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入中學宿舍強暴多名女生 學校隱瞞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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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視台《大家看法》欄目7月20日播出“男子三入中學宿舍強暴女生 學校隱瞞不報案”,以下為節目實錄: 同一所學校,同一個宿舍,同樣的作案方式,兩個月內,連續發生三起強奸案,數名女生遭歹徒強暴。為什麽惡性案件會在校園裏接二連三地發生?誰來保護這些少女的安全?敬請關注,cctv12每晚20:00播出的大家看法:—— “剛開始我就聽到我旁邊的一位女同學她尖叫了一聲,我就醒來,然後我就看到一個白白的東西,我們就以為是鬼,每個人都很害怕。” “也就是說他的頭上是套著東西的是嗎?” “是,套了一個白白的東西。” “他當時在屋子裏說了什麽?” “他就叫我們不要說話,快點睡覺,他就拿著一把刀在那邊比來比去,用手電筒照來照去的了。” 主持人張紹剛:“大家看法大家可以參與的新聞。剛才跟大家說話的這小女孩名叫小娜,她所描述的這段噩夢經曆,發生在去年十月的一個晚上,當時小娜在學生宿舍裏麵睡覺,突然被一名闖進的歹徒強奸,而同宿舍的另外一名女孩,也慘遭蹂躪。但是更讓大家意想不到的事情是,四天以後,小娜的三個同學,仍然是在學校的宿舍裏,再次的遭到了相同的這名歹徒的強暴。到底這個學校裏發生了什麽?這就是我們今天的熱度故事。” 福建省寧化縣第七中學是小娜的母校,記者來到這裏時,距離強奸案的發生已經過去了大半年,但在學校裏記者仍然能夠感受到案件的影子。 “師傅,我跟您問一下!” “什麽?” “就是這個 女生宿舍旁邊不是說有一個值班室嗎?在哪?” “值班室?” “對。” “這邊嘛,這個小的。” “這個小屋子就是值班室啊?有人值班嗎,平時?” “有,每天晚上都有。” “一直都有嗎?” “每天晚上都有。” “學生們出事之前有嗎?” “什麽?” “學生們出事之前有沒有人在這值班?” “那個時候沒有。沒有人,原來是沒有。” “以前沒有?” “這個小屋子沒有人。” 這就是強奸案發生的現場,女生宿舍。七中的學生主要是城郊的農村學生,因為家比較遠,絕大多數學生都住在學校的宿舍裏,其中,住宿的女生有近400人。發生強奸案的宿舍是在二樓,靠樓梯比較近,就是在這間宿舍裏,小娜和她的同學遭到歹徒的強暴。 “我就跟你講,我的孩子也沒有事,就好像不要再說了,好像沒發生這件事一樣。” 這位正在說話的人,是一位受害人的家長,當聽說記者是來了解情況的,她不想讓孩子再次回憶這段傷心恐怖的往事,幾經輾轉,我們找到了小娜。小娜在出事後不久就被父母帶離了本地,她同意接受我們的電話采訪。 “就是我們宿舍那邊宿舍最上邊窗戶,那邊,那個小窗戶沒有鐵搞住的嘛,然後在它旁邊有一個女同學,她說她睡在當中好像看到有個人從窗戶那邊爬過來,還踩到她的書,然後再跳下去,那樣子。” “你當時是不是特別害怕?” “是。” 小娜說,出事那天是2005年11月10號的淩晨,當時被嚇壞的女生們都老老實實地躲在被子裏不敢吭氣,見孩子們沒了動靜,蒙麵人開始性侵犯。小娜是第一個受害者,欺負完小娜後,蒙麵人在宿舍裏麵抽了一支煙,然後又走向了小敏。當晚,宿舍裏還有七八個孩子先後被蒙麵人猥褻。 “其中有一個女的,他叫她脫衣服,然後她不肯,他就用刀把她的手割流血了。” “當時,宿舍裏麵其他的人都在做什麽?” “其他人都在睡覺,不過那時候她們每個人都醒來的了,但是她們還都裝著在睡覺,每個人用被子把頭蓋起來,她們每個人都怕得要命一樣。” 小娜說,她住的那間女生宿舍裏共有20名女生,全都是初中二年級的孩子,年齡大多在十三四歲。蒙麵人前後在宿舍裏逗留了兩三個小時,在這期間,宿舍裏的孩子們既不敢呼喊,也不敢反抗,蒙麵人一直到早上五點多才離開,四天後,還是在這個宿舍樓,還是在午夜,那個蒙麵人再次出現。這一次,蒙麵人闖進了小娜隔壁的宿舍。