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級通緝犯原雲南副交通廳長接受“勸降”過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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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歸案的公安部A級通緝犯、原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胡星,27日經雲南省紀委研究並報省委決定,給予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胡星自1月19日從昆明出逃,途經廣州、深圳、澳門,並憑借其弟胡波的瑙魯國護照從香港逃到新加坡,後在港澳及新加坡警方的協查配合以及緝捕組的勸導下,於2月18日淩晨緝返回國。目前已查實胡星收受賄賂4,029.798萬元。

 對於備受關注的外逃高官胡星已經歸案的消息,雲南本地媒體並不知情。而消息發布當天,雲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也以“不對外透露”為由,拒絕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49歲的胡星祖籍湖北,曾任昆明市副市長,主管城市規劃和建設,後擔任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任職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為家人牟取利益,使其弟胡波和胡彬先後在昆明開發多個樓盤,獲利甚巨;他曾向省內多家房地產企業及來滇投資的省外企業索要、收受賄賂高達數千萬元。

香港中轉一度被拒入境

 28日的《中國青年報》詳細報道了胡星出逃以及歸案的始末:1月19日從昆明潛逃至廣州的胡星,1月21日早晨持其已移民加拿大的弟弟胡波的瑙魯國護照從新白雲機場飛往上海,當天14時15分飛往新加坡。

 在新加坡滯留兩天期間,胡星打聽移民的有關情況。1月24日,他離新赴港,與情婦劉伊萍(化名)會合,兩人在香港租住了爵悅庭20A號公寓,準備長期住下。

 公安部A級通緝令發出後,胡星惶惶然決定離開香港,於1月31日清晨6時12分飛往英國倫敦。當地時間2月1日18時12分,因未事先辦理入境預約,且未出示返程機票,被英國移民當局判定有移民傾向而拒絕入境,遞解回港。

 由於胡星未能合理解釋自己的行為,香港入境事務處也拒絕他再次入港。無可奈何的胡星隻好狼狽地再次飛往新加坡。

 由於新加坡沒有加入國際刑警組織,與中國也沒有簽署引渡條約,中國警察即便到了新加坡,也難以開展工作,甚至可能因涉嫌在新加坡執法,導致外交爭端。

 在瑙魯國駐泰國總領事的幫助下,追捕組證明胡星持他人護照進入新加坡,從而獲新方同意入境處理胡星出逃事件。

心理崩潰申請自願回國

 2月17日,中國農曆大年三十。昆明傳來胡星可能馬上要離開新加坡的消息。追捕組組長蔣平在與中國駐新加坡公使黃勇建議後提出,“去找胡星談,打消他繼續逃亡的念頭,勸他跟我們回去。”當天中午,蔣平在電話中說服胡星見麵,並成功打破其心理防線,使其最終同意在《自願回國申請書》上簽字。

 2月18日淩晨0時05分,追捕組帶著胡星登上了回國航班。

“勸降”對話

 胡星願意隨追捕組從新加坡回國,追捕組組長蔣平在2月17日中午與他的那段電話對話可謂功不可沒—

 蔣平:“我是雲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總隊長蔣平。”

 胡星:“哦,我知道你。”

 蔣平:“我告訴你,你的周圍是新加坡警察,新加坡警察的外圍是雲南省公安廳追捕組……”

 胡星:(沉默)

 蔣平:“你就在萊佛士酒店1750號房間,我知道你正在收拾東西,我警告你不許出門!不允許有任何動作!”

 胡星:“我沒想走,我隻是整理一下書。”

 蔣平:“現在隻要你離開房門,你就會因為非法持有他人護照被新加坡警察逮捕!根據新加坡法律,你會被處以兩次鞭刑和3個月的拘禁,然後移交中國警方處理!如果你願意跟我談,跟我們回去,出逃這一情節的責任,可以不追究。”

 與胡星見麵後—

 蔣平:“胡星,我覺得你的出逃太不明智,起碼不夠男人……你的案子是經濟犯罪,無論走到哪個國家都是逃不過的,回去是你唯一的出路……你是共產黨員、國家幹部,出逃就是叛黨、叛國!回去後隻要你如實交待經濟上的問題,認罪態度好,還可以換取減刑。”

 胡星:“蔣總,我弟弟胡波不太懂中國的法律,他受國外教育比較多,可不可以放過他?”

 蔣平:“可以!胡波幫助你出逃的事可以放過,但其他經濟上的問題,回去和反貪局講。隻要你跟我回去,連劉伊萍幫助你出逃的情節,我們都一並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