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少女洗澡被攝像頭偷窺 遭遇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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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電視台《中國法治報道》欄目7月29日播出“攝像頭偷窺事件”以下為金羊網相關報道:

  廣州一年輕女子吳小姐最近遭鄰居針孔攝像頭偷窺洗澡,感到隱私權被侵犯,心理備受創傷。令她困惑的是,警方接案後隻是以妨礙治安將肇事鄰居處以拘留十日的處罰,卻無法找到真正將偷窺者“繩之以法”的成罪依據。

  吳小姐的遭遇並非孤案。事實上,在我們的生活中偷窺事件頻頻出現。難道真像一部港產電影所言———“偷窺無罪”?

  “絕對隱私”無端受到他人褻瀆讓吳小姐平靜生活從此蒙上陰影。她“較真”地認為,像這樣惡劣的偷窺行為不可輕易原諒!她在尋求法律武器討一個說法……

圖:針孔攝像頭如豆之光,一覽無遺。

事件回放:針孔攝像頭暗藏熱水器偷窺她洗澡

  24歲的湖南籍姑娘吳小姐,家住在廣州越秀某社區。“偷窺事件”發生前,她一直過著單純的生活,寄住在親戚提供的宿舍裏,一邊工作一邊讀書。

  吳小姐的住所沒有單獨衛生間,她每天上完夜校回到家,10點左右再去三戶人家共用的公共浴室洗澡。正是這間簡陋的公用衝涼房,為“偷窺事件”埋下了伏筆。

  今年6月28日,吳小姐的女友小張到她宿舍暫住。由於環境陌生,加上第一次在公用浴室洗澡,小張在衝涼時總覺得心中不安。匆忙洗完了澡穿好衣後,她仔細地四處查看,終於有了異常發現:熱水器左下角有個神秘的紅色小燈不停閃爍!

  兩個驚慌失措的女孩拆開熱水器,撥開層層黑色塑料袋,發現內有一個形態小巧的儀器。這難道是傳說中的針孔攝像頭?

  就在這時,鄰居黃某“湊巧”出現了,神情關切地問她們發生了什麽事?他先是“疑惑”地說:“這個黑色的小東西是哪來的?”過了一會,又吞吞吐吐地說:“這應該是個攝像頭,可能是我的朋友過來裝的。”

  兩女孩越想越覺得可疑,於是報警。

  經警方調查證實,這個黑色的小儀器就是攝像頭!嫌疑人黃某承認,這攝像頭是他半年前安裝的,另一端連接到他的電腦主機上。每天晚上,他利用同居女友上夜班的空當偷看吳小姐洗澡!當警察問黃某為什麽要偷窺時,他居然說:“因為吳小姐身材好,想看看。”

  6月29日,警方對黃某下了行政處決書,對黃某作了10天的行政拘留。

  “偷窺事件”發生當晚,吳小姐在派出所錄口供錄到淩晨5點,錄完口供後就立即回家收拾東西,迅速搬離了那個在她心裏留下陰影的地方。

  提起訴訟——困境:法律沒有明確“隱私權”概念

  即便搬離了原來的住址,“偷窺事件”對吳小姐心理上的影響還是很深。“走在路上,隻要有男人多看了我一眼,我就會胡思亂想,這人會不會在網上看到了我衝涼的視頻?”有時,她還會夢到自己一絲不掛地走在大街上,驚醒後才發現是做夢。

  備受折磨的吳小姐決定較真下去。她沒有聽從朋友的建議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相反,她認為黃某的惡劣行徑擾亂了自己的生活狀態,給自己造成了很大傷害。她決定去婦聯谘詢一下,她想“娘家人”會為自己撐腰的。

  婦聯的法律服務中心願意對吳小姐進行法律援助。法援律師陳秋鵬表示,這是他工作多年來遇到的第一起代理“偷窺”案。中心負責人黃淑美律師也表示,中心沒有接到過任何有關的投訴或谘詢,“肯定存在這種情況,一般人都不願意說,她們都認為對名聲不好”。

  在廣東省婦聯法律服務中心的支持下,吳小姐決定打這場官司。她提出的訴訟請求是賠禮道歉和支付1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陳秋鵬律師以黃某的行為“侵犯了原告(吳小姐)的隱私,損害了原告的人格,給原告造成極大的精神痛苦”為由申請民事賠償。但他無奈地表示,因為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提出“隱私權”的概念,所以,隻能通過《民法》裏對於名譽權、人格權的保護來提起訴訟。而另一種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比如說私拆信件,法律上都有“妨害通信自由罪”的規定,但偷看了他人的身體隱私,法律卻沒有給出明確規定。

  民間辯論:“有罪”“無罪”針鋒相對旗鼓相當

  事實上,隨著科技手段的進步,偷窺的眼睛離我們更近了,滿大街都可以隨意買到的監視器材為偷窺者提供了便利。不久前,東莞就爆出某工廠給女工的澡堂裏裝上了攝像頭的醜聞;在廣州,試衣間裝攝像頭已經不再是新聞;隱私權保護的空白讓一些人鑽了空子……類似事件時有所聞。

  在一家網址為http://movie.poco.cn的網站上,展開了主題為“偷窺是否有罪”的辯論。其中認為“偷窺有罪”的有55人,其言論得到了網友投票數34;認為“偷窺無罪”的有67人,其言論得到了網友投票數41;持中立態度的有13人,觀點得票為4。看來,大家都不拿“偷窺”當回事。

  “西祠胡同”也展開了一場“偷窺無罪”的大討論。在參與討論的幾十個帖子裏,支持無罪的占到了60%以上,網友為“偷窺無罪”找了很多理由。meng:我覺得沒有什麽,隻要不影響別人沒什麽關係;nj130:偷窺是一種心理滿足,值得弘揚;貝小遲:看電影本身就是一種偷窺,每個人都有窺視他人的欲望,這是很正常的……

  學界聲音:一個法律空白,應入婦女權益保障範疇

  記者就“偷窺是否有罪”的問題采訪了廣東女子職業技術學院的周天樞副教授和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潘嘉瑋。

  周副教授認為,“偷窺是否有罪”目前是一個法律空白。因為除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裏對“偷窺”行為作出了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規定外,並沒有任何一個關於“偷窺罪”的罪名,甚至連“隱私權”的保護也沒有明確提出。她說,人們對“偷窺”行為本身的漠視是導致法律出現空白的一個原因,她呼籲能夠對涉及到“隱私權”的相關方麵進行一些研究,並將其納入婦女權益保障的範圍。

  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潘嘉瑋認為,“偷窺是否有罪”要由法律來作出規定。她說,法律都有個發展的過程,在過去,偷窺行為發生頻率低,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沒有得到公眾的普遍認可。但隨著技術的進步,偷窺行為將越來越多,也會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到時也不會排除將來在《刑法》上作補充規定,或者通過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來規定相關罪行。

  潘教授說,“廣大公眾尤其是女性,在遭遇到侵犯隱私的行為時,要積極地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忍讓隻會變相縱容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