那天晚上,又有三名女孩被蹂躪,還有十多名女孩遭到猥褻。 “如果說,你當時作為學校的領導,校長報案,我們不敢說絕對不會發生第三起,但概率是非常少。” 班先生是小娜的叔叔,他說,兩起強奸案發生後,許多受害人的家長對學校非常有意見,他們認為,四天之內,同一所學校發生兩起強奸案,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作為整個事件來說,最關鍵的原因還是說它學校的責任,它不報案,不報案變成等於說公安機關沒介入,犯罪分子他就以為你這個學校無所謂,就沒事一樣。” 去年11月10號清晨,蒙麵人走後,小娜和宿舍裏幾名受害學生一起,找到女生部值班老師雷老師,雷老師很快把情況向當時的校長曾繁斌做了匯報,但那一天學校並沒有如實向警方報案。 “不能說沒報案,也不能說報案了,本質上說沒報案。11月10號那天上午,實際上校長是有給派出所打了一個電話。校長是這麽報告的,昨天晚上,淩晨的時候,有一個男的蒙麵溜進女生宿舍,兩名女生被摸了一下,當時說的是被摸了一下,就沒有把細節……” 據小娜說,那天上午雷老師找到校長後不久,就給她和另一個女生發了幾個 避孕藥片,兩個孩子服了藥,在中午12點左右,雷老師又帶著他們去了醫院。 “帶你們去醫院之前,你們見到警方的人了嗎?” “沒有。” “沒有,然後到醫院之後,醫院是做了什麽處理?” “醫院的那個醫生,是我們學校的一個什麽老師的老婆,她就幫我們檢查,然後就拿了幾包藥粉,叫我們回家洗。” “那你們大概什麽時間清洗的?” “就是那天去醫院檢查回來,就那天晚上雷老師就讓我們到衝涼房裏麵,拿開水去洗。” “在你們衝洗之前警方來了嗎?” “沒有。” 小娜的叔叔說,10號當晚,他還受小娜爸爸之托,專門去了學校和學校交涉。但學校並沒有采取進一步的措施,無奈之下,小娜的爸爸在電話裏提醒小娜,一定要把內褲保留下來當作證據。 “我說你無權,發生這種事情你無權私自叫老師帶學生去醫院檢查,至於說強奸未遂,還是已強奸成事實,我說這個要由公安機關鑒定,因為你到時候是要以證據為事實的,那我就我說,你曾校長你銷毀證據了。” “當天晚上,10號的當天晚上,警方的人找沒找過你?” “沒有在學校警方沒有找我。” “沒有找你?” “沒有。” “那聽說當天晚上有的同學去做了筆錄是嗎?” “是。” “但是沒有找你?” “沒有。” “有沒有找那個同學?” “也沒有。那些做筆錄的全都是沒有事情的。” “那你後來問沒問校長,為什麽沒找你去做筆錄?” “沒有。” 曾繁斌的家住在林業新村,連續發生強奸案後,曾繁斌被免去了校長的職務,不久他就離開了學校。記者多次來到他的家裏,一直沒有見到他,撥打他的 小靈通,也一直沒有開機。 采訪中,我們了解到,曾繁斌於1997年開始任七中的校長,他出身農村,從事教育工作多年,能打拚到校長這個職位,也是相當不容易。在許多老師和分管領導的眼裏,他是個很有辦事能力的人。小娜這起案子發生後,曾繁斌為什麽沒有及時地以惡性案件報案?有人猜測他是顧慮到學校的名譽,也有人說他是考慮到受害學生的處境,還有人說他是怕學校出了這樣的惡性事件,影響自己的前程。這其中究竟是什麽原因?我們現在無從知曉。 “雷老師是嗎?您能把門打開嗎?雷老師,我想問一下,那天最早是您把學生領走的是嗎?” 經過了解記者得知,11月10號的案件發生後,女生部的值班老師雷老師參與了處理的全過程,我們試圖找到她,了解學校為什麽沒有及時報案。 “雷老師,您能停一下嗎?” 2005年11月11號,也就是小娜出事的第二天,她的父母從外地趕回,他們一家才以個人身份向警方報了案。 “到吃完晚飯才知道,他是報了一般治安案件。那到9點鍾,我們就直接報刑事案件,等於說七中就是發生了強奸案,這個又拖了一個多小時,將近兩個小時。到11點多,才過來做筆錄,那至於說這裏麵什麽原由我們不懂。” 小娜的叔叔說,他們報案後,警方向學校派了幾名同誌加強巡邏,但並沒有及時帶小娜去做鑒定,也沒有展開大規模的調查。 11月14號淩晨,蒙麵人再次來到女生宿舍,這一次又有三名女生被強奸,十多名女生遭猥褻。蒙麵人的第二次出現,終於引起了校方和警方的重視。這一次學校倒是在第一時間報了案,警方也立即成立專案組,派出60名警力勘測現場。