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集團名下一係列公司,去年被揭發逾8億元不翼而飛後,獲法院委任臨時清盤人,而海域主席葉劍波則一直留在內地。臨時清盤人現以海域的公司名義,民事控告葉劍波、許浩明等共17名董事與高級職員瀆職,索償1.5億元。清盤人指葉劍波等人違反誠信,在公司“爆煲(長期停牌)”前促致三宗機器買賣,導致公司蒙受巨額損失。
公司結帳幾付諸東流
本案原告包括上市公司海域集團及其名下之海域化工、僑立精細化工、興業控股(香港)及海域建業等共8間公司;被告則包括集團主席葉劍波、副主席許浩明、葉劍波胞妹葉蘊鋒及其餘14名公司董事及高層。
原告在起訴書中說,眾被告於2005年11月及2006年3月,以公司名義分別與3間公司訂立合約,以逾1.5億元購置一批鋁材擠壓、噴塗等機器。眾被告處理上述交易時,違反公司董事與職雇員應有的誠信責任,向原告發布誤導資訊,甚至參與串謀詐騙原告資產,令原告付出的款項差不多全數付諸東流。原告要求眾被告賠償共約1.5億元,並且要被告交代他們從這些交易中所獲利益。
48歲的葉劍波,是前藝人傅明憲的丈夫,其控製的海域集團及海域化工主要從事鋁材工業。去年7月初,集團被揭發帳目混亂後,身為集團副主席的許浩明親自向法庭申請公司清盤。臨時清盤人發現海域係存放於銀行的8.42億元人民幣結餘不翼而飛,遂向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