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黑老大50萬雇凶殺人 反被對方開價千萬除掉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武漢“黑老大”張成義出資50萬雇凶手李軍殺人,對方卻開出千萬天價,李軍因張成義上次“飛單”倒戈一擊,將“摳門”的“黑老大”張成義槍殺。

  今日,公安部部督案件、武漢打黑第一案將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據起訴書指控,盤踞武漢的黑老大張成義,1957年生,控製了武漢各大賭場,為除掉對手,組織成立黑社會性質組織,槍殺5人,另致1人重傷。案發後,公安機關收繳槍支10餘支,追繳贓款700餘萬元。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軍等22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綁架、敲詐勒索等罪對其做出一審,並將於今日上午公布宣判結果。

  雇凶殺人主要案情

  洗腳城內遭槍擊頓生報複

  張成義1991年因犯盜竊罪、搶劫罪被判刑20年。1997年6月7日,張成義保外就醫期間,在武昌一家洗腳城內被人持槍打殘雙腿,後在公安機關詢問期間潛逃。

  此後,張成義懷疑自己的雙腿是被另一黑幫頭目潘某及其手下打傷致殘,遂生報複之心。他糾集了手下陳忠橋、周啟鴻等數十人,有組織地策劃和實施了槍殺案,狡猾的張成義一直躲在背後指揮行動。

  承諾50萬元酬金謀殺仇家

  2003年初,張成義一直認為自己雙腿是潘某手下穆仁剛用槍打傷的,並將謀殺穆的想法告知了李光輝。李光輝聽後帶著李軍與張成義見麵,張成義承諾事成後給兩人50萬元酬金。

  李軍即派人四處打探穆仁剛行蹤,並邀約孫軍一起實施槍殺。同年4月11日晚,李軍得知穆仁剛正在一家機械化公司宿舍內賭博,即安排孫軍及同夥邢國斌攜帶兩支獵槍趕至現場,由邢國斌持槍掩護,孫軍對穆仁剛背後連開3槍致其死亡,2名凶手在李軍的接應下乘坐出租車逃離現場。

  懸賞許諾未兌現暗起殺心

  槍殺穆仁剛後,張成義隻肯支付李軍等人報酬37萬餘元。

  李軍、李光輝兩人拿到37萬元酬金後,多次找張成義交涉要求支付餘款,但都被張成義推托。

  2005年5月,由於張成義一直不能兌現先前的承諾,李軍、李光輝等人對其十分不滿,因而預謀殺死張成義,並將想法告知了潘某的手下。同年7月,李軍、李光輝多次預謀後,借潘某的哥哥與張成義有較深的矛盾之機,由李光輝找潘某哥哥聯係,潘某同意為殺死張成義支付1000萬元酬金。

  連開四槍殺“老大”獲款700萬

  2005年9月8日,手下黃智成先後兩次向李軍提供手槍,李軍帶人到華中農業大學附近的獅子山上、瑤嘴、湯遜湖旁三次試槍。次日淩晨,李軍約張成義在洪山區南湖南路附近見麵後,持槍朝張成義頭部連開四槍,致其因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

  作案後,李軍逃離現場,並將作案用的兩支手槍部件扔入長江中。事後,李光輝等人先後兩次從潘某處獲款700萬元,李光輝自己分得人民幣100萬元後,將其餘600萬元交給李軍。其中,黃智成200萬元、李建3萬元、胡章雲7萬元,其餘贓款由李軍分得。

  武漢市公安局刑偵局在偵查張成義被槍殺案時,發現李軍有重大嫌疑。2005年9月27日,李軍被抓獲。隨後,李光輝等人落網。去年3月,警方又一舉將陳忠橋等人抓獲。至此,李軍、李光輝黑社會團夥成員幾乎全部被捕。

  張成義組織

  灌輸“黑道文化”開發工資獎金

  吸納社會閑散人員壯大勢力

  為了打擊潘某的勢力,張成義勾結李光輝並吸納了李軍及其手下孫軍等一批社會閑散人員,大肆購買運輸軍用槍支,購買車輛。

  張成義對先後吸納的人員,分別實行“開發工資獎金”和“一案一酬”兩種管理模式,相互獨立,互不幹擾,並以集中住宿、組織旅遊、發放工資、到勞動場所看望組織成員等方式,對團夥成員予以控製、指揮。與此同時,張成義以自己雙腿被打殘拒絕與警方配合為樣板,逐步向其成員灌輸“黑道文化”,並不斷強化自己組織者、領導者地位,還製定了對參與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手下予以重獎、絕對服從“黑老大”的組織紀律。

