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婦先後招贅兩男子 三人共處30年被傳為"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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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德鎮市一華姓女子40年前招贅了一位鄰村的男人,與其生育3個子女。30年前,因生活所迫,該女子又把一煤礦工人入贅到家中。二夫一妻同吃同住同勞動,共同生育6個子女,和睦共處30年。然而,這一有悖倫理的奇事在當地竟然作為一樁美談傳得沸沸揚揚。 【傳聞】 兩夫共妻成村民談資 24日上午10時,記者幾經周折來到離景德鎮市50公裏的旺北裏村,分別向路邊小店、摩的司機打聽兩夫同守一妻的奇聞,幾乎所有的受訪人都知道這事。一位開店的婦女自告奮勇把記者送往那家門前,一路上對記者講述:“這事很多人都知道。雖然說這事做得太沒倫理,有些荒唐,但村裏人都沒有太大的偏見。 知情人徐某是旺北裏村的村民,他告訴記者,這事在村裏已不是秘密,應該用“和諧共處”來概括他們的感情,這事說起來雖然很荒唐,但發生在他們家卻顯得很自然,30年來他們很少吵架紅臉。這樣和睦相處的場麵除了兩個男人都很勤快維持家業外,還得益於妻子華某在兩個男子間巧妙周旋處事得當。 鄰村小夥入贅華家為婿 據村小組負責人介紹,華某今年65歲,是旺北裏的村民。因為沒有兄弟,父母打算把這個最聰明能幹的女兒留在華家贅婿,以繼承香火。在當時,一般的男人是不輕易入贅到女方的,因為這是很懦弱的表現。鄰村有個叫程金生的小夥子,家裏極其貧困,年近30還沒娶妻。得知華家要贅婿,程金生主動找到華家。而華某和父母也看中了程金生的厚道勤快,應允了這樁倒插門的親事。1966年,兩人在當地辦理了結婚證,按風俗擺了酒席宴請了親鄰。程金生離開自己的村來到華家當起了倒插門女婿,成了華某的“元配”丈夫。 【進展】 原配丈夫老實憨厚被第三者插足 婚後10年,夫妻倆生下一女二子。程金生老實憨厚,視力不好,幹活又慢,因此在生產隊掙的工分總是最低。在那個糧食緊缺的年代,小孩總是吃不飽,孩子常常餓得直叫喚。妻子華某是個頭腦活絡的女人,利用農閑,她把自家的蔬菜挑到 5公裏遠的煤礦賣,以貼補家用。期間認識了正在煤礦上班的陳某。 陳某今年67歲,也是一名頭腦活絡的人。在那個年代,有份正式工作是農村人豔羨不已的好事,可不缺錢花的陳某在上班之餘,也經常做些小買賣,掙些零花錢。 得知華某已婚並有3個孩子,陳某未加思索地告訴華某,願意照顧她與程金生生的3個孩子,直至成家立業,這讓原本打算恪守婦道的華某感動不已。迫於生活的壓力,華某權衡再三,答應接納當工人的陳某。但她不同意與程金生離婚,因為程金山為人老實,不能棄他不顧。盡管這樣,當華某把陳某帶回家時,還是遭到了程金生的反對。 結婚十年,程金生與華某欠下生產隊數百元錢,這在當時是個天文數字。陳某義無反顧,拿出兩年工資積蓄,幫助他們還清了欠款。老實巴交的程金生非常感動,考慮到3個孩子的未來,默許了這個男人的插足行為。 此後,在這個隻有100來戶的村,人們常常可以看到,兩個男人同妻子同吃同勞動的場麵。兩個男人還一起建了一棟房子,緩解了人多房少的緊張局麵,生活倒也其樂融融。不久,程金生與華某最小的兒子降生;幾年後,陳某與華某生了兩個女兒。兩個男人掙的錢都交給華某管理。盡管程金生掙的錢不及陳某的零頭,但身為兩個男人的“妻子”華某很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添置衣物每人都有份。