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性無能默許妻子借種生女 無性夫婦互相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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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性無能默許妻子借種生女 她說“無能”丈夫默許借“精”生育 他稱孩子9歲才知並非親生 “無性”婚姻夫婦互相索賠! 本報訊(記者 郝冬白 見習記者 何愛民)王強(化名)和劉香(化名)結婚10多年了,女兒媛媛(化名)今年也已9歲。 這個表麵上看起來頗為幸福的家庭卻隱藏著他們難以啟齒的秘密,家庭的男主人王強無性生活能力,女主人劉香與別的男人懷孕生女。“秘密”的泄露完全是因為兩人實在不能維持這樣的婚姻了,王強一紙訴狀將劉香告到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解除兩人的婚姻關係,並要求女方賠償損失1萬元。 10月12日,記者從法院了解到,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並已對該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準予王強、劉香離婚,將財產分割,女兒媛媛由劉香撫養,劉香賠償王強精神損害賠償金8000元。劉香不服,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王強 9歲的女兒不是親生 王強和劉香1994年10月領取了結婚證,婚後劉香生育一女孩。兩人結婚後劉香經常無故與丈夫發生爭吵,並稱孩子不是王強的,王強采取了忍讓的態度。此後,劉香便不管小孩與王強,經常離家出走,A有時回來僅為索要錢物,一天夜裏還悄悄回家拿走了首飾及存折。 2001年劉香患病住院期間,劉香的家人出麵讓雙方和好,並由王強支付了藥費,但劉香病愈後又出走。2006年3月,經醫院檢查後,王強才確信9歲的女兒與他無血緣關係。王強認為劉香的行為已給他造成嚴重的精神打擊,遂將劉香起訴到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係。 劉香 “借精”生育丈夫知情 劉香辯稱,當年,她經人介紹與王強相識,後經幾次接觸對其沒有好感,就表示不同意這門親事。但王強家又送禮物又做其母親的工作,最後她依照母親的意思同意結婚。可是在婚後,她發現王強沒有性生活能力,一直不能過正常的性生活。但是王強的父母急著抱孫子,並罵劉香沒本事,不會生孩子,搞得家庭關係長期不和睦。王強為此感到很內疚,又怕別人知道他沒有性生活能力,心理很矛盾,後來王強就對劉香說:“不管是誰的,隻要給我把孩子生下來,你愛去哪裏去哪裏!”在這種情況下,劉香不久就懷孕了,王強知道後表示理解,什麽不同意見都沒有說。可是現在王強卻說“經醫院檢查後才知道孩子與他無關!”這是故意製造假象掩蓋自己的無性行為能力。 劉香同意離婚,孩子由自己撫養,但王強應依法承擔孩子的撫養費,因為孩子是在他的授意下生的,他應對孩子負責,同時,10多年來王強給劉香的身體上和精神上都造成了痛苦和損失,要求王強賠償損失計1萬元。 法院 婚姻的過錯在女方 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王強、劉香在婚後生活中雙方不能正確對待家庭矛盾且長期分居,加之女兒媛媛不是雙方的婚生子女,故導致雙方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應準予離婚。王強主張的精神撫慰金因劉香屬過錯方,法院予以支持。劉香主張的孩子撫養費,因王強與孩子間沒有血緣關係,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故不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