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女子:從被輪奸到走上聯合國講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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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 她被族人當作犧牲品,遭到輪奸和當眾羞辱,受到法庭不公平的裁決……

她踏上了一條艱難的抗爭之路,要為同命運的女性和下一代爭取公平……[ ]

今年34歲的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婦女穆赫塔蘭-畢畢的人生道路坎坷不平。經曆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後,畢畢回到娘家部落居祝對於離婚婦女來說,生活太艱辛了,不僅謀生困難,經常被人歧視、誤解更是壓在畢畢心頭的重擔。禍不單行,畢畢怎麽也想不到,2002年6月22日將成為自己一生的夢魘。

6月的一天,畢畢11歲的弟弟沙庫爾與馬斯圖部落的一位少女在一起散步,被該部落兩名男子撞見。馬斯圖部落向來看不起畢畢家所屬的部落,認為這個部落低人一等。看到沙庫爾與自己部落的女孩子說話,這兩人認為本部落受到了侮辱。他們毆打沙庫爾,對他實施了慘無人道的.雞.奸,最後將他綁架回馬斯圖部落,舉行部落大會宣布沙庫爾犯有強.奸.罪。

穆赫塔蘭-畢畢 曆經苦難的畢畢在家鄉開辦學校,出版自傳,讓家鄉的女孩“再也不用經曆我所遭受的一切”。 夜幕降臨時,消息傳到了畢畢家,一家人別無它法,隻能按部落慣例提出建議:讓沙庫爾和少女結婚,作為交換,畢畢嫁給馬斯圖部落的人,然後給少女家一些土地。馬斯圖部落似乎接受了這個補償辦法,他們要求畢畢親自來馬斯圖部落,在部落大會上向少女一家道歉。

就在馬斯圖部落大會上,畢畢一個人孤零零地麵對150多個手持步槍的馬斯圖人,她以女性柔和的聲音苦苦哀求:“如果我弟弟犯了什麽錯,我替他賠罪,請你們放了他吧。”但這些男人根本不聽她的哀求,他們的“法庭”早已決定要讓畢畢接受懲罰。畢畢被一名持槍的男子強行挾持到一間黑屋子裏,隨後她被4個男人輪.奸。回憶當時的情景畢畢簡直痛不欲生:“那男人將我拖走,就像拖著一隻待宰的羊。他們抓住我的手臂、拉扯我的衣服、披巾和頭發。沒有任何出路、任何禱告都沒有用,他們就在那裏----一個牲畜棚的地上----強.暴了我,4個男人,我已經記不清這種可恥的折磨持續了多久,是一小時還是整個晚上。

“後來他們把我推出屋外,當時我衣衫不整,在眾目睽睽之下,獨自麵對這種恥辱,我無法形容當時的感受,我已經無法思考。就像有一股濃霧湧入大腦,折磨與屈服的影像就藏在這股濃霧之後。我彎著腰走路,一路上失魂落魄。用披巾遮住臉,那是我僅存的尊嚴。我本能地朝家的方向走去。“我母親在屋前哭泣,我從她麵前走過,精神渙散、說不出話,撲到草床上,蓋上被子,再也無法動彈。之後的3天裏,我隻有上廁所的時候離開過房間,不吃不哭也不說話。”

比自殺更好的選擇是抗爭[ ]

在巴基斯坦,婦女受到性侵害固然令人同情,但最令人痛心的是她們大多數不敢也不能向法院起訴罪犯,以獲得公平與正義的補償。根據當地宗教性法律規定,強奸受害者需要找到4名目擊證人才能證明強奸罪行成立,否則受害人可能被視為通奸犯。而在南亞次大陸大多數農村地區,根據一項“榮譽殺戮”的習俗,如果丈夫懷疑妻子不忠,丈夫及其家庭成員、甚至包括妻子的家庭成員都可以用“捍衛榮譽”的借口殺死妻子,而不必負任何刑事責任。很多時候政府和司法體係對此無能為力,受害婦女隻能打落門牙和血吞。她們遭受三重傷害----肉體傷害、社會傷害和心靈傷害,很多人因此輕生。

