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名少年男女為尋刺激雨夜虐殺裸身婦女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他們,是一對雙胞胎兄弟,年僅17歲。   她們,是雙胞胎兄弟的女朋友,一個19歲,另一個15歲。   她,是丈夫的好妻子,是兒子的好母親,是弟妹的好姐姐。   她與他們素昧平生,卻不幸在一個雨夜相遇。僅僅為了“好玩”,他們對她棍棒相加,打得體無完膚,最終致其死亡。   長相俊秀、深得父母寵愛的孿生兄弟為何墮入江湖?又是什麽打開了這些“江湖少男少女”心靈的魔閘,讓滔滔之惡如此洶湧?   雨夜慘案   本刊記者/杜智娜 僅僅為了尋求刺激,一對未滿18歲的雙胞胎兄弟和他們的女友將一名素昧平生的女子毒打致死,其手段之殘忍筆墨難繪。   一具“慘不忍睹”的女屍   2006年5月21日8點20分,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刑事偵查支隊接到大柵欄派出所的報告,稱宣武區南新華街附近發生一起殺人案。   偵查員趕到南新華街70號院時,發現院內距院門6米處北側有一扇呈關閉狀的鋁合金門,在門前的台階上躺著一具女屍。死者身高1.5米左右,上身穿黑色T恤衫,外套粉色坎肩,下身穿藍色牛仔褲,腳穿藍色運動鞋。死者麵部大麵積皮下出血,雙側眼瞼青紫腫脹,頭發長短不齊,部分頭發呈焦糊狀。   因為現場沒有發現血跡,偵查員判斷此處並非作案的第一現場。很快,在位於70號院北側40米路東的甲66號平房內,偵查員發現了線索。   在這三間正在拆遷的平房內,有很多零亂的腳印,偵查員在第一間屋內東南側地麵上提取灰塵足跡一枚;在第二間屋門外地麵上提取灰塵足跡五枚,屋內地麵上提取足跡兩枚。在第二間屋內,偵查員發現南牆東側及西牆南側均有擦蹭血跡,在地麵上提取的4根木棍中,其中一根的螺絲釘上有血跡。在第三間屋內,偵查員分別在門前地麵上、東牆北側、西牆南側、南牆東側發現了擦蹭血跡,及一塊帶血的木板。偵查員還發現在南牆下的地麵上有大量焦糊狀毛發、打火機殘件和帶血的宣傳海報等物。   由此,偵查員推測,死者曾在這裏遭受毒打。   當天中午,偵查員便確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家住現場附近的外來務工人員於紅。   經法醫鑒定,於紅是被他人用條形木質鈍性物體反複打擊頭麵部、軀幹及四肢部,鈍性外力反複打擊頭部,造成全身廣泛大麵積皮下軟組織及肌肉出血及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致創傷失血性休克合並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   偵查員從於紅的家人和鄰居處了解到,於紅性格開朗、為人善良,從未與人結怨。那麽究竟是誰對她下了毒手呢?  四個“尋求刺激”的少年   就在於紅出事的前一晚,在同一時間段、同一地點,有一位姓名和年齡不詳、精神略有問題的老婦也曾遭人毒打,其手段與於紅一案極為相像,偵查員推測兩案係同一夥人所為。   無名老婦被打時,有目擊者看到打人者是三四個年齡約十六七歲的孩子。偵查員在審查於紅被打當天案發地附近的監控攝像時,發現在案發時段有兩男兩女在案發地點走過,年齡在十七八歲,他們懷疑這4個人就是毒打於紅和無名老婦的犯罪嫌疑人,並推測他們很可能還會出來作案。於是,偵查員在案發地蹲守,直至當天(21日)23時許,偵查員根據衣著特征,將再次途經犯罪現場附近的4名嫌疑人抓獲。   這4個人就是小剛、小峰、小麗和小芳,其中,小剛和小峰係雙胞胎兄弟,案發時17歲;小麗是小剛的女朋友,案發時19歲;小芳是小峰的女朋友,案發時僅15歲。4個人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他們承認在前一晚毆打無名老婦,並交待了毒打於紅的經過。   5月21日淩晨1點多,4個人在小麗位於琉璃廠附近的家裏聊天,因為覺得無聊,有人提議出去“找點活幹”。他們所說的“找活”,其實就是打人,然後要錢。那天正下著小雨,4個人打著兩把傘出門了。   走到南新華街的拆遷房時,小芳先看到了正在拆遷房裏避雨的於紅,她叫住了走在前麵的小剛和小麗,4個人心領神會,也到拆遷房內避雨。小麗和小芳故意在於紅身邊打鬧,兩次撞到於紅,當於紅極不高興地用手中的雨傘推開撞她的小芳時,4個人一起上手,將於紅推到第二間屋內,對其進行拳打腳踢。踢打中,他們從於紅手裏奪走了一部小靈通和112元錢。   雖然於紅多次求饒,但4個人全然不顧,反而越打越覺得“心裏舒服”,因為覺得用腳踢不過癮,他們還用從地上撿來的木棍打於紅。