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雯婕、馬天宇“粉絲”狀告光線傳媒,告其涉嫌於第七屆音樂風雲榜對投票歌迷進行“消費欺詐”一案,前日上午在北京東城區人民法院開庭。據了解,法院駁回了原告“消費侵權”的訴訟。對此,原告律師欒永明認為法院的判決不公正,表示將於近期提起上訴。
5月底,尚雯婕、馬天宇的“粉絲”以“消費欺詐”為名將舉辦“音樂風雲榜”的光線傳媒告上了法庭,對其公布的“最受歡迎男女歌手”提出質疑,並提供了主辦方有“短信黑幕”的證據。
作為“中國第一起短信投票欺詐案”,前日的庭審吸引了近70人到場旁聽,其中有很多是尚雯婕和馬天宇的“粉絲”。據悉,以“粉絲”為代表的原告方首先訴訟光線傳媒“消費侵權”,要求光線傳媒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經營者應雙倍賠償消費者”的規定賠償“粉絲”人民幣4元(“粉絲”花費了2元錢為偶像投票)。”而光線傳媒辯護律師則稱:“消費者應定義為以生活消費為目的,而短信和QQ投票者不能視為消費者。”法院最終認定:“短信投票者與光線傳媒之間並未形成消費者與經營者的關係,起訴不能成立。”
對於這樣的判決,原告律師欒永明認為並不公正。他告訴記者,判決在網上公布後,有數百名網友留言支持他。目前他已決定於近期提起上訴。另據欒永明律師透露,對於光線傳媒方麵提出的“合同違約”,被告方光線傳媒向法院提出,他們自己提交的證據還不足。在征得欒律師方麵同意後,法院宣判十天後再次開庭審理。
記者隨後采訪了尚雯婕的幾位“粉絲”,雖然對這樣的結果他們無法接受,但支持偶像的行動還是不會改變。“芝麻”們表示會一如既往地給尚雯婕投票支持。尚雯婕經紀人錢小姐接到記者電話采訪時則表示,很感謝歌迷對尚雯婕的支持,畢竟歌迷是歌手的衣食父母,希望他們的利益能得到維護。至於此事的具體細節,尚雯婕表示不太清楚,所以不便發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