  “班子”結構

  由張成義直接控製指揮

  “老班子”成員以陳忠橋、周啟鴻等為骨幹;

  “新班子”成員以李軍、李光輝、孫軍為骨幹

  人馬分工

  李軍等人為槍手;

  王武斌等人負責開車,協助故意殺人、綁架等犯罪活動;

  劉非等人實施故意傷害和綁架等犯罪活動;

  鄭金喜等人負責現場指認和接應;

  梅臘運等人為組織提供槍支;

  李建等人負責“營救”服刑的組織成員和參與組織犯罪;

  宋勝強為張成義的“生活秘書”。

  “獎勵”

  2001年,張成義花20餘萬元給李軍購買一輛“帕薩特”轎車。

  2002年4月,陳忠橋等5人槍殺呂建潤得手後,張成義分給5人各3萬元。

  2003年4月,李軍等人槍殺穆仁剛後,張成義支付報酬37萬餘元。

  2004年6月,李軍受雇傭殺死熊利軍,獲得酬金人民幣30萬元,分給孫軍10萬元、鄭金喜5萬元。

  張成義發跡

  控製賭場非法獲利1140萬元

  為進一步鏟除自己的對手潘某及其同夥,同時也擴大勢力範圍和影響,張成義指揮組織向地下賭博行業滲透,謀取非法利益,並以武力逐步控製了武漢各大賭場,強行占股參股、抽頭吃紅,通過非法手段牟利1140餘萬元,所獲的利益主要用於支撐該組織的犯罪活動,進一步增強犯罪實力。

  犯罪過程

  1998年2月9日晚

  張成義得知黃成榮在武昌橫街沈某家賭博,遂指使周啟鴻等人槍殺黃成榮。次日淩晨,周啟鴻帶領一幫兄弟攜帶五支連發獵槍衝入沈家,向黃成榮連發數槍致其斃命。

  1998年9月中旬

  張成義指使胡少國等人,持五連發獵槍闖入潘某妻子金某妹妹家中,持槍威逼,將金某綁至武昌區五泰閘一門麵房內,向其家人索要1000萬元未果。次日,張成義指使他人將金某轉移至漢口水廠一私房內看押,後將其放回。

  1998年10月

  張成義指使餘瑞濤等人攜帶獵槍、釘錘準備傷害與潘某關係密切的鄒望生。同年10月9日,餘瑞濤等人在漢陽區十裏鋪一發廊門前將鄒望生挾持到一輛出租車上,接著又轉移到一輛白色麵包車上。在麵包車廂內,由劉非持槍威逼,餘瑞濤等人持匕首刺鄒望生的雙眼,用鐵錐猛擊鄒的雙腿關節骨致其重傷,後將鄒望生丟棄於漢陽動物園旁。

  2001年5月20日

  張成義的手下在漢口建設大道附近商場等地,認準了呂建潤的相貌。5月20日21時許,張成義、陳忠橋等人得知呂建潤在建設大道一家酒店吃飯的消息,遂攜帶四支五連發獵槍,朝呂建潤的頭部、背部、左大腿及麵部連開四槍,致使呂建潤因嚴重顱腦損傷及心肺破裂致大失血而死亡,後駕車逃離現場。

  2003年4月11日晚

  李軍得知穆仁剛正在一家機械化公司宿舍內賭博,即安排孫軍及同夥邢國斌攜帶兩支五連發獵槍趕至現場,由邢國斌持槍掩護,孫軍對穆仁剛背後連開3槍致其死亡,2名凶手在李軍的接應下乘坐出租車逃離現場。

  2004年6月12日21時許

  2004年4月至5月初,李軍、孫軍多次在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附近茶莊、迪吧等地對熊利軍進行辨認、跟蹤。同年6月12日21時許,李軍到卓刀泉中學門口與孫軍等人會合後,安排孫軍進入宿舍樓實施槍殺,23時許,孫軍在卓刀泉中學宿舍趁熊利軍走出樓道之機,朝熊利軍頭部、後背、左上臂連開三槍,致使熊利軍因顱腦及腹部損傷而死亡。其後,孫軍乘坐出租車逃離現場。