4個人被抓後向警方交待,為了更刺激,他們強迫於紅脫光衣服,用木棍打她赤裸的身體。後來,小峰還用打火機燒於紅的頭發,聽到於紅疼得大叫,小峰卻覺得“好玩”,直到打火機燒壞了,他才罷手。   4個人對於紅的毒打持續了一個多小時,期間於紅趁他們打累了休息的時候跑出拆遷房,但還是被他們抓了回來,接著又是一頓毒打。   淩晨3點多,4個人覺得打夠了,就讓於紅穿上衣服回家,他們也回到小麗家。早上5點多,4個人出來用從於紅那裏搶來的錢買早飯時,路過拆遷房,他們特意向裏看了一下,沒有看到於紅,以為她已經回家了,直到他們被抓才知道於紅死了。   他們與於紅素昧平生。    提要:2007年6月29日,拿到一審判決書的羅亮怎麽也高興不起來。妻子於紅走了一年多了,兒子也離開這個傷心地回老家上學了,如今的家已經不能叫“家”了。   2007年7月5日,本刊記者來到位於北京市宣武區琉璃廠附近的大耳胡同,於紅出事前曾在這裏居住了4年。   留給親人的回憶   在於紅二姐夫的指引下,本刊記者走進一個小四合院。剛走進院,他就指著有些零亂的院子說:“以前於紅還在的時候,都是她打掃院子,每天都是幹幹淨淨的。”   記者走進的屋子隻有幾平方米,一張單人床,一張電腦桌,一張茶幾,幾把椅子,除此之外,這間小屋再也放不下什麽了。於紅的丈夫羅亮說這是於紅弟弟的房間,之前他和於紅就租住在這間屋的隔壁,於紅出事以後,他怕睹物思人,就將屋子轉租出去了。   坐在床沿的於弟,一直低著頭,不停地向記者重複著最後一次見姐姐的情景。“那天是星期六,因為第二天我還有事,姐姐很早就催我睡覺了。晚上11點47分,我正好看了看表,姐姐來到我的房間,她說她要出去找我姐夫,從我這裏拿走了100塊錢。也不知道那晚我為什麽那麽困,我躺在床上沒有動。迷迷糊糊地就知道姐姐打著傘剛一出門,傘就壞了,她又回來換了一把。我還隱約聽到姐姐和鄰居大姐說話。” 於弟說,那天晚飯姐姐為他做的麵條特別香,但他怎麽也沒想到,那是他最後一次吃姐姐做的麵條了。   聽到小舅提及阿姨做的麵條,站在一旁的於紅的外甥女已經泣不成聲。“我來北京後,按老家的風俗阿姨是要給我做麵條吃的,可是阿姨一直很忙沒給我做。出事那天晚上,阿姨本來是要給我做麵條的,可是我說‘阿姨,我已經很飽了,不要給我做了’。沒想到,阿姨走了,我那碗麵條到現在都沒有吃著,永遠也吃不著了。”   於紅的外甥女越說越傷心,她對阿姨的回憶還停留在出事的那晚。那天,她整晚都和阿姨在房間裏聊天,其間,阿姨不停地給姨夫打電話。雖然打電話時阿姨刻意避開她,但她還是聽到阿姨用家鄉話和姨夫吵架。“當時我還勸阿姨,說‘阿姨你別打了,姨夫不會有事的’,可她還是不停地給姨夫打電話。快到12點的時候,她說要出去,我知道她要去接姨夫,就沒多問,睡下了。”她最後一眼看阿姨,隻是一個出門的背影。   於紅出門前從外甥那裏借來小靈通,走到大門口時見鄰居大姐還沒睡,就打了聲招呼。“昨晚她還跟我說話來著。”雖然事發已經一年多了,可是鄰居大姐始終覺得於紅“昨晚”還在和自己說話。“我告訴她雨打在窗外的塑料布上特別吵,睡不著覺,她說‘明天我幫著你摘下來’。”沒想到於紅沒有等到“明天”。   第一個發現於紅不在的是她的外甥。“那天淩晨1點鍾左右,我被三姨叫醒了,她借走了我的小靈通,說是出去找姨夫。可是三姨走後,一直沒回來,早晨6點多,我打小靈通,發現已經關機了。”   於紅的外甥害怕三姨有什麽不測,就給小姨打了電話。於紅的妹妹租住的房子離姐姐家不遠,她說那天掛了外甥的電話,她趕緊聯係姐夫,可是姐夫也不知道姐姐去哪兒了。那時已經接近中午,她趕緊給兒子做了點飯,就匆匆出來找姐姐。   “我剛出門,就聽鄰居說,南新華街那邊有個20多歲的女人死了。我想我姐已經30多歲了,應該不是她,但我還是忍不住過去看。到那時,警察已經拉起了警戒線,圍觀的人特別多,我姐夫也站在一邊。就聽裏麵有人說‘抬出來了’,也不知道我哪兒來的那麽大膽,拚命地往裏擠。屍體被布包起來放到車上。這時,有一個警察拿著衣服和鞋出來了,我一看就是我姐的,我當時就傻在那兒了。姐夫也看到姐姐的衣服了,擠了過來。我們要求看看我姐,可警察說‘你們別看了,別說你們家屬了,我們看了都接受不了,太慘了’。我連我姐姐最後一麵都沒看到。”說到此,於妹放聲大哭。   曾經的幸福已經不再   就在別人回憶於紅的時候,羅亮靜靜地坐在床頭,手裏拿著妻子生前的近照,默默地流著淚。   羅亮真的不想再回憶那晚發生的事,那種發自內心的悔與痛,讓他無法承受。如果那晚不是他回來得太晚,如果那晚不是他喝了太多的酒,也許這一切就不會發生了。   羅亮接到妻子打給他的最後一通電話,已經是淩晨1點多了。妻子說在胡同門口的一家禮品店等他,可是淩晨2點多他打車回來時,並沒有看到妻子。當時,酒精已經麻醉了他的大腦,他根本就沒有多想,回到家裏倒頭便睡了。