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港台媒體如何評價十大內地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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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港媒眼中釘——章子怡

真假難辨也罷,反複澄清或繼續爭議也罷。其中,自然以章子怡最勇敢,她也是第一個向香港傳媒說“no”的內地女星。

27歲的章子怡,出道8年,主演的全部電影加起來也沒有超過十餘部,她的緋聞卻比電影作品還要高產,從張藝謀到成龍父子再到香港富家公子霍啟山……花樣翻新

2001年4月,章子怡拍攝電影《尖峰時刻2》期間傳出和成龍父子間三角戀,香港媒體描述章子怡在成龍片場47歲生日慶祝會上不單送上五個香吻,還坐上了對方大腿、共飲一瓶蒸餾水、喂對方吃水果等,而且香港傳媒甚至還爆出成龍父子因章子怡而產出不合等種種傳聞

2004年4月,香港雜誌又登出章子怡施展渾身解數成功“釣”得霍震霆二公子霍啟山,用非常露骨的文字將章子怡形容成為攀入豪門的拜金女,2004年8月香港傳媒跟拍兩人街頭激吻,不僅直截了當形容她下功夫釣金龜婿,還寫她性格豪放。

  已經走紅好萊塢的章子怡麵對香港港媒體的負麵報導,曾經負氣地說過,“香港是個鬼地方”。這句話得罪了整個香港媒體。香港本土媒體更不會關注她的電影本身,而是變本加厲地寫她傲慢,數落她的穿著不得體、舉止不夠大方。她的一舉一動,都會被香港媒體當成話柄來寫。不管她出征國外電影節的風光,或是摘得金像獎最佳女主角,均不是香港媒體關心的重點。

  章子怡減少了到香港的宣傳次數,也不再接受香港周刊的訪問,以此對抗香港傳媒對她的不友善。章子怡的不妥協也因此令她成為香港媒體的“眼中釘”,雙方的關係隻能用劍拔弩張來形容。這樣也可以解釋為何多數有關章子怡的負麵新聞都源自香港了

2. 在港媒的筆下,趙薇成為了不雅的代名詞

從1997年的《還珠格格》開始,趙薇在娛樂圈的上升速度一時無人能出其右,那一年,21歲的趙薇,被香港媒體譽為土氣、不雅的竄紅藝人,說她是票房毒藥並且預言她的上升速度與殞落成正比。

  幾年來,盡管不時有“負麵”新聞曝光,可趙薇的人氣卻一直看漲。投資商認為電影有她掛頭牌,就是票房的保證;各種PARTY如果有她出席,就有麵子;為了請她出演電視劇,投資商甚至開出了“天價”。縱使這樣,香港媒體關注的還是趙薇的著裝,即使是發片會,在乎的也是她的衣服是否得體、顏色是否是最新流行。就在今年的DIor新品發布會上,最為大陸唯一被邀請的女明星,在我們看來,這不僅代表趙薇的號召力,也代表了國際知名品牌對其形象的認可,而那邊廂,還是隻看到那身6萬元的行頭下,不小心的走光。並戲說“裏麵也是名牌”。

時隔數日,一張在新品發布會上的趙薇相片,被香港媒體以"當眾大嚼口香糖不雅,趙薇麵容被毀"為噱頭再次被多處轉載。氣憤地趙薇麵對香港媒體回答:我嚼口香糖,有什麽問題嗎?

就在最近一次的趙薇報警事件中,性格直爽,甚至有些“大大咧咧”的趙薇再次被推到風頭浪尖,麵對香港媒體步步緊逼的鏡頭,她無奈的抵抗著。這小小的拒抗,又被渲染為“爆粗口”,“保護身邊女伴打人”。

3. 在港媒的鏡頭裏,那英變成走光天後

即使是被大陸歌壇尊敬的那天後,同樣逃脫不了香港狗仔的圍追堵截。近十年來那天後未曾被拍過走光照,上周上香港勁歌金曲節目,穿上短裙在節目中玩跳繩,不慎被香港某報記者拍下走光照,令她哭成淚人,還叫著要自殺!

  那英經理人邱小姐說,那英看到自己的走光照被刊登,覺得十分丟臉,對著她說想自殺!而她個人覺得,當然拍這照片的報館是不對,可是他們公司亦有檢討的必要,假如他們事前知道會有一個跳大繩的環節,一早通知那英應穿什麽衣服出席,就不會有不愉快的事發生。那英看到報紙後,簡直氣得七竅生煙,她激動地說:“我入行十年,從來未被拍過這種照片,我覺得好丟臉!不要讓我見到那個拍我照的記者,我一定動手打他!”

