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首都規定向乞丐施舍者最高罰5千美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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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達街頭乞討的孩童。

東方早報9月12日報道 衣衫襤褸的乞丐和小販穿梭於城市各處。麵對這樣的困擾,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政府9月10日批準了一項新的法令,禁止施舍錢財給乞丐、街頭賣藝者,違者將被處以最高180天的監禁,以及高達5000萬盧比(約合5000美元)的罰款。

根據法律規定,雅加達市民今後還不準在指定區域外向街頭小販購買任何東西,任何在街頭分發傳單、拉皮條等行為都屬違法。此外,天橋底下、河堤沿岸等一切公共場所都不允許住人。

嚴控公共空間

雅加達市政府發言人蘇達托在接受電話采訪中表示,盡管新法已經獲得通過,但本周內不會立即執行。

雅加達市市長蘇迪尤索在新法通過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條法律的出台將給我們有著共同利益的事情注入新的秩序。如果我們想要把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條,那麽我們必須擁有一個更為明確的法律基礎。”在敦促當地民眾配合執法機構的執法行動時,蘇迪尤索說:“在執法力度上我們仍有待提高,這是事實。但是,我們需要明白,如果人民不遵紀守法,任何法律的實施都不會獲得成功。”

與此同時,雅加達市議會議員印加德·喬希也在接受印尼媒體采訪時表示,雅加達應當以新加坡為榜樣,加強對公共場所的管理,隻有嚴格管理,才能為老百姓創造一個寧靜的生活環境。

沒有為窮人考慮?

但是,印尼城市貧困協會的研究員阿裏·尤堅托認為,新出台的法律其實是個壞主意。

“大多數時候,對於那些在寫字樓裏上班的白領來說,正是因為街頭小販的存在,才能使他們買到價廉物美的食物。”尤堅托說。

“這個法律表明,雅加達政府沒有真正的為窮人考慮過。”

其實,雅加達並不是唯一一個有此困擾的城市。一個月前,印尼第三大城市,北蘇門答臘省首府棉蘭市就擬製訂新法律,禁止施舍錢財給乞丐。根據規定,施舍者將被處以660美元罰款,而乞討者本人則要麵臨6周監禁。棉蘭社會服務部門官員表示,擬議中的這項法案是為了清除棉蘭街頭的乞丐。這些乞丐中不少人已結幫成夥,經常騷擾外來遊客和當地居民。

據當地的一項調查顯示,印尼國內每個乞丐平均每日收入6美元,高出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很多乞丐是為黑社會工作,他們被分派到城市各地乞討,其中很多人甚至不到12歲。

印尼目前有2.35億人口,很多人仍然非常貧窮,近一半人口每日的生活費不到2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