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午夜色狼”強奸了36名女子案前備避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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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那個‘午夜色狼’?太坑人了!”60多歲的楊大娘指著正被刑警押著指認作案現場的劉加軍,氣得直哆嗦。昨天,數十民警帶著劉加軍指認了34起強奸案的作案地點。
指認現場不敢見人

昨天9時許,吉林德惠市公安局院內開出了10多輛警車組成的車隊,其中一輛車上就坐著“7·11”係列強奸案的嫌疑人劉加軍。

指認現場

車隊沿著德惠市鬆柏路向南行進,首先到達一個叫玄家店的地方,帶著腳鐐和手銬的劉加軍在一左一右兩位民警的看押下,沿著鄉間小路一直向裏麵走了70多米,最後在一個柴草垛旁邊指了指:“就是這裏。”整個過程他麵無表情,目光一遇到人就迅速躲閃開。

從玄家店穿過102國道,再向草叢走100米左右,就是今年7月11日,附近一工廠女工遭劉加軍劫持,情急之下咬傷劉加軍手臂逃到居民家,最終劉強奸未遂的地點。

先還梯子再逃跑

在東風路附近的一個小二樓前,車隊緩緩停下。劉加軍走到鐵柵欄邊指指二樓窗戶,“我用梯子爬到二樓,進屋強奸的。”德惠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王輝介紹,當晚,劉加軍確定目標後,從附近居民家偷了一個梯子,順著梯子爬到二樓作案後,他又悄悄把梯子還回那戶居民家,然後才悄悄溜走。

2/3受害人未婚

在某工廠附近,相隔不到百米的地方,劉加軍3次強奸下夜班的女工,離那裏不遠的另一家工廠附近,也有3名女工慘遭厄運。有一次,劉加軍一人麵對幾名女孩,他先對其中一人實施強奸,離開之後,女孩們抱頭痛哭,這時,劉加軍又返回現場,對另一女孩實施強奸,行為令人發指。

同一地點作案次數最多的是德惠市東立交橋上的草坪深處,劉加軍在這一地點先後持刀強奸了4名女青年。理發店、廢品收購站以及飯店的女服務員是他侵犯的主要群體,警方透露,目前已經核實了36起案件,受害人中有2/3是未婚女孩,甚至還有一名女學生。

首次作案準備避孕藥

第一次對被害人實施強奸是在德惠市西九道街的一個居民區裏,一個女孩下了夜班,回到租住的房子樓下,上樓時突然被劉加軍用刀劫持,劉脅迫她一直走到了小區的一個地下室,實施強奸後,劉加軍給女孩留下兩片避孕藥,之後揚長而去。後來,女孩拿著藥報了警。

據了解,這個女孩當時在一家飯店做服務員,不久就因承受不了巨大心理壓力,辭職離開了傷心地。

校園裏實施強奸

德惠市二中央街有很多飯店、美容院以及其他行業場所,劉加軍常在這裏尾隨女被害人,伺機作案。一次,他一路跟蹤一個女服務員,到一個胡同口,劉突然把刀架到女孩脖子上,然後指著一所學校的院牆說:“跳過去,要不殺了你。”

女孩無力反抗,劉加軍抱起她翻過院牆,牆內是一所學校的校園,劉在那裏對女孩實施了強奸。離這裏不遠還有兩所學校和一家單位,劉加軍以同樣方式強奸了4名女被害人,其中包括一名女學生。

還涉嫌搶劫罪

德惠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楊寶甫談到一個細節,好幾次,劉加軍確定目標並脅迫被害人到僻靜處之後,往往會這麽說:“把鞋脫下來,讓我看看裏麵藏沒藏錢?”其實,他是想通過這種方式看看被害人的腳是不是符合自己喜歡的標準。

2007年,劉加軍在實施強奸行為的同時,也搶劫了幾位被害人財物,所以除了強奸罪,他還涉嫌搶劫罪。

提醒

反抗要把握好時機

雖然每次作案基本都持刀,劉加軍卻從未用凶器傷害過任何一個被害人,警方分析:“對劉加軍這樣的人,反抗對被害人反而有利,7月11日的強奸未遂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但是反抗一定要在有把握的情況下進行,否則很可能激怒嫌疑人,給自己帶來更大危害。”

警方提醒,在“7·11”係列強奸案中,受害人大都是女工人和女服務員,其中尤以從事餐飲和美發行業的女孩居多,這主要是因為她們下班時間較晚,而且打扮比較時尚,容易吸引犯罪嫌疑人注意。希望符合這些特征的女孩,下夜班後最好與人同行,盡量規避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