4. 港媒的筆下,竇唯成為了任人奚落的破落戶

從謝霆鋒到李亞鵬,隻要是和王菲成為愛人,在開始我們總無法接受,隻因為我們給王菲的愛太多了。縱使對這個當年王菲甘願屈居四合,清晨倒馬桶也要嫁的男人——竇唯,我們也憎恨他的移情別戀。可這一切,當事人之一竇唯曾表達:香港媒體太過火。

如今的竇唯已不再是那個會大聲說“四大天王也就張學友的歌還能聽”的青年,他隻是想過愜意的生活,但還是被有些香港人和假香港人想起他是王菲的前夫,一天到晚圍著轉,去後海吃個飯說他“麵容憔悴,連續兩天穿同一件衫,似乎經濟捉襟見肘”,然後再拿李亞鵬當晚帶著童童在法國餐廳吃飯兩相比對,由此製造一個富爸爸窮爸爸故事。

  於是,竇唯憤怒了,又怎麽能不憤怒?

  “我覺得高原和我結婚,是對丁武的報複,孩子更是被人策劃出來的陰謀!”竇唯說,不管是他和王菲,還是他和高原,背後全部都是陰謀,“我覺得港台的一些經紀人害怕內地音樂的興起,所以要拆散樂隊,瓦解樂隊,同時公司也會為藝人物色合適的對象!”竇唯認為,在香港公司看來,他對於王菲來說,當然不是合適的對象,不符合商業利益,所以他們一定會陰謀破壞掉他們的感情。

  無論是“淪落酒吧賣唱”、“怒罵丁武”還是“再度離婚”,以及“王菲生產”、“童童被狗咬傷”……這些垃圾新聞的功用無非隻能滿足大眾的獵奇心態及陰暗心理。那麽試問:我們的目的是要對竇唯人格進行批判,對他的才華進行否定,還是要對他個人生活能力進行嘲諷?

5. 港媒的筆下,李冰冰=豪放女

老實說,對於李冰冰除了當年裸拍公益廣告引起爭議外,她算得上"三無藝人":無緋聞,無不良嗜好,無爭議。但就是這個在圈裏素有“鐵人”、“拚命三郎”之稱的李冰冰,於2005年4月份也栽了一次。被香港周刊《東方新地》驚爆“與朱孝天(朱孝天新聞,朱孝天音樂,朱孝天說吧)北京開房,熱烈擁吻被偷拍“該雜誌刊登了兩人在北京某酒店開房間的一組係列照片,還配上圖說。暫且不論新聞真實與否,香港媒體在文章內描述性的文字則帶著明顯傾向性。

  文中首先指酒店前台被盤查的李冰冰是“大廳被當妓女”,之後又講朱孝天“百步救美”精心打敗迎接李冰冰到來,並有酒店的監控錄像為證。事件水落石出, 雖然朱孝天笑稱本就是戀上姐姐李冰冰,卻到底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但香港媒體從得到線報到最終成文出版,並無顧及事件本身帶給一向鮮有緋聞的李冰冰的影響。隻算她們對大陸女星的又一次醜化。之後的朱孝天繼續緋聞,李冰冰這才開口回應朱氏戀情,不僅大讚這真是個好消息,還表示終於可以“沉冤得雪”了,並用一句話表明心跡:“現在很明顯看出,朱孝天這人就是愛踩著別人肩膀上位。”

6. 港媒的鏡頭裏 郭晶晶=奧運蕩婦

在香港媒體看來,郭晶晶是奧運冠軍,更是緋聞天後。盡管這緋聞隻來自兩個男人——田亮和霍啟剛。或許,從善意的角度來說,香港希望郭晶晶能做第二個伏明霞,繼續做香港人的媳婦。而從職業角度來說,香港媒體不斷醜化郭晶晶的做法,則是為了追求賣點和噱頭……

  2004年9月,郭晶晶隨奧運冠軍團到港。當時的霍啟剛還隻是個追星族。但香港媒體似乎已經嗅出一絲信息。

2004年9月底,郭晶晶到上海出席連串名店活動時,被香港記者拍到與霍啟剛幽會。按照香港媒體的繪聲繪色描述,郭晶晶與田亮關係密切,霍啟剛亦暫時未有向女友盧恬兒提出分手,所以這是一個比電影還好看的“四角戀”。

  之後,郭晶晶即將退出國家隊;郭晶晶被國家隊棄用;郭晶晶與田亮劃清界限,郭晶晶懷孕,某香港網站爆郭晶晶偷情照……接二連三的負麵新聞撲麵而來,郭晶晶形象也因此被香港媒體醜化得不堪入目。

  受到這種打擊,郭晶晶開始變得敏感,對媒體亦產生敵意,結果就有了去年對內地媒體的橫眉冷對。隻可惜,郭晶晶發錯了火,始作俑者的香港媒體繼續煽風點火,一會霍啟剛與舊女友重燃愛火,一會郭晶晶買名表討好霍啟剛,擺明將奧運冠軍當作欲嫁豪門的小女生。


7. 在港媒的筆下 田亮=倒黴蛋+不學無術+花花公子

即便不是奧運冠軍,以田亮的天生帥氣,一樣有可能成為娛樂圈的耀眼明星。田亮自己也是這麽想的,但他沒想到,為了圓個人的明星夢,他會付出那麽大的代價。而這當中,除了田亮自己的頻頻失策,還有香港媒體率先推波助瀾所起的反作用。