他根本不知道,此時的妻子正在遭受折磨。他曾與被毒打的妻子近在咫尺,卻永遠地失去了她。   說起15年恩愛的夫妻生活,羅亮極力克製的淚水再次流下來。   1992年,自由戀愛一年的羅亮和於紅步入婚姻的紅地毯,並在第二年生下了他們的兒子小彤。為了糊口,於紅在村裏開了一家小理發店,羅亮沒事的時候過去幫忙。雖然一家人過得並不富裕,但於紅很滿足。   2000年,隻因為於紅二姐夫的一句“你們在老家生活太困難了,來北京吧,可以過好一點的生活”,羅亮來到北京,投奔當時做生意已經小有成就的二姐夫。隨後,於紅的弟弟和妹妹相繼來了北京。2001年,羅亮將於紅和兒子小彤也接到北京,一大家人在北京團聚了。   來到北京後,於紅在姐夫的公司幫忙,羅亮則開了屬於自己的店。“她基本上在家裏,幫我和姐夫接接電話、發發傳真。另外,一大家子人的起居和孩子的接送都由她來照顧。她是一個很容易滿足的家庭主婦,不管我在外麵能不能掙到錢,她從來不問,也不會責怪我,她隻想一家人過得好,家庭美滿就行。”   “她很賢惠,每天別管我回來多晚,她都會等我一起吃飯。我一進門,她就把洗臉水、洗腳水端過來。這些我永遠都忘不了。”說話時,羅亮手裏一直拿著於紅的照片,淚水大滴大滴地落在地上。   妻子出事以後,羅亮再也無心經營自己的店了,他將生意都交給了別人。“以前一回家,就聽見她有說有笑的,現在她走了,家破人亡了,家不像家了。”羅亮用手狠狠地抹了一把臉上的淚水,一臉的悲痛。   兒子已經離開傷心地   記者的這次采訪,沒有見到於紅的兒子小彤,羅亮說他已經回浙江老家去上學了。   事發前一年的9月,小彤順利地通過“小升初”,進入北京市第四十三中學讀書。事發時,正是小彤期末考試前期,遭受失去母親打擊的他,再也無心上學了。   “他媽出事後,小彤變得更懂事了,他從來不問他媽的事情進展得怎麽樣了,他知道如果問我,我會傷心。”羅亮說雖然小彤嘴上不問,卻常常坐在家裏哭。   那年的暑假過後,小彤突然對羅亮說:“把我送回老家上學吧,我再也不想在北京上學了,因為每天上學都要路過媽媽被打死的地方,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雖然在小彤臨走前,於紅的妹妹一再叮囑他“每個星期都要給阿姨打個電話,讓我知道你很好”,但是她始終沒有接到過小彤的電話。   如今,於紅的案子已經有了一審判決,但羅亮沒敢告訴小彤,隻因為小彤曾對他說:“我也是未成年人,我去殺人也沒事。”羅亮不敢想像於紅的死對小彤的打擊有多大,他隻想盡自己最大的努力讓小彤感覺到“家”的溫暖。   目前,小彤在浙江的一家寄宿學校,重讀初一。   被公認的好人   於紅曾經居住的這家四合院裏住了五六戶人家,於紅與他們相處得極為融洽,就像一家人一樣,誰家有什麽事她都熱心地幫忙。得知於紅慘死,鄰居都哭了。“這麽好的人,太可惜了,死得太慘了,我們都特別難受!”一位鄰居見到記者後,歎著氣說。   “我姐是人見人愛的那種,性格特別開朗,臉上總掛著笑容,連我的鄰居見了我都說‘你姐人怎麽這麽好啊’。姐每次做了好吃的東西都會端給鄰居們一起吃。別看我姐平日裏特別節省,但隻要老家來人了,即使是不太熟的人,姐姐也特別熱情,做平日裏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飯菜招待人家。”於妹哭著說。   於弟說姐姐特別能包容人,他清楚地記得他們剛剛搬到這裏來時,有一家鄰居是北京人,“他看不起我們外地人,所以從來不和我們說話。有一次姐姐將一雙鞋晾在院裏,他覺得姐姐把鞋晾在他的地方了,就把鞋扔了。我姐根本就沒有生氣,反而做了好吃的還端給他們吃,慢慢地竟感動了他們一家人,後來他們與我們的關係特別好。”   至今於弟還記得姐姐常對他說的話:“身在外地,首先要自己做好,然後別人才會對你好。”   至今沒有聽到“對不起”   於紅的弟弟告訴記者,姐姐是個極其愛惜生命的人。   “有一次,我家門沒鎖,有個陌生人進來了,鬼鬼祟祟的,被我發現了,我就大聲喊‘有賊’,那個人說他不是賊,是要飯的,我不信,和他爭執了兩句,他就跑了。後來我把這事說給我姐聽,她嚇了一跳,說‘你千萬不要喊呀,萬一真是賊,他一狠心打傷了你怎麽辦?東西被他偷走沒關係,性命是最要緊的’。”於弟說,姐姐是一個如此愛惜生命的人,偏偏她的生命卻被人輕意地奪走了。   “她死得特別慘,被打得麵目全非。警察讓我們認屍時,我們根本認不出來,如果不是寫著她的名字,我們都不敢認。”羅亮說,火化那天,兒子第一次見到被打後的於紅,他哭著說什麽也不進去,嘴裏喊著:“那不是我媽媽,我媽媽不是這樣的。”   “我們原本想給我姐整整容,可是人家說她那個樣子根本沒法整,已經變形了。”於妹哭著說:“姐姐死後,她被打後的樣子常常出現在我的夢裏,每次我都會哭醒。”   “事情到現在了,幾個凶手的家人也沒給我們一個解釋,哪怕打電話安慰我們一句也好呀!他們一點都不覺得對不起我們,從來都沒聽他們說過一句‘對不起’。我姐和他們無冤無仇的,活活地被他們打死了啊!”於妹哭得哽咽不止,屋裏人也都跟著落淚。   將近兩個小時的采訪,哭聲從未停息。   提要:4名正處在學習年齡的青少年,卻由於“對學習沒興趣”輟學在家。被父母忽視、“極度無聊”的他們用毒打陌生人來彌補“空虛”心靈,他們一時的“心裏舒服”換來的卻是他人的家破人亡和自己十幾年的監禁生活。   2007年3月26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小剛、小峰、小麗、小芳犯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法院於4月16日不公開審理了此案,並於6月29日做出一審判決, 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至17年不等。   “我怕跟他們急,他們就跑了”   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雙胞胎哥哥小剛流著淚對連連歎息的父親說:“對不起爸爸,你有嚴重的心髒病,一定要注意身體,我一定好好改造,痛改前非,爭取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站在被告席上的雙胞胎兄弟,一樣瘦高的體形,一樣白晰的麵容,一樣迷茫的眼神。   田先生依然清晰記得,雙胞胎兒子剛出生時的那段幸福而快樂的時光。然而,所有的快樂都隨著兩個兒子的長大,逐漸減少了;望子成龍的他所寄予的厚望,也隨著兩個兒子的成績慢慢降低了。中考過後,小剛和小峰分別進入了兩所職業高中。   上了職高的兩兄弟也沒讓父母省心。還沒讀完高一,小剛就因為“跟不上”退學了。看到哥哥天天在家待得挺悠閑,小峰也以“對學習沒興趣,聽不懂課”,在第二年放棄了學業。在田先生看來,他們越大越不聽話了:“我不讓他們抽煙,可回家以後還能看見煙灰,煙頭卻被他們藏起來了。”   此時的田先生和妻子都下崗了,白天忙於做小買賣,根本無暇顧及兩個輟學的兒子,任憑他們天天在網吧消磨時間。自從兩兄弟認識了小麗和小芳以後,變得更加肆無忌憚,他們堂而皇之地將女友帶回家住。而“早就知道此事”的田先生容忍了這一切。“起初他還管,後來想管也管不了了,管了也不聽。”弟弟的女友小芳說。然而,田先生有自己的苦衷:“我怕跟他們急,他們就跑了。”   自從兄弟倆出事以後,田先生蒼老了很多,“頭發白了一半”。宣判當日,田先生在法庭上流下了眼淚。就在他起身離開時,被受害者於紅的妹妹一把抓住,他裝在上衣口袋裏的速效救心丸,摔落在法庭的地麵上。  “是他們帶壞了我的女兒”   宣判以後,小芳的父親拒絕了與本刊記者麵對麵的采訪。在短短幾分鍾通話中,他隻是反複說:“她是一個好孩子,都是他們(雙胞胎)帶壞了我的女兒!”   “以前我女兒很聽話,從不和家長頂嘴,更沒有和別人打過架。”在父親的記憶裏,小芳還是那個聽話、懂事、孝順父母的好孩子。父親還清楚地記得,他騎車帶女兒出門,女兒主動幫他推車子的情形。   可是,自從小芳輟學,在網吧認識了一個男孩子開始,她就變了。   “她每天晚上都回家很晚,我常常為此說她,有一次她晚上11點多才回家,我一時生氣打了她,她哭著對我說‘爸爸,我下次再也不敢了’。”相信女兒已經改好的小芳父親,一時為糊口而四處奔波,再沒有管過小芳。   這時,通過那個男孩的介紹,小芳認識了雙胞胎中的弟弟小峰。用小芳的話說,和小峰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最快樂的。   小芳的父親再次發現女兒晚歸時,已經晚了,此時的小芳已經離不開小峰了。“我沒想到她住到小峰家不回來,我給她打電話,她竟然在電話裏罵我。那次真是傷透了我的心。”小芳的父親在電話那頭不住地歎氣。   而小芳並不理解父親的心,她將不回家的原因歸結為“那個家沒有溫暖”,“根本就沒有人關心我”,為此,她不止一次離家出走。小芳7歲時父母離了婚,小芳與父親生活在一起,後來父親再婚,可是小芳與後媽的關係一直不好。小學畢業後的小芳被父親送進寄宿學校,但還是沒有緩和她與後媽的矛盾。   小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我一看見被害人就想起我二媽來了,我打她就像打我二媽一樣,特別解氣。”   輟學以後的生活   4名被告人中,年齡最大的是小麗,案發時她已經19歲了。她的母親一再強調女兒從小學習成績挺好的,考上大專後便開始沉迷於上網。在網吧,她認識了雙胞胎中的哥哥小剛,並與他交了男女朋友。