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釘子戶門前寫遺書 堅守3年麵臨強拆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前日上午9時許,堅守祖屋3年多的廣州市荔灣區龍津東路“釘子戶”潘偉業在自家門前牆上寫上遺書。據潘稱,27日有荔灣區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上門,告訴他們“五一”長假後就是強製拆遷之時,這促使他做出魚死網破的決定。荔灣區政府稱,法院的搬遷通告中並未注明具體的強製拆遷日期,目前各部門還在盡力與業主協商中。

孤島兀立遺書門前貼

荔灣區龍津東路與康王路交界處,這棟2層小樓早已為附近的街坊所熟知,小樓門前是繁華的街道,背後卻是空曠的工地,兩側是長長的圍牆,老樓在鬧市和高牆中顯得格外突兀。

“孤島”門前貼滿了各種資料和標語,最顯眼的是幾份標題為“遺書”的打印紙和牆上用紅色墨水寫就的同樣內容的毛筆字。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潘偉業的家中。小屋內光線暗,空間狹小,處處顯出破舊之像。潘告訴記者,這棟小樓是祖上留下來的,已有100多年曆史,隨著拆遷方的日益逼迫,原本住在其中的3名親戚都已經陸續搬出,現在隻剩下他和老婆、兒子,還有一個上初三的姨外甥住。

潘稱,他隻是要求拆遷方提供同區同地段同麵積的一處房產給他一家人住,並沒有提出另外的過分要求,更不是為了錢。他現在對拆遷方完全不信任,擔心哪一天拆遷方反口,把他趕出來,一家3口就無家可歸。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cnews/2007/4/30/20070430081009dbd71.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club.'>
牆上用醒目的紅色塗料寫著“遺書”。

法院兩次發出限遷通知

潘偉業出示的資料顯示,2003年,荔灣區政府決定收回康王路東西兩側2號地塊進行商業建設,具體拆遷事宜由廣州市荔灣區建設和市政局實施。2004年5月,拆遷方曾一紙訴狀將當時不願搬遷的5名業主告上荔灣區法院。此後,荔灣區法院先後於2005年11月28日和2006年7月13日兩次對該處房產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公告,要求業主在規定時間內搬遷,但最後未能如期執行。

在長達3年多的僵持時間裏,潘偉業一家人的生活大變。潘稱,原來老婆開出租車,由於單位受到拆遷方施壓,最後不得不辭職回家,自己原來在家門口擺攤賣水果,3年前也放棄了,兩口子現在每天24小時呆在家中不敢出門,生怕拆遷方趁他們不在家跑來把房子拆了,精神處於高度緊張狀態。

記者撥打了荔灣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一工作人員留給潘偉業的電話,未能接通。荔灣區政府表示,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由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法院的搬遷通告中並未注明具體的強製拆遷日期,目前各部門還在盡力與業主協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