同時,帶小娜和另三名受害的女孩做了鑒定,並追捕犯罪嫌疑人,經過26天的偵破,蒙麵人陳良茂終於被抓獲。據陳良茂交待,其實早在11月10號之前的一個月,也就是2005年10月5號,他就曾經去過七中的女生宿舍,也就是說在七中發生的強奸案不是兩起,而是三起。 主持人張紹剛:“同一個歹徒,同一個學校,全部都是在學生宿舍,同學們居然是屢遭強奸。我想這個事實不光是學生家長不能接受,我們作為觀眾,我們聽到了之後也覺得根本無法理解,無法承受。那麽到底是哪些環節出了問題,導致接二連三的出現這些惡性事件呢?這就是我們今天的核心話題。在我們今天的互動環節,將會有兩位和我們電話連線,一位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佟麗華律師,另外一位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李玫瑾教授,我們希望聽到二位專業人士給我們帶來的看法。好,現在請導播幫我們接通李玫瑾老師和佟麗華律師的電話。” 主持人張紹剛:“喂,佟律師你好,一個學校相同的校園裏,都是在宿舍四天的時間,悲劇完全一樣的重演,您覺得為什麽呢?” 佟律師:“我認為兩個問題要提出來,第一個問題就是學校短時間內多次發生這樣的案件,學校為什麽不能強化自己的管理?學校為什麽不能把這個事情的真相全部的向公安機關來匯報?” 主持人張紹剛:“李老師,那警察在這個案件當中,是不是也有不夠細致的地方?” 李老師“對,我覺得警方所反應得比較不太不夠及時,或者說反應得不夠敏感,因為像有很多案件,我們把它稱為叫自然犯罪類。所謂自然犯罪類呢,就是說它不是由於完全是由於外部原因引發的,而是說犯罪人主觀惡意引發的,這種案件呢,它往往不是一次性的。比如像盜竊搶劫,強奸,隻要是犯罪人主觀惡意引發的案件,它都會有重複性,因此我們當發現第一起案件的時候,就應該有對第二起第三起的防範工作,所以在這一點上公安機關應該在這個問題上要檢討自己的行為過失。” 佟律師:“我非常讚同李梅瑾老師的提法,你知道猥褻的犯罪和治安的案件之間,如果不進行詳細的偵查,是很難劃分的。單靠孩子,單靠社會來提供充分的證據,是很困難的。公安機關在這類案件當中一定要敏感。” 主持人張紹剛:“在我們記者采訪的過程當中,麵對受害的孩子的家長的時候,家長們說不想再說這事。他們在告訴孩子們,這個事沒有發生,然後甚至於他們讓孩子轉校,他們希望用轉校的方式告訴孩子把這事忘了,可能嗎?” 佟律師:“我給你講一個案件,一個女孩受到了老師的性侵害,父母報警了,警察一次一次詢問,這個女孩後來孩子就出現了精神問題,父母就麵臨一個艱難的兩難選擇,是繼續告還是撤案?繼續告的話,孩子精神問題會越來越嚴重。不告的話,又咽不下這口氣。問我怎麽辦?我說我沒有答案,這就是兩難選擇。” 主持人張紹剛:“李老師,您有什麽建議給父母嗎?” 李老師“應該說在這個問題上,父母對孩子應該是要麵對現實,要告訴孩子這個事情,首先它發生了,我們通過法律來把這個事情來解決,然後第二個要告訴孩子,這個事情隻要你自己堅強,也就是說它沒有什麽。以後的其他的太嚴重的問題,實際上我覺得淡化還是對的。因為這個淡化就是沒有什麽了不起,這個事就過去了。” 主持人張紹剛:““不要刻意去提” 李老師“對,那麽第三個就是,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讓他離開那個引發他痛苦……” 主持人張紹剛:““所以轉校,是有必要的。” 李老師“對。離開引發她痛苦記憶的那個線索。” 主持人張紹剛:“好,非常感謝二位專家提供自己的看法,學校是一個孩子們成長的地方,孩子們學習的地方,孩子們開始社會交往的地方,所以家長們把孩子交到學校特別放心。但是這些年來,屢次發生的校園突發的安全事件,導致了家長寄予學校的這份信任現在在大打折扣。我想這也是校園安全法,在人大被熱烈的反複討論的原因,現在通過我們今天講到的這個個案,我們希望校園給孩子們帶來的是溫暖的回憶,而不是灰色,甚至於黑色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