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警察黑幫”橫行十年 領導被罵不敢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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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警察黑幫”橫行十年 領導被罵不敢吭聲 2007年04月28日14:35   瞭望新聞周刊 蘇和這個披著人民警察合法外衣的一方強盜,由於當地群眾的直接舉報,在公安部的堅定支持與打擊下,最終滅亡。 十幾年來,蘇和的名字,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簡稱“土左旗”)一帶令人聞風色變。這個曾任土左旗公安局政委的人,操控著一個以民警為骨幹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橫行鄉裏。 2006年5月22日,公安部領導同誌在一封舉報蘇和黑惡勢力的群眾來信上批示:“要督查此案”。同年5月29日,全國“打黑辦”以第164號《群眾舉報線索督辦通知》將內蒙古自治區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政委蘇和等人涉嫌黑惡犯罪線索督辦。自治區主要黨政領導先後多次作批示。同年6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成立專案組,采取秘密調查、異地用警、異地審訊、異地羈押的方法,經過半年時間的調查取證,一個以蘇和為首的橫行鄉裏十餘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一舉摧毀。 4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蘇和涉黑組織”作出終審宣判,主犯蘇和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2萬元。其餘9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各種手段要挾當地幹部 2001年,一位新任局長到土左旗公安局上任不久,就看到了奇特的一幕:一天半夜,時任旗公安局副局長的蘇和給一位旗委副書記和一位副旗長打電話,讓他們跑步到公安局長辦公室。這兩位領導果真跑步前來,進了辦公室也不敢坐,站著被蘇和辱罵了半個鍾頭不敢吭聲。 新局長明白,蘇和這出戲是演給他看的:“旗領導尚且如此,你敢不服?” 這位新局長不甘示弱,反複抗爭,最終敗下陣來。2001年,局長責令經偵大隊和巡警大隊上繳罰沒款物,蘇和指使手下砸了他的辦公室。局長無法正常工作,隻好調離。 蘇和惡名昭著,為何在十多年裏,這樣一個警霸非但沒有受到法律的製裁,反而步步高升?關鍵的一條是他利用各種手段控製了當地一批領導幹部。 確有一些意誌不堅定的領導幹部在蘇和手裏落下了把柄。蘇和給他們送錢,偷偷錄音,再把錄音放給對方聽。土左旗公安局一位負責同誌說:“我剛調來的時候,有人提醒我不要用辦公室電話,蘇和能竊聽,竊聽設備比市公安局的還先進。” 一位辦案人員說:“那些被蘇和降服了的領導幹部,蘇和就是當眾扇他們嘴巴子,他們都不敢吱聲。” 打罵同事,是蘇和在公安局內排除異己的主要手段。為了讓自己的親信擔任刑警大隊長,他多次毆打原來的刑警大隊長,辱罵教導員,克扣經費、直接插手刑事案件,幹擾刑警隊正常辦案。金山開發區派出所所長張永強拒絕購買蘇和搞來的走私車,蘇和就派人去打他,打到尿血還不算,後又借故將其開除。 家庭庇護黑勢力坐大 蘇和生於1965年,自幼就以打架出名。上世紀80年代,蘇和還隻是個凶狠的小混混。聽說白天有人跟他妻子開玩笑,夜裏就拎著菜刀把人家叫出來,照頭便砍。 聽說二哥因曠工被農業銀行處分,晚上就去農行找行長滋事,門衛隻說了一句“現在已經下班了”,蘇和就把匕首刺進了門衛屁股。 由於家庭勢力庇護,蘇和不僅沒有為這些恣意行凶案件承擔任何刑事、民事責任,反而於1982年被調入土左旗人民法院,披上了法警製服。1986年,他涉嫌輪奸婦女,奇怪的是非但未被深入追究,還被調進了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公安局的治安科,成了一名警察! 