  2004年,當田亮還在國家隊,還未正式邁出進軍演藝圈的步伐時,他就被香港媒體盯上了。原因不是田亮的奧運冠軍頭銜,而是“亮晶晶”的親密關係。郭晶晶與霍啟剛談戀愛了,盡管田亮一再聲明自己與郭晶晶並非情侶,但在香港媒體的筆下,他依然變成了一個被甩的“倒黴蛋”。
  2005年,田亮私自簽了經紀人,簽約香港英皇公司,準備做個偶像明星。可惜因違反“隊規”,被逐出國家隊。這下可被香港媒體抓住短處,借成龍、文雋等人之口貶斥田亮,於是“奧運冠軍”慘成“不學無術”的無知小子。

2006年,田亮先後與吳敏霞、葉一茜(葉一茜博客,葉一茜新聞,葉一茜說吧)傳出緋聞,關於其中內幕,有人說是炒作,有人說是事實,田亮自己則說是無稽之談。而部分媒體則樂得將田亮描繪成一個不務正業的“花花公子”。對此,田亮可以憤然說是醜化,媒體可以說是在如實報道,讀者則渴望了解真相。但,究竟什麽才是真相呢?

8. 在港媒的筆下 韓紅=醜女作怪

歌星那麽多,但完全憑實力上位的恐怕寥寥無幾,韓紅當然算是其中一個。不過,即便她相貌平平,隻願埋頭唱歌,但到了香港一樣會被媒體爆出驚天緋聞——2005年,香港媒體報道,韓紅與許誌安當街激吻十秒!

說起來,香港記者不愧是“千裏眼”、“順風耳”,連許誌安遭吻的被動,不斷擦嘴,一臉不爽的表情動作都描述得詳細入微。明顯影射韓紅“醜女作怪,自做多情。”其實按照韓紅的說法,那次她隻是附在許誌安的耳邊講了幾句話而已,怎麽就被寫成“激吻”呢?


韓紅自以為“身正不怕影子斜”,下次再見許誌安,居然公開一起躺在床上就接受訪談,反正我們是幹兄妹,反正我們襟懷坦蕩。都到這份兒上了,你們總不能亂寫了吧?可惜,韓紅還是低估了香港媒體,人家照樣渲染得繪聲繪色,依然給人感覺你韓紅和幹哥哥關係曖昧。唉,有什麽辦法呢?韓紅還是低調唱你的歌吧。

9. 黃曉明=內地小白臉


當黃曉明(黃曉明新聞,黃曉明音樂,黃曉明說吧)成為張紀中版《鹿鼎記》裏期待已久的“韋小寶”人選之後,這位內地當紅小生的耳根旁就再也沒有清靜過,有人說無論從相貌到感覺他都不適合演一個“小混混”模樣的韋小寶,但對一個演員來說,如果說在演戲方麵有爭論是在所難免的話,那對於最近有“黃曉明當韋小寶,被富婆包養”的傳聞則讓黃曉明再次成為“口水”人物。
  傳言指在福建拍攝《鹿鼎記》的黃曉明被“神秘富婆包養”:為了讓黃曉明吃得好一點,她自費貼錢包起了黃曉明的三餐。每到開飯時,她就會端出鮑魚湯之類的東西。 該“富婆”暫定跟足黃曉明一個月,為此她準備了10萬元人民幣做費用。看來這位爆料者不但弄來了黃曉明的食譜,連“價位”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按耐不住的黃曉明決定“拍案而起”,當刻站出來澄清“完全是虛假傳言。那個所謂的‘富婆’隻是來探班的影迷,她是我影迷會的一員。此次她從洛杉磯回國度假,趁著來武夷山遊玩就來探班。每次來劇組探班時,她都會帶來自己煲好的湯,其實那些湯並沒有媒體所說的那麽豐盛。”

  喝了影迷幾碗鮑魚湯,風流倜儻的黃曉明就被傳說中的“神秘富婆”包了,一個月拿出10萬元來貼補偶像的夥食,不是富婆是什麽?因為事情本來不靠譜,一碗影迷送上的鯽魚湯,不知道就怎麽成了“富婆牌鮑魚湯”,看來這爆料者不但弄錯了送湯的對象,連做湯的原料也沒搞清楚哦!

10. 在港媒的筆下 林苑=大陸二奶



重慶妹子林苑,也許隻是一個重慶話劇團的演員,也許隻是一個普通的歌手,卻被曾誌偉欽點進入香港演藝圈,於是香港媒體趁勢造出不少她和曾誌偉的緋聞。出演《江湖》被說成是吹了曾誌偉的“枕邊風”,與側田探討歌藝,被傳成夜宿對方家中,譚詠麟與曾誌偉一對老友互相調侃笑罵,也被講成因為林苑反目……

  對於香港媒體的故意醜化,林苑都大方地作了回應。她說:“也許他們認為一個從內地去香港的女孩發展得這麽快太幸運了,才這麽說的。但我是人正不怕影子歪。我也說不準自己今後會成什麽樣,但隻要曾誌偉需要我,我就會在他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