“我們怕談戀愛耽誤了她的學習,所以極力反對她和小剛在一起,沒想到這孩子竟然堵氣離家出走了。”小麗的母親說。   最初,小麗和小芳住進田家,遭到田先生的反對。於是,4人改變了“策略”:白天,田先生與妻子前腳離開,他們後腳回來,在家睡覺;晚上,在田先生與妻子回來之前,他們又悄悄地離開。   “我們真的沒地方去,所以雖然他們(田先生夫婦)說我們,我們也得去他們家。”小芳說,晚上有錢他們就去網吧、歌廳,沒錢就在大街上溜達。   “我們晚上實在是沒事幹,就到處找茬尋樂。”弟弟小峰說。   2006年5月初的一天,晚上10點左右,4個人從田家出來,走到小區後門的一排垃圾桶旁邊時,看見一個40多歲的婦女正在撿垃圾。   小芳一時興起,衝著撿垃圾的婦女喊:“這是我家的垃圾桶,誰讓你在這兒撿破爛的?”其他3個人聽小芳這麽一喊,覺得挺好玩,就一起上前將那婦女轟走了。看著婦女倉惶跑走時,4個人放肆地狂笑。   第二天晚上10點多,4個人外出溜達,在小區外麵的煙酒店門前,又遇到了那個撿垃圾的婦女。4個人相視一笑,小麗讓小芳過去向她要錢給大家買西瓜吃。那婦女一看又是他們,也沒敢惹,乖乖地從兜裏掏出僅有的17塊錢。小峰後來在向公安機關交待這一事實時回憶說:“那17塊錢全是零錢,有1塊的,也有毛票。”   第三天晚上大約11點的時候,4個人再一次在小區裏看到那個撿垃圾的婦女。小峰聽到那婦女對旁邊的一個老頭說了他們向她要錢的事,挺生氣,朝婦女走過去,衝著她的鼻子就是一拳,當時婦女的鼻子就流血了,小峰也沒說什麽,4個人就走了。   第一次打陌生人,小峰心裏有一種說不出來的“痛快”。於是,無聊的他們開始尋找下一個“出氣筒”。   幾天後,4個人在田家所住小區外麵的馬路了遇到一個50多歲的撿破爛的婦女,他們感覺這個婦女精神有問題,就決定去逗逗她。小麗和小芳拿出50塊錢,問那婦女:“你要錢嗎?你跟著我們,我們給你買飯吃。”那婦女真的跟著她倆進了小區。到了小花園的亭子裏,小剛沒說話,先踢了那婦女肚子一腳。那婦女倒地後,4個人一起上手,對那婦女拳打腳踢。   體會了打人的“痛快”之後,4個人開始喜歡上這種發泄方式。隻要發現單身的女性或老太太,他們就上去故意找茬,“因為她們好欺負,還不了手”。   5月19日淩晨,在虎坊橋十字路口北側,小剛故意向迎麵路過的一名女子身上吐了口痰,那女子立刻與他對罵起來。小剛一腳將那女子踹倒在地,4個人對她拳打腳踢,前後持續了將近5分鍾。這時,有一個男的喊了一聲,他們匆忙停手。見那女子起身走後,4個人又在後麵尾隨。走了將近100米時,4個人追上那女子再次拳腳相加,覺得不解氣的小剛從路邊撿來一塊磚頭拍擊那女子的頭,小峰則用棍子擊打那女子的麵部。女子再次逃跑後,他們就沒再追。   這次略帶血腥的追打,讓4個人感受到打人時的“刺激”和打人後的“暢快”。隨著打人欲望的膨脹,他們開始向被打者要錢。“平時我和弟弟的錢是父母給的,而小麗和小芳沒有經濟來源。”小剛在向公安機關供述時說。   5月20日3時許,4個人又在宣武區南新華街西側的馬路上溜達,看見前麵有個撿破爛的老太太。小麗故意推了老太太一把,老太太摔倒在地上。4個人向老太太要錢,老太太說 “沒有”,4個人就開始對她又踢又打。   “其實我們知道撿破爛的老太太肯定沒錢,就想找茬打她,另外老太太好欺負,她不會還手,就是還手也打不過我們。”小芳說:“反正打人就是為了取樂,隻要不把人打死就行了。”   4個人打了一會兒覺得累了,就停下來休息。再次折磨老太太時,他們換了手段。4個人扒光老太太的衣服,用打火機燒她的頭發,還用煙燙她的後背,“看到對方痛苦的樣子,心裏痛快”。打夠了,他們就把老太太的衣服藏起來,嬉笑著走了。   他們並不知道,這次嚴重的打人事件已經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自以為沒事的他們,在第二天淩晨再次毒打了在拆遷房裏避雨的於紅,其手段更加殘忍。   “我們找茬打她,就圖一個刺激,覺得好玩,另外還想搶點錢。我們走時她還活著,直到我們被抓才知道她死了。”宣判以後,小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話的口氣依然很無所謂:“都已經判了,哭也沒有用,我最討厭愛哭的女的,我覺得她們特別軟弱。”   後悔已晚的父母   小剛和小峰出事後,其父親田先生被法官傳喚時,剛走進法庭還沒坐穩,就連連對法官說:“是我沒有管好孩子,我有責任。