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河南的同行給我們發來一條消息,消息講述了一個10歲孩子的故事,她流浪在鄭州街頭,但是卻思念著遠在西安的家人,這中間到底有什麽隱情呢?
今天上午河南鄭州火車站執法局的工作人員在火車站附近的路邊發現一個奇怪的小女孩。據民警講當時發現一群人聚在一起,中間站著一個小女孩,小女孩聲稱要回自己在西安的親爸爸家,但是家具體在哪她也說不清楚,在執法局的會議室裏,記者和工作人員開始耐心的詢問小女孩,而隨著小女孩的身世一點點的說出來,所有的人都驚呆了。女孩名叫陳娟娟,早上從中牟來到鄭州,而六歲之前她家住西安,她不叫陳娟娟,而叫馬豔豔。
小女孩:我不叫陳娟娟,我叫馬豔豔。
小女孩:六歲的 時候,一大早上我去買飯,有兩個人說給我買衣服,就帶我走了。
記者:去哪了。
馬豔豔:坐火車,坐了三天。
這個叫馬豔豔的女孩是當年在西安老家被拐賣了,然而據他講,當年初次被拐賣的地方不是河南,而是寧夏。
豔豔說,她最初被帶到了寧夏,養他的人給他取名字叫陳娟娟,三年後她又被買到了河南中牟,做了別人的老婆,一個不到十歲的老婆?
記者:他(娶豔豔的人)對你好不好?
豔豔:不好,他打我,用棍子打我,讓我給他放牛、割草、幹活,還不讓我吃飯,讓我吃冷飯,不吃就用刀子戳我。
從六歲被拐賣離家開始,四年來,豔豔輾轉在陝西、寧夏、河南三省,在寧夏她被養父強暴,在中牟她受盡丈夫的折 磨,她受到的傷害是我們無法想像的,而今天一大早,她從河南中牟被拐人家偷跑到鄭州,據她講是因為思念遠在西安的家人。
現在,馬豔豔在河南已經被安置好了,鄭州警方正在與西安警方聯係查找馬豔豔的家人。在采訪中記者發現一個細節,在采訪中馬豔豔表現出與年齡不相仿的冷靜,這可能更加說明她受到了常人無法想象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