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堅持寫“受虐日記” 記錄逆子21年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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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子竟向親生父母下毒手!前日中午12時左右,巴南南彭鎮南東路35號居民石崇倫為一小事,竟將母親朱宗明雙手打傷,隨後又將7旬老父石孝輝捅成重傷!

“保管好日記,那是我們被虐待的證據,要不我死不瞑目!”這是73歲的石孝輝清醒時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原來,由於近幾年經常遭到兒子虐待,老人一直在堅持寫“虐待日記”。

不孝子將父親捅成重傷

昨日,市急救中心,病床上的朱宗明得知被兒子捅傷的丈夫已被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泣不成聲。

據朱宗明介紹,前日,因土地補償費(他們的土地因修高速路被征而作出的補償),兒子石崇倫與她和老伴發生了爭執。中午12點左右,夫婦二人正在廚房準備午飯。突然“砰”一陣巨響,隻見兒子石崇倫怒氣衝衝的破門而入,手上還拿著一根木棒。

“他話都不說,衝過來就揮棒打我。”朱宗明說,兒子石崇倫用棒猛擊她的雙手,她當即癱倒在地,老伴石孝輝見狀,急忙拿起根棒子來救自己,在挨了老父一棒後,石崇倫竟發狂般地轉身抓起灶台上的一把西瓜刀,衝向石孝輝便砍。搏鬥中,石孝輝右腿等被兒子捅傷,倒在了血泊中。

事發後,南彭鎮派出所民警接報趕到現場,並叫來急救車,將兩老人和頭部受傷的石崇倫一起送到附近的界石中心醫院治療。

被送入醫院的石孝輝因右腿股血管斷裂,傷勢最嚴重,醫院兩次下達了病危通知書,並在當天晚上被緊急轉送到市急救中心搶救,至今還沒脫離危險。而朱宗明因雙手遭木棒重擊,無法動彈,醫生檢查發現,她的左手臂骨折。

目前,警方正在對此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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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急救中心,得知醫院已為丈夫下了病危通知書,妻子拉著丈夫的手泣不成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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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宗明的手上也是傷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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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宗明向記者出示“被虐日記”


兩老人曾三上法庭告逆子

據了解,石孝輝和老伴因贍養費等,已三次將兒子石崇倫告上法庭。

2006年9月,石孝輝和老伴與兒子石崇倫因贍養及土地款分割問題發生糾紛,老人將兒子告到法院。巴南區法院審理後,判決老人勝訴,夫婦二人獲得賠償。

今年2月,石崇倫與妻子尹某離婚,全部財產劃入前妻名下。石崇倫便要求父母從南彭鎮南東路35號一三室兩廳的住所內搬出,遷入屋頂一石棉瓦房內居住。夫婦二人不同意,兒子竟強行趕走他們。兩老人無奈,再次將兒子告上法庭。該案現在還沒有審理。

昨日下午1點左右,記者趕赴界石中心醫院,在三樓住院部找到石崇倫。

“我是沒得法!”石崇倫說,因贍養等問題,自己被父母三次告上法庭,並且每次都是父母勝訴。他說,父母竟到法院告他的行為,讓他“心寒”,他因此怨恨在心,一時衝動才動手打父母的。

對石孝輝和老伴三上法庭告兒子一事,記者采訪了南彭鎮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員王述德,他證實了此事。

“虐待日記”記錄兒子暴行

“那是兒子虐待我倆的日記!”

昨日,朱宗明向記者出示了兩本厚厚的“日記本”。朱宗明稱,這些都是兒子虐待他們的證據,都是老伴寫的。

記者看到,“虐待日記”日期從1986年開始至今,共計一百多篇。

據日記記載,石崇倫第一次動手打老人的時間是1986年4月21日。日記記載,當時石揮拳頭打腫了父親的臉。5月28日下午,鴛鴦大隊幹部彭興福、盧勝強到朱宗明家解決糾紛。

日記顯示,從2005年開始,石崇倫對老人的行為變本加厲起來。據朱宗明回憶說,那年,因為渝湘高速路南彭段的修建占了他們的土地,政府因此返還土地補償款3萬多元。可兒子石崇倫竟擅自將錢劃入自己戶頭。為此,她和老伴曾多次與他交涉。南彭鎮政府司法所調解委員會和居委會曾經多次出麵調解,鎮派出所也曾多次參與。石崇倫對她和老伴多次動粗的事情,也在鎮派出所備有案底。



“虐待日記”摘錄

2004年10月14日下午

大隊幹部禹、李、劉、陳來我家解決,一提醫藥費,石崇倫要提刀殺人,他說,大隊幹部幾個人才把他拉住。

2006年11月26日

晚上9點半,石崇倫把我屋裏的床撤了丟到地上,還動手打了老子。

2007年3月(缺日期 記者注)

為土地補償費,你竟然用三輪車撞我們,你媽頭部受傷,你又把我右手大拇指扳斷,至今不給醫藥費。

2007年2月20日

晚上7點左右,石崇倫就把電給斷了,我們的飯都沒有做好。居委會盧勇同誌來,教育石崇倫才通電,我們才有飯吃。居委會盧勇是證人。

法規鏈接

虐待老人罪責難逃

昨日,記者就此采訪了重慶宏業騰飛律師事務所顏源律師。顏律師認為,成年子女負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而石崇倫不但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石崇倫采取暴力的手段導致父母的身體均遭受了嚴重傷害,情節十分惡劣,其行為已經涉嫌觸犯了我國《刑法》關於故意傷害罪的規定,石孝輝夫婦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刑法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