  四宗罪

  故意傷害罪

  1998年10月,張成義為報複潘某,指使餘瑞濤等人攜帶獵槍、釘錘準備傷害與潘某關係密切的鄒望生。同年10月9日18時許,餘瑞濤等在漢陽區十裏鋪一發廊門前將鄒望生挾持到一輛出租車上,接著又轉移到由王武斌駕駛的一輛白色麵包車上。在麵包車廂內,由劉非持槍威逼,餘瑞濤等人持匕首刺鄒望生的雙眼,用鐵錐擊鄒的雙腿關節骨致其重傷,後將鄒望生丟棄於漢陽動物園旁。

  綁架罪

  1998年9月中旬,張成義為報複潘某,指使胡少國等人,持五連發獵槍闖入武昌區中華路潘某的妻子金某妹妹家中,持槍威逼,將金某綁至武昌區五泰閘一門麵房內,後由吳俊駕駛一輛三菱吉普車將金某轉移,並向其家人索要人民幣1000萬元未果。次日,張成義又指使周啟鴻等人將金某轉移至漢口水廠一私房內看押,後將其放回。

  非法持有槍支罪

  2006年2月,宋勝強在清理張成義所住房間時發現一支手槍和七發子彈,後將該槍彈送給被告人周啟鴻予以私藏。同年3月,王武斌被公安機關抓獲,周啟鴻因擔心其藏匿槍彈的事情敗露,遂將上述槍彈交給宋勝強,要宋勝強上交公安機關。宋勝強於同年3 月21日將槍彈上交公安機關。經鑒定,該槍為美國柯爾特式手槍,有殺傷力。

  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

  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間,孫軍受李軍指使到廣西憑祥、南寧,從蘇建文處以人民幣3萬元的價格先後購買了“馬卡洛夫”牌手槍三支,並駕駛一輛標致牌小轎車將上述槍支運回武漢。其中一支馬卡洛夫牌手槍被孫軍用於殺死熊利軍,另兩支馬卡洛夫手槍中的一支被李軍用於殺死張成義。

  武漢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軍積極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三次指使他人或直接持槍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還指使他人非法買賣槍支彈藥,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死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觀點

  打黑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

  昨日,記者采訪了部分律師,有律師稱,這是武漢今年最大的一起打黑案,對於具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團夥進行打擊,維護社會穩定的秩序,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李軍等人持槍故意殺人,並參與和控製武漢地下賭場,對人實施打擊報複,應該得到法律的懲罰。

  去年打掉6個涉黑團夥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武漢市檢察機關積極配合警方,形成打擊合力,去年共打掉6個涉黑涉惡犯罪團夥,依法及時批準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70餘人。

  去年3月,武漢市部署全市“打黑除惡”專項行動,武漢檢方“聞警而動”,當即成立了“打黑除惡”領導專班,並從刑事檢察部門抽調精幹力量,配備聯絡員,及時準確傳遞信息,上下聯動,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先後配合警方打掉了遠城區江夏區曾愛玲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東西湖區高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洪山區陳金豹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等6個涉黑涉惡犯罪團夥。至目前,已對其中3起案件依法提起公訴,其中,法院已對曾愛玲、高斌、陳金豹黑社會組織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

  人物關係

  張成義團夥

  李軍、李光輝、孫軍、

  陳忠橋、周啟鴻

  潘某團夥

  金某(潘某妻子)、黃成榮、呂建潤、熊利軍、

  穆仁剛、鄒望生

  主要嫌犯

  張成義(已死亡)

  綽號“三弟”,1957年生,控製了武漢各大賭場,為除掉對手,組織成立黑社會性質組織,1991年因犯盜竊罪、搶劫罪被判刑20年。1997年6月7日,張成義保外就醫期間,在武昌一家洗腳城被人持槍打殘雙腿,後在公安機關詢問期間潛逃。

  “心狠手辣,很毒”

  李軍

  武漢人,50歲,無業。在開庭審理此案時,來了不少旁聽者,其中一位熟悉李軍的劉先生告訴記者,李軍讀過高中,之後沒有正式職業,案發前一直住在武昌東亭小區,在武漢混了很多年。“他為人心狠手辣,很毒,當地人都知道”,經常有小孩調皮愛哭,但隻要大人一說“軍軍來了,你還哭”,小孩就聽話了。

  據了解,李軍的家人知道他在“黑道上混”,曾多次勸解李軍,要他重新做人,但李軍根本就不當回事,繼續仗著自己的勢力,在武漢作惡多端,製造了多起故意殺人案,致使李軍和親人之間的關係日漸疏遠。

  李光輝

  武漢人,53歲,曾是武鋼計控廠工人,與李軍兩人是從小玩到大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