程金生的女兒大了,沒有工作,陳某在退休之前,安排“元配”丈夫程金生的女兒接班頂替工作。平時,陳某很關心程金生的子女,就像親生的一樣。這讓程金生感到奪妻屈辱的同時,也感受到了一股暖流。 熱心腸“後夫”被村民接納 程金生的兄弟得知情況後,感覺顏麵已盡,極力反對第三者公然插足行為,向當時的大隊舉報,民兵在華家將陳某綁了起來,送到大隊關了幾天。這樣的教訓並沒有讓陳某停止“合妻”的行為,反而決心已定,為了不讓深愛著的華某受苦,他甘願“搭把手”撫養這些孩子。此後,程金生和華某生的3個孩子讀書費用都是由陳某提供,長大成人後,陳某還幫他們張羅了結婚大事。 老陳非常勤快,為了能在村裏立足,贏得村裏人的認可。他經常幫助村裏人幹活,大到耕田雙搶,小到借米借鹽,總是爽快幫助鄰裏,很快他就被村裏人接納了。 原配丈夫知趣“隱退” 隨著時間的推移,兩個男人的子女都長大成人,都能自食其力。陳某為這個家付出太多,卻不是正宗的丈夫,真的委屈了他。憨厚的程金生思來想去,考慮到陳某和妻子的感情很好,決定該退出這個家庭,把機會留給吃了不少苦、無私照顧這個家的老陳和華某。拗不過程金生的驢脾氣,家人同意他單獨住在村西邊。2005年,“元配”丈夫程金生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知趣”地離開這個家,在一棟舊房子裏孤身住了下來。令人意外的是,程金生的兒孫們卻願意和有撫養之恩的陳某一起居住。年過古稀的程金生雖然不再參與三人生活,但每當有好吃的,華某總會端給他吃,並幫他洗衣添被,打掃衛生。 【對話】 妻子華某:這是家事外人不必管 24日下午,在華某家,記者看到她的房子雖然沒有裝修,但收拾得非常幹淨。這棟在村裏最高的建築是“元配”程金生和華某生的三兒子做的。陳某、華某也在這裏生活。 一位老年婦立在後門口,她正是這家的女主人華某。華某身材高大,說話幹練。記者問她為什麽同時接納兩個男人時,華某有些不悅,說:這是我的家事,外人最好不要管。 原配丈夫:老陳入贅幫了我大忙 25日下午,在離村莊不遠的油菜地裏,記者見到正在除草的程金生。經過一番寒暄,記者單刀直入地問“元配”老程:“聽說你很樂意老陳住進了這個家?”程金生卻笑眯眯地說:“是啊,這不是很好的事嗎。”他補充說:“我的能力差,那個年代養活一家人很難,正好老陳來了,幫我分擔生活壓力。我的孩子個個都讀了書,直至不願讀了。這一切,都是老陳提供的費用。他和華某感情好,自家小孩也不反對,就在一起過了。” “後夫”老陳:我心甘情願養活他們 隨後,記者在另外一塊莊稼地裏見到了揮汗勞作的老陳。得知記者來意後,老陳說,華某是一個非常有情義的人,他喜歡她。而華某也喜歡老陳的勤勞樸素。為了幫助“元配”丈夫老程的兒女成家立業,老陳拿出數萬元積蓄,幫助他們並親自張羅結婚大事,對待自己親生女兒也不過如此。現在,盡管他還有近千元退休工資,但老陳他非常勤快,有空就做點買賣貼補家用。 老陳承認沒有與華某打結婚證,不是合法夫妻。他對記者說,雖然沒有和華某打結婚證,不是名正言順的丈夫。但隻要這個組合的家庭承認他,孩子們承認他就行了,他心甘情願為這個組合的家付出更多。 就在記者準備離開時,程金山告訴記者,他打算與華某辦理離婚手續,讓生活在這裏30多年的老陳成為華家名正言順的主人。 【說法】 律師:屬《婚姻法》禁止之列 就這件離奇的二夫一妻的事,26日上午,記者谘詢了法律界餘律師。律師說,這種情況其實適用民不告,官不究。當初,程金生作為合法丈夫,是可以直接到法院告妻子重婚罪的。當時,由於錯綜複雜的原因,老百姓似乎可以諒解這一現象。 律師認為,從道德上講,這種行為有悖倫理;從法律上講,無論二男一女同居或結婚,其行為均破壞了一夫一妻製,在《婚姻法》禁止之列。我國新《婚姻法》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