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人大原主任段義和爆炸殺情婦案的始末(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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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日,一位副省級官員“導演”的、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一審有果: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以爆炸罪判處段義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爆炸罪判處陳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爆炸罪判處陳常兵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濟南爆炸案是一個負麵典型,有剖析的價值,有警示的意義。這起爆炸案在48小時內偵破,創造了爆炸案件破案奇跡。記者在濟南等地追蹤調查采訪十多天,力圖還原這起引人關注的爆炸案。

任段義和爆炸殺情婦案始末


不堪情婦糾纏 萌生殺人動機

    61歲的山東省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副省級)的仕途可以用“一帆風順”來概括。從副處晉升到副省級,他用了17年時間。

    與在外的威望相反,段義和在今年31歲的情婦柳海平麵前卻判若兩人。“情人對錢財的不斷追逐讓段義和感覺是個無底洞,恰在這個時候,柳海平又多次提出要和段義和結婚,這讓段感到了真正的威脅。”一位知情人說。

    段義和要分手,而柳海平卻認為段義和是要拋棄她,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從這時候開始,段義和萌生了致殘或殺死柳海平的犯罪動機,他曾對一位好友流露出要擺平那個“忘恩負義”的女人,“那個女人知道得太多了,又不識好歹”。
 
要什麽給什麽 可說是百依百順

    柳海平被害前是濟南市國土資源局機關黨委正科級幹部,兼任局機關團總支副書記。從1994年段、柳二人相識,並發展成情人關係,到2007年7月9日發生爆炸案,時間長達13年。

    有據可查的是,段義和為其情婦在濟南購買了4套商品房,2輛小汽車,另外還有100萬元“零花錢”,並把其情婦的父母由無業人員“照顧”為濟南市的國家幹部,還辦理了退休手續,情婦的妹妹也成了濟南市某機關的公務員。

    段義和為柳海平買房買車,他的錢又是哪裏來的呢?
很簡單,有人送。 在買官賣官的同時,段義和還不放過其他發財的機會。2005年,山東瑞境置業公司為謀取“瑞境皇冠水岸小區”建設開發,公司董事長劉幼華送給段義和50萬元。
 
決心殺死情人 犯罪預備半年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段義和決定尋找一個最可靠的人來實施自己的計劃,他首選了侄女婿陳誌。

   “陳誌最後想出了一個既能達到殺死柳海平的目的,又認為能自保的‘上策’,就是爆炸。”一位辦案人員說,陳誌是工程兵出身,知道爆炸後所有的證據都銷毀了,特別是爆炸起火後,現場幾乎找不到有用的東西。

    陳誌拿到炸藥和雷管後,找到濟南利達汽修廠老板陳常兵幫忙。陳誌讓他負責“研製”手機遙控裝置,自己負責爆炸裝置,“二陳”利用各自的技術共同製造了遙控爆炸裝置。
 
當街炸死情人 爆炸案震驚全國

    在段義和的催促下,“二陳”開始踩點,他們多次開車沿柳海平上下班的路線行走,按照柳海平的駕車速度,計算到達各個路口和紅綠燈的時間。

    2007年7月9日下午5時左右,陳誌開著一輛警車帶著陳常兵一起來到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停車場。陳誌攜帶爆炸裝置下車後,直奔柳海平的淺藍色廣州本田思迪轎車。

   “聽到爆炸聲後,我看了一下牆上的表,是下午5點27分,三分鍾後又發生了一次爆炸。”爆炸現場附近的建民門診部的郭大夫說。
 
依靠群眾48小時破案

    7月10日中午,現場走訪群眾的辦案人員反映,有人看見爆炸發生後,一個可疑的人鑽進一輛警車後迅速離開現場。10日晚,辦案人員對陳誌所使用的警車進行了微量物證檢驗,以便與爆炸現場殘留的微量物證進行比對。經檢驗,陳誌有重大嫌疑,必須立即傳喚。

    7月12日上午,正當段義和主持召開濟南市小清河治理工作現場會時,在強有力的證據麵前,陳誌供出了爆炸案的背後主謀是段義和,幫凶是陳常兵,目的是殺人滅口。
 
    段為情所累、所困、所溺,以致於鋌而走險親自“導演”了這起震驚全國的爆炸悲劇,也無疑警示了所有官員,做官就要經得起金錢美色的誘惑,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眼不迷、嘴不饞、手不伸、心不動,做到“心有長城,能擋狂瀾萬丈”,真正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 

 

    附:“有時坐在主席台上,段義和也在構思和醞釀如何‘滅了那個女人’,讓她從此消失。”一位辦案人員說。



躲在警車裏的陳誌,接到陳常兵發現目標的電話後,就拿出手機形狀的遙控器,裝做打電話的模樣,引爆了炸藥,製造了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