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帶家人集體捉奸被赤裸情敵刀捅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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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通過網聊認識了第三者,致使這樁婚姻危機重重。為獲得丈夫與他人通奸的證據,蹲點守在丈夫的“愛巢”前,隨後自己的父母與弟弟趕來,一齊踢破房門將兩人逮個正著,此情此景還被早已備好的相機記錄下來。赤身裸體的第三者取出尖刀,對情敵大腿紮了兩刀……昨天,一名傷心的父親來到本報,講述了因女婿婚外情導致女兒受傷的驚險一幕。   昨天下午記者聯係到傷者小丁。目前她正在醫院養傷,已脫離危險。“腿上最長的一段刀傷有8厘米!在醫院搶救了很長時間,流了好多血……”回憶起來小丁仍很後怕。   據了解,6日中午,小丁的丈夫帶著一名律師到她單位要求馬上離婚。小丁傷心之餘萌生了尋找丈夫出軌證據的念頭。6日晚,小丁打的來到丈夫所在的教工宿舍,一直等到晚上8點多,眼見他的“情人”走進門,立即致電叫來父母、弟弟和女友一起坐在樓下草坪商量對策。晚上11點半左右,父親和弟弟用勁踢開門衝進去,被窩裏的“鴛鴦”被捉了個現行。父親和弟弟拉住丈夫,小丁和母親則揪出赤身裸體的女子。小丁的朋友則用相機將這一幕實錄下來。隨後就出現了流血事件。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據小丁的父親說,女兒與在某校任職的女婿於1999年結婚,婚後感情一直不錯,並有個可愛的兒子。但在女兒生育後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女婿通過網聊認識了一名本地網友,自此兩人關係曖昧。女兒知情後,夫妻關係急轉直下,女婿經常催促離婚。   自己找證據卻受傷的結果未免“悲情”。雖然新《婚姻法》規定了過錯賠償,但要證明對方有過錯,還是得自己找證據。本報法律顧問鄒律師認為,法律不提倡“捉奸”,但不“捉奸”又很難得到證據,往往成為離婚索賠糾紛中的棘手難題。離婚時,有“輕度過錯”的一方要向對方適當補償。如能認定對方“非法同居”的事實,在分割財產中應予照顧。另外,新《婚姻法》對離婚補償和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亦無明確規定,執行有一定難度。