻福安慰她,“怕什麽,你家這麽窮。到時還不是跟死豬、死狗一樣”。就這樣,最終堅定了曹金蘭毒殺親夫的決心。   失去爸爸媽媽的三姐弟   9月6日,丁丁和2個姐姐及奶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曹金蘭的情夫劉獻福賠償人身損害、精神損害共51萬餘元。法院當庭並未作出判決。   “縣民政局事後送來600元緊急救助金,紅南生前的朋友也紛紛捐款捐物,但這些隻是杯水車薪。”望著丁丁的背影,嚴美玉說,兒媳曹金蘭把整個家給毀了,“3個小孩的未來,怎麽辦?”   範紅東說,現在全家在等法院判決結果,賠償款會給丁丁3姐弟存起來,留做讀書的學費。   學者呼籲關注農民情感問題   這起由婚外情引發的離奇投毒案,隨著嫌犯曹金蘭、劉獻福二人被訴上法庭而進入司法階段,但該案折射出的農村群眾情感問題,卻引人關注。   江西贛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熊延生介紹,近年來,農村由婚外戀引發的各類刑事案件呈上升趨勢,且呈現出犯罪手段升級,社會危害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等特點。   熊延生指出,此案雖是個案,但在農村類似案件並不在少數,集中表現為當事人法製意識淡薄,不依靠法律手段尋求保護等特征,往往最終造成悲劇,“這樣的方式對家庭、對社會均會造成極大的傷害,需引起全社會的關注。”   江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研究所所長王明美也指出,犯罪嫌疑人選擇的極端方式凸顯“思想愚昧落後”。農村生活水平日漸提高,如何指導廣大農村群眾正確地麵對婚姻生活中出現的問題,樹立婚姻和責任對等的觀念,在廣大農村倡導文明、和諧的新風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值得人們深入思考和分析。(文中丁丁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