我現在十分後悔,要是當初多加管教,也不會有這樣的結果,我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   小芳的父親在寫給法庭的信裏,說到自己迫於生存壓力而疏於子女教育,為此他極為後悔:“我由於家庭極端貧困才帶著女兒從老家來京打工的,為了生存,一天忙於奔波,放鬆了對女兒的教育和監督,致使女兒小小年幼就受到不良風氣和不良人員的影響,最終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給社會和被害人親屬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也毀了女兒的前程。”  文/孫慶宏 提要:震驚京城的雙胞胎兄弟和女友虐殺無辜一案一審宣判後,本刊約請主審此案的法官深入探究了慘案的根源。   2006年5月,孿生兄弟小剛、小峰和他們的女友小麗、小芳在北京市宣武區連續作案兩起,4人出於搶劫和打人取樂的目的,毆打、侮辱一名被害婦女致其輕傷,搶走另一被害婦女的錢財後,繼續使用暴力和侮辱手段毆打該婦女致死。這起案件發生後,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由於該案係未成年人犯罪,我們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於今年6月29日做出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和搶劫罪數罪並罰,分別對4被告人處以重刑。   焦急而後悔的父母   我在開庭審理此案前,依照法律規定傳喚4名被告人的父母前來談話,並進一步了解他們平時的生活學習情況。   小剛、小峰的父親步履沉重地走進法庭,還沒有坐穩,就連連說“是我沒有管好孩子,我有責任”,“我們一定盡力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據他介紹,小剛、小峰因為學習成績不好,輟學在家,兩人結識女朋友後,整天一起玩,更沒有心思上學了,家裏多次勸說也沒有效果,也就不管了。因他和愛人身體不好,有早睡的習慣,他們睡覺後,就以為小剛、小峰也睡覺了,直到兄弟兩人被公安機關帶走後,才知道他們趁父母睡覺的時候深夜悄悄外出的事,根本沒有想到他們會犯罪。   小剛、小峰的父親最後說:“我們現在十分後悔,要是當初多加管教,也不會有這樣的結果,我們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   小芳的父母已經離異,小芳跟隨父親生活。我在和他們談話的過程中,小芳的母親一直在埋怨對方是怎麽管孩子的,“孩子離家出走這麽久也不去找”?小芳的父親一邊歎氣一邊說:“唉,我找了很多次,給她打電話也不接。北京這麽大,我去哪兒找?讓她上學也不上,什麽事情也不跟我說。找回來一次,她又走了,我也不能天天在家看著她?”   小芳的父親最後對我說:“她的歲數還小,請求法院一定要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小麗的母親對我說,小麗從小的學習成績還可以,考上大專後認識小剛,因家長反對他們過早交朋友,小麗就離家出走。她和愛人都沒有工作,一直靠小麗的爺爺接濟才能供小麗上學,本指望小麗畢業後能找到工作,改善家裏狀況,但沒有想到平時表現還可以的小麗竟然走上犯罪道路。   我的眼前,是幾位焦急而後悔的父母。   未成年人特有的犯罪   在這起嚴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中,4名被告人實施犯罪手段的殘忍性和瘋狂程度確實令人難以想象,難怪在宣判後,有人向我詢問這些孩子的精神狀態或者心理是否正常。而多年的審判經驗告訴我,這起犯罪恰恰反映出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心理特征,也刻畫出普通少年墮落為罪犯的一般規律。   隨著現代社會的進步,未成年人的身體成熟也呈現提前的趨勢。雖然身體強壯、高大,但他們的心理發育仍普遍處於不成熟階段。特別是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他們的心理狀況更具有特殊性。在我看來,他們的心理特征往往表現為認知力低、情感淡漠、意誌薄弱、需求畸形、性格異化五個方麵。受這些心理因素支配,未成年人所實施的犯罪則具有偶然性、凶殘性、模仿性、輕妄性等特有的行為特征。   通過我審理過的諸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我總結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具體特點:   1.未成年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之前,犯罪決定盲目隨意,一般沒有緊張和充滿矛盾衝突的心理。