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兩壓3歲娃續 屍檢報告無2次碾壓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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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劉家祿終於收到了警方出具的兒子的屍檢報告,卻沒有劉家祿最希望知道的兒子是否死於二次碾壓的內容。昨日,記者還從劉家祿處看到國堰賓館的法律顧問給他發來的一份《律師函》,措辭強硬,稱死者家屬的事後所為“侵犯了國堰賓館的合法經營權”,賓館有權追究其相應責任。 昨日,劉家祿終於從警方拿到了《都江堰市公安局鑒定結論通知書》。警方對劉興誌的死因鑒定結論:劉興誌因頭、胸、腹部碾壓傷,致顱腦損傷合並胸腹部擠壓綜合征死亡。 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劉家祿等如果對該鑒定不服,可以提出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的申請。因為結論並沒有關於二次碾壓的字樣,劉家祿等有點失望。他說:“我希望結論證明他倒車是為了救我娃娃,這樣我也安心一些。” 記者隨後從劉家祿裝有孩子相關資料的塑料袋中,發現了國堰賓館法律顧問、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段燕虹代表賓館方,於事發後第三天向死者家屬發來的《律師函》。 《律師函》稱,“這次事故的責任方應為肇事司機或者肇事車車主,國堰賓館在此次事故中無任何過錯”。《律師函》中稱,從法律角度看,在孩子脫離父母下樓以後,其臨時監護人是蘭某某,蘭某某沒有盡到監護責任,應該承擔一定責任。同時,“在肇事車啟動後國堰賓館的保安對司機、孩子的臨時監護人蘭某某和孩子進行了引導和提醒”。 此外,國堰賓館還稱,“你們在事故後的一係列針對國堰賓館的行為從法律角度看是錯誤的,已對國堰賓館的正常營業造成影響,侵犯了國堰賓館的合法經營權。”《律師函》表示,“國堰賓館有權依法向你們追究侵權責任,並有權依法排除妨害”。目前,成都市交管局負責人已趕往都江堰調查,並將向上級報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