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腳工一天奸殺兩女子 辯稱自己精神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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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蜜湖附近製造連環奸殺案,任建兵,經過深圳市中級法院、廣東省高級法院的5次審理後,昨天第6次出庭,由市中級法院對案件部分細節再進行詳細核實。   28歲的任建兵原在福田區魯班大廈一家美容中心從事足浴服務工作。2005年6月17日,任建兵在護送同事妻子羅某回住處途中,心生歹意,將其奸殺,將屍體拋到香蜜湖內,拿走羅某的隨身錢物後逃走。隨後他又在公交站台旁路遇候車女徐某,再致其被奸汙後溺水身亡。   2006年4月4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任建兵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兩項罪名成立,數罪並罰,決定對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任建兵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但到了看守所,任建兵又表示要上訴,法院也依法指定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06年8月24日,省高院二審此案,法庭上,任建兵對自己所犯罪行的事實沒有異議,但稱自己是精神病發作“過失殺人”。其律師也表示,任建兵曾多次陳述自己家族有遺傳精神病史,其爺爺、母親、大哥、二哥均發生過精神病。   昨天上午,市中院對任建兵案開庭重審,原因是任建兵在被一審判處死刑後,以“量刑過重”為由上訴省高院。省高院調查後認為,案情部分細節需要重新補證,遂將此案發回深圳市中級法院重審。   10時許,任建兵再次被法警押上法庭,他依然是麵孔蒼白、背微駝,但神情不再像以前那樣呆滯了,雙眼不時地向四下打量。   被害人羅某的丈夫為盲人按摩師,昨日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任建兵索賠20萬元經濟賠償。在開庭前的兩分鍾,審理該案的合議庭成員經過商量後認為,該案涉及奸殺,本次庭審又屬於對案情細節進行補證,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故宣布該案不公開審理。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