正如雙胞胎小剛和小峰故意傷害這起案件,他們在實施犯罪前,隻是在閑逛過程中隨意挑選可侵害的犯罪對象,將毆打他人取樂當成一件“愉快”的事。   2.在實施犯罪行為過程中,犯罪動機和目的在其心理占主導地位,即使產生懼怕或良心譴責等心理,也由於自製力的缺乏,一般很難收手。因此,未成年犯罪人極少有自動中止犯罪的。小剛和小峰他們在使用各種手段毆打被害人時,根本不顧被害人的哀求,長時間持續毆打被害人,在毆打過程中感覺“心裏痛快”,根本沒有想過這種行為可能會造成的後果,犯罪持續時間長,手段殘酷,完全有別於成年人犯罪。   3.犯罪行為結束之後,仍然我行我素,沒有任何負疚感。一般情況下,成年人在犯罪行為結束之後因擔心事發及受法律懲治,表現得慌恐不安、行為反常。但未成年人由於其基本的犯罪心理特征,以及道德、法製觀念的淡薄,在實施犯罪行為之後,或對自己造成的後果感到滿足,或對被害人的處境麻木不仁、心態平靜。小剛和小峰他們在同一地區連續實施兩起犯罪後,沒有考慮被侵害對象是否傷亡,也沒有考慮自己是否已經處於犯罪後被抓捕的處境,仍然毫無顧忌在相同的時間、在相同的區域繼續遊蕩,這些表現正是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的集中體現。   家庭、學校、社會影響著未成年人   應當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有其天然的自身生理與心理發育不完全、不平衡的因素,更有缺乏管理、教育、引導的原因,因此,我認為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絕不是偶然的。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究竟受到了怎樣的影響,使這些原本純潔無暇的少年成為危害社會的罪犯呢?結合小剛和小峰這一案例,我認為應當從家庭、學校、社會三方麵來進行分析。   家庭的不良影響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家庭的影響至關重要,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更是不可替代的。在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他們的家庭幾乎都存在家庭結構缺陷或者氣氛不和睦、家庭教養方式不當的共同點。   家庭結構缺陷或者父母與子女關係不和睦,使未成年人缺乏幸福感和家庭的溫暖。案件中被告人小芳的父母於數年前離婚,她隨父親生活。後來父親又與另一女人共同生活,她感覺得不到父母的關愛,於是離家出走,結識了小峰後,兩人住在一起,並與父母失去聯係。據小芳交代,她在毆打被害人的時候想到的是“二媽”,感覺當時是在痛打“二媽”,特別解氣。而小麗認為,父母對她的管教過於苛刻,並且幹涉她和男朋友小剛的關係,並瞞著父母和小剛同居了。   家庭教養方式不當,使未成年人缺乏正常人格。一些家長沒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長規律,造成教養方式不當,是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很直接、很重要的原因。   不良的家庭教養方式通常表現為:   1.溺愛。溺愛使孩子從小養成了自私任性、驕橫霸道、以自我為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為習慣,當他們的個人利益和需要不能得到滿足時,很可能不顧社會道德和法律規範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2.棒打。棒打,是父母的暴力行為給子女提供學習模仿的榜樣同時,很容易使他們形成殘忍、粗暴、好鬥的性格,形成把暴力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的觀念。   3.放任自流。由於缺乏父母的指導和監督,並且自身認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確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在社會上各種不良因素的誘導和影響下,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4.缺乏情感溝通。