畢畢也想到了自殺,“我當時心意已決,決定用喝硫酸的方法結束自己的生命,永遠熄滅這股壓迫我和家人的恥辱之火。我苦苦地哀求母親,請她幫我去買硫酸。母親用淚水阻止我,她日夜寸步不離地看護著我。終於,有一股意想不到的怒火,將我從這種麻木狀態中拯救出來”。 悲憤交加的畢畢想,除了用自殺來逃避恥辱外,她還可以用“報複”來贏取尊嚴、洗刷恥辱。最初她想的是“雇人殺掉向我施暴的人,自己買槍或買硫酸潑他們的眼睛,但我隻不過是女人,沒有錢、沒有權。”

雖然暫時打消了自殺的念頭,但畢畢除了每日禱告以外,想不出更好的方法可洗清自己的恥辱,直到有位當地的記者了解到她的事情,並在報紙上把她的不幸遭遇公之於眾。畢畢的命運就此改變,後來有更多的記者前來采訪她,畢畢毫不畏懼馬斯圖人要她“閉嘴”的威脅,她已經意識到,“記者是可以利用的”,她將自己的不幸告訴一個又一個記者,很快,整個旁遮普省都開始關注這個女人的遭遇。

用法律維護尊嚴

在媒體的重視與家人的支持下,畢畢最終選擇了用法律討回公道。盡管當地司法現狀對畢畢這樣的受害女人很不利,因為“多數時候,警察總是與罪犯狼狽為奸,女人隻不過是用來交換的物品,沒有任何權利”,但畢畢知道上法庭起訴罪犯“是我存活的跳板,對我來說非常寶貴。這是我唯一能做的,不是公理就是死亡,或兩者兼具”。

在用法律討還公道這條路上,畢畢走得非常堅定。一開始,警方果然對馬斯圖人極為包庇,在警方的偵訊過程中,他們一直指責畢畢為何要“誣告”,並企圖讓畢畢與她父親、弟弟“翻供”。幸好,畢畢在初審的法院中,遇到了一位公正的法官,她認為這位法官“是個很尊貴、很客氣的人,是第一位叫人拿一把椅子讓我坐的人”,這位法官一直鼓勵她“不要有壓力,不要驚慌,把一切都告訴我,真主會做出裁決”。畢畢走上法庭後,受到更多媒體和社會力量的關注,不斷有記者、*協會代表甚至許多外國人到畢畢家采訪、看望她。[ ]

畢畢也勇敢地將案情進展通報給外界,她知道“我象征這個地區遭受暴力的所有女性”,因為有人告訴她,當地一個月就有20名女性遭到50多名男性的強暴,有些女性選擇自殺來逃避苦難。 畢畢案子的審理一波三折,當年8月31日,法庭宣布判處2名馬斯圖的“部落大會”成員和4名“行刑者”絞刑。一審判決後,被告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案件不得不拖延下去。2005年3月3日,拉合爾高等法院以證據不充分為由,推翻了一審判決,改判其中一名被告無期徒刑,並宣布其他5名被告無罪。

2005年6月6日,拉合爾高等法院又宣布唯一被判有罪的被告可以保釋出獄。麵對高法的判決,畢畢非常氣憤,但她沒有被不公的裁決擊倒。畢畢對媒體表示,自己一定要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為討回公道戰鬥到底。最高法院介入了,它發布逮捕被釋人員的命令,所有罪犯再次鋃鐺入獄,並且不能被保釋。

走上聯合國講台

在媒體和朋友的幫助下,畢畢建立了自己的網站,在英國廣播公司(BBC)的烏爾都文網站上開設了個人博客,她還負責當地幾所學校和一個婦女危機處理中心的工作。這兩年,畢畢走遍了世界各地,訪問了西班牙、沙特阿拉伯、印度、美國和法國等國家,接受了眾多電視台和報紙雜誌的采訪報道,她被巴基斯坦政府授予法蒂瑪-真納金質勳章。今年5月2日,畢畢在聯合國總部發表演講。在其後的采訪中,她表示想通過展示個人悲劇向世人傳達這樣的訊息,“要為自己和下一代的權利努力抗爭”。

今年10月31日,畢畢的個人傳記《以榮譽的名義:回憶錄》首次出版發行,並被翻譯成包括中文在內的多種語言。在自己的博客中,畢畢寫道:“在我家鄉有好多婦女對自己的權利不抱任何希望,她們甚至不敢公開對我表示同情。她們害怕男人,害怕保守的社會價值觀念,害怕這個男權社會。”畢畢公開宣布:“我希望向家鄉的女孩普及教育,讓她們再也不用經曆我所遭受的一切……這就是我人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