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過河拆橋 律師: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近日,以專為民工打官司而出名的重慶律師周立太在其博客上寫了一篇博文《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用極端的字眼辱罵自己曾幫助過的農民工,指責討薪成功後很多農民工立刻開溜,全然不理律師費一事。該律師的這種破口大罵引來網友熱議,部分網友質疑農民工過河拆橋,部分網友則認為,即使農民工拖欠了律師費,該律師也不應破口大罵,否則有損其作為“民工律師”的形象。

  律師博文

  “民工律師”開罵

  “民工律師”周立太,其律師事務所主要為處於弱勢的民工提供法律幫助。自1996年以來,周立太為不少民工提供了法律幫助,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2001年周立太辦理的吳雪等56名女工狀告深圳市龍崗區坑梓寶洋產業製品廠非法搜身案,使女工獲得了賠償,引起了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據周立太近日博文《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介紹,來自廣東、四川等地的王天鬆六十餘人,於1991年5月至2004年5月先後應聘到東莞利興塑膠五金製品有限公司。2005年11月,該公司老板攜款逃逸,公司停產。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cnews/2007/8/24/20070824025544139e8.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com'>
  重慶律師周立太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cnews/2007/8/24/200708240300279e276.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club.'>


  周立太博客原文截圖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cnews/2007/8/24/20070824030400ee808.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club.'>


  網友對該文的跟帖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cnews/2007/8/24/20070824030406401b0.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網友對該文的跟帖


  2005年11月,周立太接到上述公司員工電話,稱公司尚欠員工工資百萬餘元,希望獲得法律幫助。接受委托後,周立太律師事務所向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該委經開庭審理後,作出了裁決:由用人單位支付王天鬆等人工資及相關補償金14萬餘元。鑒於認為此裁決的經濟補償金計發基數及工資金額與實際情況不符,周立太便支持當事人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案經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由用人單位支付王天鬆等人70餘萬元經濟補償金及拖欠工資。王天鬆等60餘名當事人於2007年8月15日上午趕到東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領取賠償款。

  博文指出,王天鬆等60餘名當事人全部領到賠償款以後,即各散五方,對於律師所派去的財務人員提出的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應收的律師費請求根本不予理會,當事人應當繳付的7萬元律師費化為泡影。對此,周立太氣憤地在其博文中稱:“對於像王天鬆等人這樣拿了錢就開溜的當事人,我隻能說:真是他媽的一幫畜生!”


  網友評論

  周立太律師的罵聲一出,網友議論紛紛。部分網友認為,律師也是要生存的,農民不支付律師費無異於買東西不給錢。部分網友則認為,周立太的言語過分了些,畢竟民工被欠薪在先,他們長期貧困和被壓榨的處境逼得他們已不在乎道德誠信。而且既然是為民工打官司,就應該考慮到民工對訴訟費的承受能力。另有網友希望,像周立太這樣為農民工打官司的律師們不要因此而喪失信心,畢竟民工實在是弱者。

  律師費是民工額外費用

  網友“姚於”在其博客中寫了一篇《周立太,你要是那民工你會不會逃跑?》的博文質問周立太,堂堂大律師竟然向農民工群體進行轟炸式辱罵,“周先生已經被憤怒衝急了,把當年幫民工討薪時的正義之士風範拋在腦後。”

  網友“姚於”還分析說,僅以周律師在博客中所列舉的例子來看,每個農民工分下來也就一兩萬元的工資,也就是說,民工中即使是最晚的2004年進公司的,他在3年空囊之後終於領到了幾千乃至萬元左右的錢。也就是說,他3年的賣命工作終於獲得了這點還不夠某些人吃一頓飯的錢。

  網友“姚於”認為,周立太律師在為民工討薪的過程中是個英雄,但他卻沒有作好準備去麵對這樣的環境與性格事實的衝突,尤其是在弱勢群體生存生態惡化背景下,“他們都屬於勉強養家糊口的群體,如果他們承認恩人,那麽他們將要付出金錢的代價,甚至得不償失;如果他恩將仇報,便意味著可以將這筆額外費用轉嫁到一個無辜的但在經濟上可能比他強很多的人身上。”

  周律師出名是畸形產物

  一些網友質問周立太律師為什麽沒考慮到民工付費問題。網友“比較煩”說,“既然為民工打官司,就應該考慮到民工對訴訟費的承受能力,也應該考慮到他們會付不起訴訟費。”

  更有網友質疑周立太的動機是否是為了炒作自己。網友“lolita”說:“周律師真會炒作,靠民工吃飯還要罵民工。不知道您是怎麽想的!”

  在周立太對其博文作出回應後,網友“姚於”又寫了一篇博文《周立太,請你先收拾那把帶血的刀》稱,當一個人被刀子劃傷而流血不止的時候,許多人是把傷口包紮好。但他們沒有想過,傷愈的傷口可能還會被那把刀子繼續劃開,“周先生,如果有可能,請你在包紮民工傷口的同時,也為他們把那把帶血的刀收拾一下。”

  該網友還分析了事情的根源,“其實,如果挖掘事實的根源來看:周先生為什麽出名?因為他是 ‘民工律師’!而為何律師這個頭銜被冠以‘民工’二字就會出名?是的,因為沒有幾個人願意當這個民工律師,沒有幾個人願意去為這群工傷斷手斷腳不知找誰賠償、受輻射傷害不知找誰要補助、為討要應得的工資還需要爬高樓跳大橋的底層弱勢群體說話!說到底,周立太先生能夠擁有這麽大的名氣,其實就是一種社會的畸形產物!”

  不付律師費無異偷竊

  部分網友認為,律師也是付出勞動的應該有回報。網友“千千晚星”分析說,民工既然會去找周律師維權,說明他們有法律意識,但是維權勝利了卻不支付律師費,就好像在商場買了東西不給錢一樣,這跟“偷竊”有什麽區別?網友 “好人好說”表示,“周立太是個好人,也是個粗人,更是個性情中人。他的罵或許有點不堪入耳,但很真誠,也很直白,罵中有很多無奈無聊無情,但他實在也不容易!”

  另有網友表示,不懂得知恩圖報的人是不配讓人同情和幫助的。網友“123”說,“即使第一次得到了幫助,這種人以後也不會再得到應有的幫助了!誠實守信就是根本!”

  律師有話說

  要重視對民工的教育

  昨天記者聯係到了“民工律師”周立太,他稱提供法律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天經地義的,而社會大眾太注重這種行為的非職業意義,將其看成一個急人所難、幫助弱者、有如“佐羅”那樣的大俠。

  周立太稱,罵民工是想讓他們知道應該有道德,有誠信。“我沒仔細統計過,粗略算來替民工討薪的案子中大概有1/3是拖欠律師費的”。

  周立太律師還表示,農民工要是輸了官司,就會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稱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未能維護其合法權益,如果贏了官司,得到賠償款項,他們就會拿了錢就開溜,至於社會提倡的什麽誠信、道德全然不顧。

  另外,周立太律師認為,現在我們要做的不僅僅是呼籲保護農民工,更應該注重對他們的教育,包括文化、法律、道德及技能等。“不管怎樣,我還會繼續幫民工打官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