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迷奸案有關?網友公布百名女子私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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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報5月20日報道 從17日開始,上饒市百餘名女子的私人詳細信息被公布到了某網站論壇,發貼者在貼子中將這些女子與上饒市2006年發生的一起迷奸案聯係到了一起,這讓被公布了私人信息的當事人哭笑不得。昨日,部分當事人向記者表示,發貼者的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她們的個人隱私權,將通法律途徑對此事討一個說法。 事件:百餘名女子私人信息被公布 上饒市某學校老師小馬(化名)告訴記者,18日上午才聽說自己的私人信息被公布在網上還不相信,她上網一看才大吃一驚,自己的名字、單位、手機號碼一字不差地出現在多個網站的論壇上。論壇上還稱自己可以為一樁“迷奸案”作證,讓她覺得莫名其妙。 19日下午5時,記者在知情人的指點下登錄上了某網站的論壇,發現這則已被多處轉載的貼子,貼子的標題為《保安迷奸數十女子、有請全體網友參於偵破------全線揭秘如下》,在文中的第四至六大段公布了百餘名上饒女子的詳細信息和電話號碼。包括單位名稱、姓名及手機或電話號碼。在該貼的第一段,還指責一名男子為“主要牽線人”,把該男子的手機、家庭電話、小靈通全部公布到了網上。記者向上饒市多家通信公司了解後發現,被公布的百餘名信息的女子電話號碼全為上饒區域內使用的。 記者查證:私人信息詳細屬實 貼子上公布的百餘名女子的信息都如小馬一樣真實嗎?記者按照貼子上的聯係方式隨意撥打了其中幾位女子的移動電話,接電話的幾名女子一一告訴記者,她們都已經知道了自己的私人信息被公布到了網上,而且姓名、單位及手機號碼全是真實的。 接受記者采訪的小雲(化名)告訴記者,她是18日才知道自己的信息被人貼到網的事情,她在網上搜索發現,最早的一個貼子在17日就出現了,而且被多處轉載。 這一貼子裏還附有江西本地某報的一則關於一宗迷奸案的新聞,發貼者將她和這宗迷奸案聯係在一起,敗壞了她的名聲,而且發貼時根本未經過自己的同意就擅自發布自己的個人信息,嚴重侵犯了她的個人隱私。 發貼者聲稱:公布號碼目的為調查一樁“迷奸案” 記者在一位被公布信息的當事人打印出來的論壇貼子上看到,該貼子在轉貼了《保安迷奸數十女子》 這則新聞之後,在其後點出了新聞中一些當事人的真實身分,詳細的工作單位和電話號碼。在仔細閱讀整個貼子之後不難發現,發貼者認為在2006年11月上饒某法院宣判的一樁迷奸案裏麵有“刑訊逼供”的行為,而發貼者正是要出於證實這是一起“刑訊逼供”的案件才公布這些與案件當事人相關的信息的。以下幾句是記者從貼子中摘錄的幾段話。 “迷奸”數十女子案、有請全體網聽友參於偵破----全線揭秘如下:” “最終以刑訊逼供為首的幹警,國家統一編號為:08XXXX、的說:‘我知道你搞了一百多個,寫十個就好,’最後還是寫上了迷奸了9個女孩子並寫上過程,完全參照A片動作所寫。現100%公布如下。” “XXX-------江西省上饒市XX小學XX教師,經上饒市XXX政府“XXX”牽線,給婚介所胡大姐做一筆生意,的確追求過,玩笑過火,追求方式不對,根本沒有迷奸這回事,經上饒市人民醫院檢查係‘處女’, 求證電話:1380793XXXX,0793-830XXXX ”(X字為記者隱去部分) 律師: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上饒市某律師事務所劉律師向記者紹,不經本人允許,公開他人的工作單位、真實姓名及私人電話,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被侵權者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昨日下午,一位被公布個人信息的當事人約見本報記者後表示,在網上看過這一貼子的同學朋友都開始用異樣的眼光來看她了,她的名譽已經因為網上的這個貼子受到了嚴重的損傷,她已經與多名同自己一樣的受害人進行了聯係,不日將就此事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發貼者侵權行為。 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的進展。 背景新聞:保安冒充醫生迷奸案(此文被摘錄進貼子中,已經經過記者精簡) 2006年3月27日,江西上饒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刑警大隊接到一名年輕女子的報案,稱其被一名自稱是醫生的男子性侵害,當時他倆以交友的名義在茶座喝茶,那名男子給她下了迷幻藥。接到報案後民警立即展開調查,並於當日下午將嫌犯擒獲。10月16日,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原上饒市人民醫院保衛科職工童上威有期徒刑3年。 2006年3月27日下午1時許,上饒市信州區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一名叫高豔(化名)的女子的報案電話,稱其在3月25日晚,被一個名叫童上威的人迷奸。接到報案後,刑警大隊立即展開調查並了解到,那個名叫童上威的男子,是上饒市人民醫院保衛科的保安。他是通過上饒廣播電台的交友節目結識了受害人高豔。高豔是上饒市信州區某學校的教師,在幾次長聊後,他們在3月25日晚,開始了第一次約會。一見麵,童上威的幾句溫馨問候語就使高豔徹底放下戒備之心,高豔怎麽也想不到,自己喝完童上威遞給她的一杯咖啡後,就完全失去了知覺…… 很快,警方就掌握了童上威的基本情況,3月27日下午5時左右,童上威在與高豔見麵時,被埋伏在附近的民警一舉抓獲,並在童上威隨身攜帶的小包裏搜查出一大摞與異性交友的資料以及大量的藥品,後來經化驗,這些藥品大部分含有安眠藥成份。警方隨即對童上威展開了審訊,童上威交代,他和高豔見麵後,趁其不注意,將早就準備好的4粒“氯丙秦”片劑碾碎後放入了高的咖啡內,當高豔睡著後就與她發生了性關係。 警方查明,幾年來,童上威通過廣播電台交友熱線、婚介所等方式,先後與幾十名女子有過交往,均得手。但當警方根據童上威交代的線索前去找受害者取證時,大多數被童上威汙辱過的當事人皆因顧及名聲拒絕了警方調查,有的甚至表示根本沒有這回事,這讓辦案民警大傷腦筋。2006年9月11日,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童上威犯強奸罪,向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隨後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2006年10月16日,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法院以童上威犯強製猥褻婦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