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樓道裏猥褻5名幼女 受害者家人不好意思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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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信息報1月25日訊 短短8個月的時間裏,江岸小區的5名幼女就遭到同一個青年男子的猥褻,而他的作案地點竟然就是住宅樓的樓道裏。如此令人發指的行為引起了受害家庭和其他居民的憤怒,他們守候多次,終於將再次出手作案的“色魔”擒獲。 這名20歲的硯山色魔青年叫李世歡,在昆明打工時他化名黃玉響。 五華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12月29日下午,李世歡溜進江岸小區一居民樓院壩中,將一名獨自在樓下玩耍的女童騙到了樓道裏。到了樓道裏,李世歡一手掐住女童的脖子一手捂住嘴,威脅女童不許出聲。隨後,李世歡強行脫下女童的褲子,猥褻後逃離。 第一名女童遭到侵害後,家屬們雖然對那個可惡男子恨直入骨,但並沒有及時報案。“自己的娃娃出了這樣的事,哪個好意思去報案?就算報了案,壞人坐了牢,但我們呢,日後還要做人,娃娃以後的路還長著呢。” 就因為如此,李世歡才能有機會摧殘更多的女童。 2006年1月6日、3月21日、4月29日、6月13日,李世歡采用同樣的手段又對4名幼女下手。7月17日12時許,李世歡再次在一幢居民樓樓道裏作案,這次他挾持了一名年齡稍大的女孩。就在他正下手侵害女孩時,被守候多日的居民當場抓獲,群眾們將他扭送到了馬村派出所。 五華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李世歡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多款罪名。法院以強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以強製猥褻婦女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以猥褻兒童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