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上發帖稱遭生父強奸尋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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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2日17時12分,一網名為“不想透露名字”的女子在國內某知名網站的論壇上,發出一則《懂法的人請告訴我怎麽控告我父親》的求助帖,自稱她的父親長年對她性侵犯,希望網友們支招,以控告禽獸父親。這是弱女求助還是網絡惡搞?她有沒有證據來支撐自己的控訴?幾個小時後,正當記者著手尋找這個虛無飄渺的網上人物時,河北省某報社記者林強(化名)給本報記者打來電話說,“不想透露名字”在求助帖裏公布了自己的QQ號,他正與對方在聊天,這個女子說她在成都。林強說,他告訴該女子,可以跟成都晚報記者聯係求助……   ·網絡控訴·   屢屢遭父親性侵犯 求助網友   12日晚11點過,記者接到“不想透露名字”的電話。她自稱叫文娟,自貢人。文娟說著不太標準的普通話,音調發嗲。她說自己正在梁家巷附近的一個網吧,打的是公用電話。“我保證帖子是真實的。”文娟說,她剛剛辭職,現在居無定所。今晚可能會通宵上網或去朋友處。記者進一步詢問,她說:“我要說的話都寫在帖子上麵了。”   五六歲就遭父親性侵犯   記者回頭仔細看了文娟的帖子中。她寫道,她4歲時父母就離異,自小主要由姑媽照顧她。她的父親很有才能,曾經有很體麵的工作。“但是誰知道?我從小就是活在黑暗之中的。”   文娟的帖子說,在她5歲或者6歲的一天晚上,禽獸父親把她奸汙了。“後來長大,才漸漸明白父親對我做的原來是畜生都不會做的事情。”於是,9歲左右她文娟就開始離家出走,可是每次都會被父親抓回去打一頓。外人看來,她就是一個不聽話的叛逆小孩。文娟說,父親很喜歡喝酒,喝醉了就愛打人,母親就是這樣被打走的。   讀職高時曾打了兩次胎   文娟寫到,她13歲時父親再婚,但是3月份的一個晚上,喝醉酒的父親趁著後媽和奶奶睡著了,把她帶到自家花園再次侵犯。第二天,清醒過來的父親沒有悔意,還再次把她強暴。從此以後,文娟幾乎每天都要被自己的父親性侵犯,直到她4年前逃到成都。   文娟還說,她讀職高二年級那一年,就為父親打了兩次胎。於父親與校長是好朋友,所以她逃課也沒被開除。“我的成績總是在全校前列,每次聽到老師的教育,我就很想把實話說出來,可是我怕我爸打我。”文娟說,她父親曾經好幾次差點殺了她跟奶奶,幸好是姑媽保護了她們。   想控告父親但沒有證據   隨後,文娟在學校的推薦下到成都實習了7個月。回家呆了不到一個月,因忍受不了父親的折磨,再次來到了成都跟同學在某賓館做服務員。可是剛上班一個月,就得重病被送到醫院搶救。這次手術,造成了她沒辦法生育。“對外都說我是闌尾穿孔延誤了時間搞成了腹膜炎而不能生育,其實是我打第二次打胎的時候小診所清宮沒有做幹淨。”   文娟在敘述完自己的遭遇後她寫道,她已離開自貢4年,沒有收集到父親對自己施暴的任何證據,因此希望網友們支招,該如何控告父親?文娟還在帖子中提到,她現在沒有身份證,找工作很困難。她要回自貢取戶口本和身份證,就必須找父親。她還想從父親處得到自己應得的財產,“不能便宜了我阿姨(後媽)”。   網友支招   記者看到,雖然部分回帖對文娟的述說持懷疑態度,但大部分同情她,並為她想了許多辦法。(摘錄部分網友回帖)   1.我愛晴朗天空(2006-6-12 19:32:19):若真有,可以打官司,分財產,斷絕父女關係。   2.ddlfaf(2006-6-12 19:50:07):可以和他談這個問題,把談話錄下來,然後敲詐他。他不同意分你財產你就告他,搞壞他名聲,一般男的都怕這樣,然後離開這個傷心地到別處開展新生活。   3.傳說中的精靈(2006-6-12 21:00:32):法律支持的是證據。有一招有點那個,但絕對管用:你裝作很正常的回到你父親身邊,他肯定會再次強奸你;即使他不強奸你,你也要故意引誘他,然後在他實施了這個行為以後報警。   ·現場講述· 曾為生活所迫做“小姐”   記者隨後與文娟約好,6月13日中午1時在報社談。“中午1點,不管怎樣我都會給你打電話。”文娟信誓旦旦地告訴記者。但時間到了,文娟杳無音訊。她沒有電話,記者在網絡上找她不在,下午5點過,她給記者打電話。