有的父母整天忙於工作或隻注重對子女的物質需求的滿足,而忽視了與子女的主動溝通,再加上未成年人心理閉鎖性,造成子女和父母缺少情感溝通,子女心理上的迷惘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時指點,心理上得不到慰藉,進而形成抑鬱、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僻、缺乏責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礙和人格缺陷。   在現實生活中,上述4種不良的教養方式會發生在同一個孩子身上,並產生不可挽回的後果。如案例中的小剛和小峰,父母一直十分疼愛這一雙長相俊秀的孿生兄弟,從小對弟兄兩人抱有很高的期望,但是隨著兩個孩子學習成績的不斷下降,父母的期望值也逐步降低,也不再關心他們的思想狀況和平時的生活,雙方交流溝通越來越少,後來竟對他們與另外兩個女孩子在家同居持放任態度,甚至對4人連續多日在深夜外出都不知情。這種管教方式的失當,增加了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淵的可能性。   學校教育的缺失   學校是未成年人學習成長的重要場所。良好的學校教育,可以對家庭教育的不良影響起到彌補和矯正的作用,幫助未成年人抵製和消除不良社會因素的影響。案例中的4名被告人雖然都處在學習的年齡,但由於學習成績不理想等原因都輟學在家,理由是他們都已經厭倦了枯燥乏味的學校生活。他們的想法促使我們應當反思當前學校教育中還存在的某些不盡如人意的缺陷和失誤:忽視思想品德教育、法製教育效果不佳、缺乏心理健康教育。   社會管理的失控   1.音像文化市場管理不嚴格,各種充斥著暴力、色情淫穢內容的音像製品及網絡遊戲等對未成年人產生了不可忽視的腐蝕作用。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性格上表現出極強的攻擊性,並且殘忍、好鬥。另外,一部分影視、紀實作品為吸引觀眾,對黑社會性質、惡勢力團夥犯罪信息進行大量報道,對犯罪動機、作案過程進行過分詳細的描述。這給一些善於模仿的有劣跡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模仿、學習的條件。   2.沉溺於網吧,也是誘發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原因。網絡中通過互發電子郵件或聊天、在線遊戲等手段進行交往,可以向對方隱瞞真實身份、年齡甚至性別等特征。由於網絡本身的這種隱蔽性,上網便成了很多處於心理閉鎖期的未成年人緩解內心緊張、釋放內心積鬱的理想選擇。在網絡遊戲、網絡聊天過程中,虛擬的人物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規範,未成年人的心理隨意性被無限放大。在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發生矛盾時他們往往難以協調,這種狀況如果得不到及時、正確的糾正和引導,就有可能導致未成年人為了滿足自我需要而不擇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利益。有些未成年人長期癡迷於網絡,由於他們沒有經濟來源,為了支付高昂的上網費用,很可能實施搶劫、盜竊等財產性犯罪。案例中的小峰、小剛等人搶劫錢財的目的之一,就是深夜去網吧玩遊戲,而那些經營者沒有嚴格依照有關規定,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   近年來,法院審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現穩中有升的趨勢。有人根據發達國家的社會發展規律預計,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犯罪也將逐漸高發,其中,未成年人的犯罪問題,更會成為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因此,我認為,家庭、學校和社會都要從關心、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切實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共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時刻築起預防犯罪的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