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被炒員工獲調解雙倍補償 調解協議需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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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肯德基被炒員工唐小菁狀告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索賠工資案,於5月18日下午在越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以調解告終。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以“長期服務貢獻津貼”的名義當場給唐小菁支付4577.66元,這一數額是唐小菁要求補發工資的兩倍,但同時調解書上也附帶了‘不能向第三方披露協議內容’的條款。

肯德基被炒員工唐小菁以肯德基支付自己的小時工資低於廣東省今年實施的非全日製用工最低工資標準(7.5元/小時)為由,於今年4月8日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支付今年1月至3月未按規定支付的勞動報酬和加班工資等共計2288.83元。當日的仲裁中雙方就當事人在肯德基工作是否屬於“非全日製用工”形式展開辯論。在經過長達4個多小時的激烈辯論後,雙方接受調解。

被炒女工怒告百勝

失業女工唐小菁1999年3月25日開始成為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名下的肯德基餐廳的一名服務員,雙方先後簽訂了《計時服務員勞動協議》和《計時服務員用工協議書》。2007年3月31日唐小菁被肯德基以“不續簽勞動合同”為由,與其終止了勞動關係。在雙方簽訂的勞動協議中,協議規定唐小菁工資報酬以“小時薪資”計酬,8年的工作中,唐小菁所領時薪從最初的每小時3元多到最高時期的每小時4.7元。

3月28日,本報推出《麥當勞肯德基用工調查》的報道出街後,在全社會引起了強烈反響。唐小菁通過報道得知自己應得的報酬遠遠低於廣東省勞動和保障廳製定的非全日製用工最低工資標準7.5元/小時後,於4月8日正式委托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知名律師梁智,一紙訴狀將肯德基所屬的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告上廣州市越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唐小菁對記者稱:“我希望律師能幫我討回公道,幫我打這場與肯德基的官司,為了我自己,也為了所有像我這樣的員工。”

唐小菁經過詳細計算,在2007年1月至3月間,其所在的肯德基餐廳少付給自己未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的時薪和未按規定支付工作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等報酬共2288.83元。

辯論:是否“非全日製用工”

5月18日下午,一場盼望已久的仲裁在越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第二仲裁庭正式開庭。由於案件特殊且意義重大,廣東省、廣州市勞動保障部門均有領導到場,仲裁委員會特意安排3名仲裁員參與審理,同時還吸引了本報、《人民日報》、《法製日報》、南方電視台《今日一線》等眾多媒體的記者到庭旁聽。

唐小菁在申訴中稱,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與其的勞動關係是“非全日製用工形式”,從2007年1月1日始,該公司違背了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關於公布我省非全日製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導致每小時少發工資達3元之多,同時還少發休息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等報酬共計2288.83元。唐小菁還要求百勝公司支付其造成的經濟損失50%的賠償費1144元。

對此,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則辯稱,“唐小菁與公司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是全日製用工形式,而公司發給唐的工資已超過了廣州全日製用工最低工資標準780元/月,不存在違規用工的行為,也根本不存在少發工資的事實。”

記者在現場看到,整個庭審過程長達4個半小時,但直到最後一刻,雙方均未有明顯的妥協。

調解:百勝支付津貼4577.66元

下午6時,當首席仲裁員羅冬英宣布庭審結束,詢問雙方是否接受調解時,雙方均當庭表示願意接受調解,而唐小菁則提出的調解條件是賠償一分都不能少。調解過程記者無法參與。

晚7時許,梁智律師告訴記者:“對方同意所有請求。”但雙方在以何種名義支付這一賠償時,卻出現了分歧。直到晚上9時,雙方才走出調解室。

記者在雙方達成的越勞仲裁字[2007]第300號調解書上看到,被訴人支付申訴人長期服務貢獻津貼4577.66元,本案受理費處理費520元雙方各承擔一半,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披露此調解書內容。

當晚,唐小菁接過了百勝方麵剛從銀行取出的5100元現金,其中包括520仲裁費用。

一場舉國關注、廣東省非全日製工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案就這樣畫上了一個句號。

越勞仲裁字[2007]第300號調解書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長期服務貢獻津貼4577.66元,本案受理費處理費520元雙方各承擔一半,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披露此調解書內容。

唐小菁:我贏了,但我卻不能說什麽

吐露心聲:“能不能幫我找一個工作”

“自從我開始和肯德基打官司,我就沒有睡過一個好覺,現在我很高興,因為我贏了,但我卻不能說什麽!”前日下午,記者來到唐小菁的家,她告訴記者:“我現在最希望得到一份新的工作,能養活我的父母和小孩!”

5月19日,是唐小菁結束與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申訴案的第二天。記者來到唐小菁位於廣園中路的家。“我不能和你說任何案件的事了,否則我會坐牢的!”透過她家破舊的木門,她輕聲對記者說。

“我們不談那索賠的事,談其他的吧!”在記者的請求下,她終於開了門。她的家隻是一個不到50平米的兩房一廳,客廳中除了一台舊電視機和兩張沙發外,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裏屋的床上躺著她年邁的雙親。她10歲的兒子剛回到家。

談話是在她家的廚房中進行的,當時她正在準備家人的午餐,是兩個素菜。

“感謝《新快報》,感謝律師,感謝所有關心我的人!”唐小菁一邊切菜,一邊輕聲地對記者說道,“如果沒有媒體,我肯定拿不到錢的,我也不敢和肯德基打官司。”

唐小菁告訴記者,自從鼓起勇氣和肯德基打官司以來,“我就沒有睡好一天,我天天都在想,我到底能不能拿到錢。”而這時,也有朋友勸她不要“拿雞蛋去碰石頭”,“但我還是去做了,因為我想有媒體能為我說話,我就不怕了!”

“現在案子結了,我拿到了我應拿的錢,我也深深鬆了一口氣,謝謝你,王記者!”唐小菁對記者說,“因為調解書上已寫上‘不能向第三方披露協議內容’,我不敢向你透露任何內容,你還是去找我的代理律師吧!”

就在記者準備離開時,唐小菁拉住了記者:“你們能不能幫我一個忙,幫我找一個工作,我什麽都能幹,因為我家除了我之外,再也沒有人能賺錢了!”記者望著她無助的眼神答應了她:“我們盡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