“我下午在搬家。”來電顯示看得出她仍然在城北,她說她辭職後準備搬到朋友家暫住。她表示立刻到報社來,但記者又等了快兩個小時,她終於在報社出現。   文娟相貌普通,較胖,身高不到1.60米;右手腕戴著5個彩色的塑料圈,耳朵上有一對已經褪色的大耳環。她自稱哈韓,上身穿黑色T恤,腳上一雙嶄新的紫色布鞋。她手中拎了個塑料袋,裝著衣服、洗漱用品等。她的性格比想象中開朗,坐下點了一根煙,跟記者像老熟人一樣聊起來。   自稱在網絡上小有名氣   文娟先從幫自己搬家的朋友談起,說是一名網友。她說自己是典型的“網迷”,經常上通宵,成都幾個信得過的朋友都是從網上認識的。“我最喜歡去一個音樂論壇。”文娟嫻熟地說了幾個據說在網絡上很有名氣的歌手,這些人她說都認識。她和網友們創作歌曲。她翻唱的一首,被網站配了flash,在網上廣為流傳。   文娟嬌滴滴地噘噘嘴,繼續用發嗲的不標準普通話說,她在網絡圈子裏小有名氣。   一些網友知道她落魄,還想給她寄錢,她沒要。成都的網友也會給她錢用,還給她買東西。她剛剛辭去的工作是幫人看煙鋪,也是網友介紹的,辭職原因是與別的店員關係不好。文娟說,她公布的QQ號和郵箱地址,都是新申請的。   她還打開了她的QQ(和記者聯係的另一個QQ是新注冊的),給記者看存在QQ空間裏的照片,這些全是她發胖前的靚照:金黃色的頭發順著臉貼下來,她或睜著大眼睛扮乖或銜著煙扮調皮,比現在消瘦,漂亮很多。   生活所迫當過“小姐”   話題說到了4年前她帶一百多元錢離家出走。她說,到了成都舉目無親,當天就被一個在職介所找工作的男人帶回了家。“我陪了他一個多月,陪他總比陪爸好啊。”文娟神態天真,輕快地說著,後來這個男人幫她找了個工作,再後來兩人就分開了。   文娟說,在成都的4年裏,她幹過茶樓服務員、幹洗店員等,最困難的時候還做過半年多洗頭房“小姐”。“那是在九眼橋附近。”文娟說,她當小姐的時候買了很多書,走的時候還留了好多書在洗頭房。文娟以天真的表情,滔滔不絕地講著這些。她說,做小姐存了幾千塊錢,就又湊合著過了一段時間。   希望父親受到製裁   “在外漂泊的每一年春節,我都是一個人過的。”文娟的眼神黯淡下來。她說離家4年來,一直沒跟最愛自己的姑媽聯係。前年春節太想家時打了電話回去,是父親接的電話。這樣與家裏短暫聯係了一段時間,她更換了自己的電話號碼,從此再沒跟家人聯係。說到這裏,她流了淚。   文娟說,她的身份證掉了,想辦得回家,但回家又很可能遭受父親的侵犯,因此很徘徊。 記者試探著問她父親的名字,不料她竟爽快地說開了:她其實不叫文娟,真名叫周娟(化名),父親叫周剛(化名),在自貢××區的××部門工作,並說了家裏的座機號碼。“我沒有證據,能告我的父親麽?”直到分手,周娟還在問記者。   ·對話周娟· 網上講的不怕現實中的人知道   記者:你父親一般是什麽時間什麽地點對你施暴?   周娟:隨時都會,地點也不定,我的臥室、客廳或者屋頂花園。   記者:你父親長年對你施暴,難道後母、姑媽都沒有發現嗎?   周娟:沒有發現。   記者:你為什麽不呼救或者把這件事告訴姑媽?   周娟:我不敢說,我怕我爸打我。   記者:那你為什麽到現在才把事情說出來了?你將來還要嫁人,還要生活,這些事說出來對你有什麽好處?   周娟:以前不敢說是怕我爸爸打我。這段時間工作不順利,生活遇到挫折,我心裏很氣悶。忍無可忍下就想說出來了。而且我又是在網上講的,也不怕現實生活中有人知道。而且講出了我的遭遇,也有人相信,他們同情鼓勵我,我心裏很開心。(沉默了一下,又恢複天真的語氣)我想如果能夠製裁我父親,我就可以回家呀,回家可以不用看到他了。   記者:你講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周娟:我保證絕對是真實的。隻是我現在沒有證據。   記者:既然是沒有證據的,你知道這樣做的後果嗎?萬一你父親以此控告你誣陷呢?   周娟:發帖的時候沒考慮這麽多。   記者:那你現在知道了,怎麽看待?   周娟:……   接下來,記者開始聯係周娟的“惡魔”父親。根據周娟提供的自貢家裏的電話號碼,數次撥打都接通了,但卻無人接聽。是周娟提供的電話號碼有誤?還是她的父親搬了家?或者是對方看見的是陌生電話號碼不願意接?這對“孽大仇深”的父女,難道真的不通音訊?如果找不到她的父親,又如何證實周娟所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