從此,蘇和的羽翼逐漸豐滿。1991年他糾集了一批人,以開公司作掩護,有組織地進行違法活動。他們到天津、山東、河北等地進貨,以貨到付款為由,先把貨物拉回來,然後就沒了下文。對方來討債,討到的隻有毆打、威脅和恐嚇。這樣,他們先後非法占有價值50餘萬元的貨物。 1994年,蘇和進入土左旗公安局巡警大隊。此後六年,他不斷招兵買馬,一個黑社會性質組織漸具雛形。1999年,他當上土左旗公安局副局長,2002年又升任政委。他的黨羽逐漸占據了局內重要位置:紀委書記、經偵大隊長、巡警大隊長、巡警大隊教導員、畢克齊派出所所長、察素齊派出所所長都是他的黑幫成員。至此,蘇和等人已經演變成為一個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成為名副其實的“警霸”。 這個黑幫的組織結構呈金字塔型,骨幹成員分工明確。蘇和為首,由於在家中排行第三,被黑幫成員尊稱為“三哥”或“三掌櫃”;何長偉利用土左旗公安局紀委書記的身份,經常替蘇和發號施令;於新江、聶子龍打著執法的幌子違法辦案、以罰代刑,為黑幫組織大肆斂財,是蘇和的“左膀右臂”;孔繁軍負責經營管理蘇和的“金宇宙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管家”;其他5人充當爪牙和打手。 經一審法院認定,蘇和等人共涉案61起,非法斂財300多萬元,犯有非法拘禁、受賄、強奸、尋釁滋事、非法狩獵、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賭博、搶劫、濫用職權、貪汙、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毒品、銷贓以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13項罪名。 " 披著“人民警察”的合法外衣,這夥人簡直是一群肆無忌憚的強盜。蘇和經常指使手下違法查辦經濟案件。2002年,對當地二十多家民營企業進行涉稅大檢查,沒查出問題,就以限製人身自由為要挾,收取企業“保證金”28萬元。他們從當地信用社違規貸款近千萬元,用來放高利貸、倒賣汽車、開酒店,至今尚有貸款本金232萬元、結欠利息114萬元不能收回。他們多次購買二手車、走私車,然後高價賣給公安局及各隊所,或是抵頂工程款、貸款,或是強迫他人購買廢舊車,賺取巨額差價。 “抓賭”“抓嫖”,更是這個黑幫的慣用伎倆,他們頻繁開展這類“行動”,借機對無辜群眾非法限製人身自由,亂收罰款,然後私自截留非法收入。 如果有人在1996年9月的一個午夜路過土左旗的哈素海牌樓,必定會看到一幕奇景。當時,蘇和帶領二十多人前去“抓賣淫小姐”,他命令所有飯店老板和服務人員約三四十人,全部集中到一片空地上下跪,誰不願意跪或跪得慢一點,就遭到毆打。蘇和等人則坐在飯店屋裏,輪番把人傳進來審問,對不從命的拳打腳踢。這樣持續了半個多小時。 2003年,蘇和指使巡警隊“抓賭”,在討爾號廟營子村一次抓回50人,誰家拿錢來才能贖人。還毆打這些人,逼他們招出還有哪些村民參與過“賭博”,根據這份“黑名單”,持續兩個多月到村裏抓人。當時正值農忙季節,很多村民怕被抓,有家不敢回,回家也隻敢睡倉庫,有的甚至睡在河槽裏。 辦案人員說:“有的村子為了逃避蘇和的濫抓濫捕,專門在村頭設了‘瞭望哨’,隻要望遠鏡看到蘇和一夥的車隊過來,就上演全村集體大逃亡,如同應對鬼子進村。” 群眾告倒黑幫老大 橫行無忌的“老大”終究要付出代價。讓其受到嚴懲的,正是那些他平時根本不放在眼裏的百姓。2006年初,一封群眾舉報信寄到公安部,揭發了以蘇和為首的警察黑幫的種種罪行。公安部領導指示:嚴查。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趙黎平親任專案組長,從全區抽調了50名警界精英,在蘇和盤踞十幾年的土左旗展開調查。但是,專案組的調查困難重重,多數受害者敢怒不敢言。 然而,世間自有公道。在公安部的領導下,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組成的專案組,經過半年時間的艱難調查取證,蘇和團夥終於被送上了法律的審判台。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