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生作文引發的刑事案:姨夫強奸,繼父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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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篇老師布置的小作文中,14歲的女孩欣耘(化名)向老師敘述了一些為人不齒的醜事,文中的大姨夫竟然會對自己的外甥女肆意猥褻並強奸。而讓老師震驚的是,這篇文章的素材完全出自欣耘自己。日前,在警方的介入下,由一篇作文引發的刑事案件告一段落。欣耘的姨夫陳某因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

欣耘從小就生活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裏。親生母親楊曉月(化名) 18歲那年,在安徽和同村一男子生下了她。產後第24天,楊又在上海結識了欣耘的繼父金某。1年多過去,楊曉月和金某始終沒有正當職業,而不久後又產下了欣耘的弟弟。楊經人介紹前往金山一家工廠打工,留下欣耘與繼父、弟弟一起生活。

從2005年夏天起,欣耘逐漸步入了發育期,金某開始動起歪腦筋,甚至當著經常串門並留宿在家的陳某之麵,爬到欣耘床上,肆意妄為。而作為欣耘的大姨夫,陳某親眼目睹多次之後,也漸生邪念。數月後,欣耘轉學,因學校離陳某家較近,遂借宿至陳家。那段時間,恰逢姨媽出國,於是,某個深夜,66歲的陳某爬上欣耘睡覺的閣樓。

事後,欣耘將自己遭大姨夫強奸之事向母親哭訴。毫無法律意識的楊曉月義憤填膺地找到陳某,大吵一番後最終接受陳某“賠償”5000元作私了,並在對方出具“不再追究”的紙上簽了名。不過,在日前,當老師布置了一篇命名作文“我最想對老師說的一件事”中,欣耘將此事揭露,陳某受到了法律製裁,金某也在另一起案件中得到了相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