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洗衣粉洗不淨汙漬
李先生是南京白下區人,他在2007年3月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洗衣粉的廣告,其中有郭冬臨說的話“冬天有汰漬,天天吃火鍋”。畫麵中顯示,衣服沾上汙漬後,用了汰漬洗衣粉,汙漬能迅速去除。於是他立即到超市買了一袋汰漬洗衣粉,然而令他非常氣憤的是,洗去汙漬的效果並不明顯,甚至還不如一塊普通的香皂。他認為郭冬臨是一個知名人物,利用他的名人身份誤導了消費者,其實是做了虛假廣告,違反了相關法規,給他造成了損失。因此他起訴到白下法院,要求郭冬臨立即停止誇大宣傳汰漬洗衣粉功效的廣告;在省級以上的媒體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2.2元,並承擔相關訴訟費用。
昨天在法庭上,記者了解到,李先生其實也是江蘇法德永衡的一名律師。他向法庭遞交了一個光盤,其中有當時的廣告片段,還有一段就是他試驗的過程。記者在畫麵上看到李先生將火鍋醬塗到衣服上,然後放在泡有汰漬洗衣粉的水裏,李先生反複地搓洗,但衣服上依然有明顯的汙漬。
同時李先生還帶了那一袋洗衣粉,記者注意到這是汰漬淨白去漬洗衣粉,檸檬清新香型,上麵有廣告語,“去油漬如洗潔精,衣服潔靜又清香。”被告:郭沒說效果好的話
昨天郭冬臨本人並沒有來,他的代理人是南京劉洪律師事務所的王衛東律師,他指出,李先生實在是告錯了人。因為在這一廣告片中,郭冬臨總共才說了三句話,第一句話是,“冬天到了,汙漬是不是很難洗,走,跟我來。”這一句話並沒有涉及洗衣粉效果好,然後就是一個中年女子洗衣服,郭冬臨說“淨白去漬,就用冷水,能不能把它洗幹淨?”這句也沒有說洗衣粉的效果好,最後女子把衣服洗幹淨後,郭冬臨和其他人一起說“冬天有汰漬,天天吃火鍋”。而這是一句中性的台詞,並沒有強烈的感情色彩。
王律師表示,這個廣告片中總共有6名演員,而郭冬臨演的角色始終沒有說產品是如何的棒,其中一名女子的台詞則是“真是不敢相信,真的很不錯”。所以廣告片沒有把宣傳洗衣粉功效的任務交給郭冬臨,而是交給了另一女子。郭冬臨沒有出現“我認為”、“我推薦”等具有混淆性的詞語來誘導觀眾。所以李先生就是要告,也是告廣告片製作人。王律師還特別強調,郭冬臨並不是洗衣粉的代言人,而是被廣告組聘用的,郭冬臨隻是在廣告片中演了一個角色而已,他隻能承擔他所演角色的責任,其他人所說的話與他沒有關係。“既然你說郭冬臨做了虛假廣告,那你說他究竟是哪一句話說了假話。”王律師責問李先生。
李先生則對他的話做了反駁,他認為郭冬臨是一個名人,整個廣告片中他沒有說什麽功效的話,但是他利用他的名氣使他的表演具有了代言的作用,他巨額的廣告費也使他與其他五個演員不可相提並論。雖然他說的都是中性的話,但不能割裂地來看他每一句話的作用,他的表演是一個整體,實際上就是為了推銷洗衣粉。
原告申請對洗衣粉做質量鑒定
據李律師介紹,此廣告片是2005年底在成都拍攝的,2006年開始播出。郭冬臨當時接這一個廣告片的時候是非常謹慎的,公司拿了一份試驗鑒定報告,表明洗衣粉質量是過關的,郭冬臨才答應拍攝廣告。所以李律師認為,郭冬臨雖然是名人,但他在洗衣粉方麵並不是專家,他在道德上是無可指責的。同時他還指出,李先生自己的試驗,洗衣服不合要求,應當按要求先泡15分鍾,而片子前後才4分鍾。
李先生則指出,其實他泡了20分鍾,中間都剪去了。最關鍵的是洗衣粉質量不過關,他認為這份報告是廠家單方麵委托相關機構做出的鑒定,因此並不具有權威性,最後他要求法庭另請機構對他買的洗衣粉做質量鑒定。
昨日,雙方不同意調解,法庭並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